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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甚至想离开这里。
我住在田野里。这里很美,天是亮蓝色的,地是金黄色的,麦子们“哗啦啦”地唱着歌。我本以为我会一直爱着这里,因为我喜欢这里的一切,这一点倒也不假。
但谁晓得我是个喜新厌旧的人呢?我终日住在这无垠的田野里,连过往的风都懒得与我说话了。田野里倒是有几棵芦苇,她们是乡下女人,每天叽里呱啦地议论着国王花园里的玫瑰王后,事实上,她们连野玫瑰也没有见过。来田野劳作的农夫总是在太阳落山前回去,我顶讨厌看见他们离去的背影渐渐消失在即将隐去的金色地平线上。那些乌鸦和麻雀是我最讨厌的,它们的叫声刺耳,还总是啄我的脸。我的衣服已经很破了,也许看上去我很像个行吟诗人。
田野旁有一条铁路,我每天都目送着一列列火车呼啸着远去。铁轨所延伸到的远方,化成一个小点来诱惑我,那是很奇妙的事——不可及的地方总寄托着美好的梦想。在那一刻我产生了这样的念头:我要离开这里。
离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告诉自己,我是一定要离开这里的,只是我还没有准备好。事实上,那些天我什么也没有做,我不知道去哪儿是因为我根本没有地图,我没有收拾好行囊是因为我所有的家当只是一件破衣服,而它正穿在我身上。我什么也没有做,只是想着要离开,像个疯子一样。
直到那天。那天下起大雨,田野以一种从未有过的姿态展现在我面前。狂风像恶魔的走狗一样,在麦田的上空耀武扬威,他们吹着呜呜作响的号角,大笑着跳踢踏舞。麦子失去了令自己骄傲的金黄色,被风戏弄着,瑟瑟发抖。最令我难过的是,我最喜爱的蓝天变成了墨汁一样的颜色,它压得那样的低,我顶讨厌这种快要窒息的感觉。
面对这样糟糕的景象,我真想背过头去不再看,可我什么也不能做,只能像接受惩罚似的站在这里。此时,我听见“轰隆隆”的巨响,一棵大树被闪电劈断,轰然倒地。我又惊又怕,再也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我讨厌这里,我要从这里逃走。虽然我的脚在泥土里,但我仍想离开,随便去哪里,带着我这身破衣裳,像行吟诗人那样四处流浪。
当我正准备将脚从泥土中拔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树精。
“你去哪里?在这样的天气里。”我问她。
“哦,这棵树死了,可不是。”她指指那棵被劈断的树,“我只好离开这儿,去找另一棵树,谁叫我们是不死的,可不是。”
我想她大概很喜欢说“可不是”,这样的语气可不讨人欢喜。但我顾不了这么多了,我说,带上我吧,让我与你同行。
“你要离开这儿?”她惊讶地看着我。
我不顾她惊讶的目光,严肃地点了点头。
树精说:“可我觉得这里挺好啊,我喜欢苹果树开花的香气,可不是,夕阳也很美。”
天知道,苹果树开花根本没有香气。但我没有拆穿她,也许树精的嗅觉与我不同。我向她描绘自己的畅想,我说我要做个行吟诗人,这身破烂衣裳是我最好的装备,我可以到处流浪,不为谁而驻足,不用因为讨厌一个地方而哭泣。
可树精却大笑起来:“梦想,没错,有点可笑……可不是。”
过了一会她才平静下来,她一本正经地说:“你想离开这里,根本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远方仍是一样的麦田,它们在暴风雨里也有一样糟糕的景色,再远方,更远方,也都一样。”
她补充:“那是真的,每个地方都是美丽的麦田,哗啦啦的麦子会唱歌,可不是?我得走啦,再见!”说完,她就消失了。
我呆立在原地。
原来每个地方都是一样的,那我还为什么流浪呢?我开始犹豫了,事实上我没有资本去做行吟诗人,我没有学过写诗,虽然我看上去很像个诗人。更何况我腿也不好,被风一吹就倒。
天仍在下雨,风呜呜地吹着,麦子们小声地说着话。芦苇们抱着头伏倒在地上。
我突然开始想念晴天时的田野,亮蓝色的天空,金黄色的大地,麦子们的大合唱……我一直都喜欢他们呀,连芦苇们叽里呱啦的议论此刻也仿佛动听起来。我想起农夫在每天早晨唱着歌从远方走来的情景,美好得像梦一样。虽然会有暴风雨,但暴风雨总会过去的。真是奇怪,我突然想念起那群烦人的小鸟来。
我决定暂时不再离开了。
雨停了,麦子们不再悄声说话,他们整了整队形,又开始了合唱。太阳出来,天空依旧是亮蓝色的。
正当我感到一切都那么美好时,我看到了脚下的一潭积水。水里映出了蓝天,映出了太阳,也映出了我。我是多么狼狈啊,我的脸上翘出了杂乱的稻草,鼻子也歪了,那身破旧的衣裳湿答答地粘在我精瘦的身体上,一滴一滴地往下滴水。
这时候我终于清醒地明白,我只是个破旧的稻草人,根本不是什么行吟诗人。我的脚长在泥土里,我哪儿也不能去。唯一能做的,便是守望这无垠的田野。
