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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类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大体量综合性建筑、地下建筑的大量涌现,也带来了新的消防安全问题。近年来全国各地连续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我国消防规范、标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且已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修订意义
一、前言
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积极分析我国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原因,并且借鉴其他国家建筑防火设计的经验和国际上成熟的科技成果。在编制过程中还深入调查研究工程建设以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在其执行过程中所碰到的疑难问题,调查后深入总结发达国家经验。主编单位积极开展了课题的研究、技术研讨和必要的实验,广泛征求了相关设计、生产、施工和消防监督等部门的意见,最终定稿。修订后的《建规》更符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二、规范修订背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经整合修订最终定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原来的《建规》、《高规》自颁布实施以来,对减少火灾的发生以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隨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类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大体量综合性建筑、地下建筑的大量涌现,也带来了新的消防安全问题。近年来全国各地连续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我国消防规范、标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且已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
2009年2月9日晚,在建的中央电视台电视文化中心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大火持续6小时,该建筑高150多米,过火、过烟面积2万多平方米,其中过火面积8千多平方米。火灾共造成1人死亡、30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6亿元。
2010年11月15日,上海余姚路的一栋高层公寓发生火灾。大火共导致58人遇难,70余人受伤。
2013年6月3日6时,吉林省长春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大火。火灾导致121人死亡,76人受伤。
以上仅列举近年来发生的部分火灾,新《建规》在修订编制的过程中,认真研究我国所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深入调研工程建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仔细分析国内外建筑防火经验,参考了发达国家案例,积极开展火灾科学研究、消防技术研讨和必要的试验,认真研究解决规范之间不统一之处以及工程建设和消防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从而我国建筑第一部相对完善的防火设计规范就此定稿。
《建规》经历四次大修订:1974年,发布了《建规》TJ16-74;1987年,全面修订了《建规》,发布GB16-87;2006年全面修订《建规》,发布GB50016-2006;2014年《建规》GB50016-2014颁布并于2015年5月1日实施。
《高规》经历三次大修订:1982年,发布了《高规》GBJ45-82;1995年,全面修订了《高规》,并发布GB50045-95;2014年《建规》GB50016-2014颁布实施后,原《高规》废止。
新《建规》整合修订原则:
1、科学性,完善了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标准体系。
2、实用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防火问题和火灾暴露的问题。
3、操作性,便于工程设计应用,方便日后修改
4、协调性,解决两规不一致不协调问题,无缝对接。
5、创新性,借鉴吸取新成果新技术新经验。
三、整合修订的主要内容
原《建规》十二章一个附录,共有条文388条,原《高规》共有条文214条,二者有相同、相近要求的条文约80%。此次整合修订后称为《建规》,共有十二章六个附录,条文42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165条,占条文总数的39%。主要修订内容为:
1、新《建规》继续保持原《规范》的体系和框架。由于现存在的我国建筑防火系列的规范已大体完善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为确保规范本身的延续性,而且还要确保现行的防火体系不受太大的大影响,新《建规》仍再旧《建规》的总体框架内,没有做颠覆性的变动,只是对其中某些章节以及条款位置,做出部分调整。在内容上要协调好与另外的工程类的建设标准,尤其是与专业的防火设计规范的关系,调整不同类型的建筑防火、灭火设施类的设置要求,特别是要解决规范本身不协调的部分;规范中不利于经济发展规模需要的,以及国家节能、环保、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明显不符合实际使用情况的部分;规范中与同类型别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规定不统一的部分。
2、新规的章节有了增加和变动。将木结构建筑从民用建筑一章中分出单独作为一章。将原本消防车道一章并入新增加的灭火救援设施章节。将住宅建筑按建筑高度划分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取消了原高层对层数的要求,全部按照3米折算成建筑高度。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楼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2.00h,参考了欧美国家对100M以上的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要求,同时根据我国火灾统计资料,为提高超高层建筑整体消防安全性能而增设的强条。新版规范要求病房楼按规范划分防火分区后,护理单元再进行防火分隔,目的是将火灾控制在更小的区域内,为灭火救援和人员疏散提供条件。新规规定了商店营业厅等的人员密度,计算时建筑面积乘以人员密度即可。并明确了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等建筑的人员密度与其他营业厅的区别,更加符合实际情况。这些变动使新规重点更突出,条理更清晰,分类更加明确,内容更加完整。
四、结束语
《建规》GB50016-2014是一部既基础又综合并且广泛通用的防火技术标准,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建筑火灾防控领域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所以当之无愧是我国建筑防火标准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标志,规范的颁布实施后,使建筑物抗御火灾,减少火灾危害的能力得以提高,对于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2006.