还好,我已经认识了自己,在瓢泼的大雨后——我不再想要离开了。
我住在田野里。这里很美,天是亮蓝色的,地是金黄色的,麦子们“哗啦啦”地唱着歌。我本以为我会一直爱着这里,因为我喜欢这里的一切,这一点倒也不假。
但谁晓得我是个喜新厌旧的人呢?我终日住在这无垠的田野里,连过往的风都懒得与我说话了。田野里倒是有几棵芦苇,她们是乡下女人,每天叽里呱啦地议论着国王花园里的玫瑰王后,事实上,她们连野玫瑰也没有见过。来田野劳作的农夫总是在太阳落山前回去,我顶讨厌看见他们离去的背影渐渐消失在即将隐去的金色地平线上。那些乌鸦和麻雀是我最讨厌的,它们的叫声刺耳,还总是啄我的脸。我的衣服已经很破了,也许看上去我很像个行吟诗人。
田野旁有一条铁路,我每天都目送着一列列火车呼啸着远去。铁轨所延伸到的远方,化成一个小点来诱惑我,那是很奇妙的事——不可及的地方总寄托着美好的梦想。在那一刻我产生了这样的念头:我要离开这里。
离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告诉自己,我是一定要离开这里的,只是我还没有准备好。事实上,那些天我什么也没有做,我不知道去哪儿是因为我根本没有地图,我没有收拾好行囊是因为我所有的家当只是一件破衣服,而它正穿在我身上。我什么也没有做,只是想着要离开,像个疯子一样。
直到那天。那天下起大雨,田野以一种从未有过的姿态展现在我面前。狂风像恶魔的走狗一样,在麦田的上空耀武扬威,他们吹着呜呜作响的号角,大笑着跳踢踏舞。麦子失去了令自己骄傲的金黄色,被风戏弄着,瑟瑟发抖。最令我难过的是,我最喜爱的蓝天变成了墨汁一样的颜色,它压得那样的低,我顶讨厌这种快要窒息的感觉。
面对这样糟糕的景象,我真想背过头去不再看,可我什么也不能做,只能像接受惩罚似的站在这里。此时,我听见“轰隆隆”的巨响,一棵大树被闪电劈断,轰然倒地。我又惊又怕,再也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我讨厌这里,我要从这里逃走。虽然我的脚在泥土里,但我仍想离开,随便去哪里,带着我这身破衣裳,像行吟诗人那样四处流浪。
当我正准备将脚从泥土中拔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树精。
“你去哪里?在这样的天气里。”我问她。
“哦,这棵树死了,可不是。”她指指那棵被劈断的树,“我只好离开这儿,去找另一棵树,谁叫我们是不死的,可不是。”
我想她大概很喜欢说“可不是”,这样的语气可不讨人欢喜。但我顾不了这么多了,我说,带上我吧,让我与你同行。
“你要离开这儿?”她惊讶地看着我。
我不顾她惊讶的目光,严肃地点了点头。
树精说:“可我觉得这里挺好啊,我喜欢苹果树开花的香气,可不是,夕阳也很美。”
天知道,苹果树开花根本没有香气。但我没有拆穿她,也许树精的嗅觉与我不同。我向她描绘自己的畅想,我说我要做个行吟诗人,这身破烂衣裳是我最好的装备,我可以到处流浪,不为谁而驻足,不用因为讨厌一个地方而哭泣。
可树精却大笑起来:“梦想,没错,有点可笑……可不是。”
过了一会她才平静下来,她一本正经地说:“你想离开这里,根本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远方仍是一样的麦田,它们在暴风雨里也有一样糟糕的景色,再远方,更远方,也都一样。”
她补充:“那是真的,每个地方都是美丽的麦田,哗啦啦的麦子会唱歌,可不是?我得走啦,再见!”说完,她就消失了。
我呆立在原地。
原来每个地方都是一样的,那我还为什么流浪呢?我开始犹豫了,事实上我没有资本去做行吟诗人,我没有学过写诗,虽然我看上去很像个诗人。更何况我腿也不好,被风一吹就倒。
天仍在下雨,风呜呜地吹着,麦子们小声地说着话。芦苇们抱着头伏倒在地上。
我突然开始想念晴天时的田野,亮蓝色的天空,金黄色的大地,麦子们的大合唱……我一直都喜欢他们呀,连芦苇们叽里呱啦的议论此刻也仿佛动听起来。我想起农夫在每天早晨唱着歌从远方走来的情景,美好得像梦一样。虽然会有暴风雨,但暴风雨总会过去的。真是奇怪,我突然想念起那群烦人的小鸟来。
我决定暂时不再离开了。
雨停了,麦子们不再悄声说话,他们整了整队形,又开始了合唱。太阳出来,天空依旧是亮蓝色的。
正当我感到一切都那么美好时,我看到了脚下的一潭积水。水里映出了蓝天,映出了太阳,也映出了我。我是多么狼狈啊,我的脸上翘出了杂乱的稻草,鼻子也歪了,那身破旧的衣裳湿答答地粘在我精瘦的身体上,一滴一滴地往下滴水。
这时候我终于清醒地明白,我只是个破旧的稻草人,根本不是什么行吟诗人。我的脚长在泥土里,我哪儿也不能去。唯一能做的,便是守望这无垠的田野。
还好,我已经认识了自己,在瓢泼的大雨后——我不再想要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