[2]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199.
[3]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014.
【关键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修订意义
一、前言
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积极分析我国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原因,并且借鉴其他国家建筑防火设计的经验和国际上成熟的科技成果。在编制过程中还深入调查研究工程建设以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在其执行过程中所碰到的疑难问题,调查后深入总结发达国家经验。主编单位积极开展了课题的研究、技术研讨和必要的实验,广泛征求了相关设计、生产、施工和消防监督等部门的意见,最终定稿。修订后的《建规》更符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二、规范修订背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经整合修订最终定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原来的《建规》、《高规》自颁布实施以来,对减少火灾的发生以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隨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类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大体量综合性建筑、地下建筑的大量涌现,也带来了新的消防安全问题。近年来全国各地连续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我国消防规范、标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且已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
2009年2月9日晚,在建的中央电视台电视文化中心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大火持续6小时,该建筑高150多米,过火、过烟面积2万多平方米,其中过火面积8千多平方米。火灾共造成1人死亡、30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6亿元。
2010年11月15日,上海余姚路的一栋高层公寓发生火灾。大火共导致58人遇难,70余人受伤。
2013年6月3日6时,吉林省长春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大火。火灾导致121人死亡,76人受伤。
以上仅列举近年来发生的部分火灾,新《建规》在修订编制的过程中,认真研究我国所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深入调研工程建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仔细分析国内外建筑防火经验,参考了发达国家案例,积极开展火灾科学研究、消防技术研讨和必要的试验,认真研究解决规范之间不统一之处以及工程建设和消防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从而我国建筑第一部相对完善的防火设计规范就此定稿。
《建规》经历四次大修订:1974年,发布了《建规》TJ16-74;1987年,全面修订了《建规》,发布GB16-87;2006年全面修订《建规》,发布GB50016-2006;2014年《建规》GB50016-2014颁布并于2015年5月1日实施。
《高规》经历三次大修订:1982年,发布了《高规》GBJ45-82;1995年,全面修订了《高规》,并发布GB50045-95;2014年《建规》GB50016-2014颁布实施后,原《高规》废止。
新《建规》整合修订原则:
1、科学性,完善了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标准体系。
2、实用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防火问题和火灾暴露的问题。
3、操作性,便于工程设计应用,方便日后修改
4、协调性,解决两规不一致不协调问题,无缝对接。
5、创新性,借鉴吸取新成果新技术新经验。
三、整合修订的主要内容
原《建规》十二章一个附录,共有条文388条,原《高规》共有条文214条,二者有相同、相近要求的条文约80%。此次整合修订后称为《建规》,共有十二章六个附录,条文42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165条,占条文总数的39%。主要修订内容为:
1、新《建规》继续保持原《规范》的体系和框架。由于现存在的我国建筑防火系列的规范已大体完善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为确保规范本身的延续性,而且还要确保现行的防火体系不受太大的大影响,新《建规》仍再旧《建规》的总体框架内,没有做颠覆性的变动,只是对其中某些章节以及条款位置,做出部分调整。在内容上要协调好与另外的工程类的建设标准,尤其是与专业的防火设计规范的关系,调整不同类型的建筑防火、灭火设施类的设置要求,特别是要解决规范本身不协调的部分;规范中不利于经济发展规模需要的,以及国家节能、环保、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明显不符合实际使用情况的部分;规范中与同类型别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规定不统一的部分。
2、新规的章节有了增加和变动。将木结构建筑从民用建筑一章中分出单独作为一章。将原本消防车道一章并入新增加的灭火救援设施章节。将住宅建筑按建筑高度划分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取消了原高层对层数的要求,全部按照3米折算成建筑高度。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楼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2.00h,参考了欧美国家对100M以上的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要求,同时根据我国火灾统计资料,为提高超高层建筑整体消防安全性能而增设的强条。新版规范要求病房楼按规范划分防火分区后,护理单元再进行防火分隔,目的是将火灾控制在更小的区域内,为灭火救援和人员疏散提供条件。新规规定了商店营业厅等的人员密度,计算时建筑面积乘以人员密度即可。并明确了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等建筑的人员密度与其他营业厅的区别,更加符合实际情况。这些变动使新规重点更突出,条理更清晰,分类更加明确,内容更加完整。
四、结束语
《建规》GB50016-2014是一部既基础又综合并且广泛通用的防火技术标准,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建筑火灾防控领域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所以当之无愧是我国建筑防火标准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标志,规范的颁布实施后,使建筑物抗御火灾,减少火灾危害的能力得以提高,对于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2006.
[2]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199.
[3]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