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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徐文辉)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在试点评估和业务培训基础上,近日,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开展督导评估作了部署。
一是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广泛动员部署,切实加强对复查、自查自评工作的领导。
二是各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精神,严格按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修订稿)》、《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修订稿)》和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强对县级自评工作的指导,认真组织好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年度复查工作。
三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处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及有关材料及时报送各州、市人民政府及教育督导部门。
四是4月至8月对五华区、呈贡县、麒麟区、陆良县、禄丰县、姚安县、澄江县、通海县、开远市、文山县进行督导评估,9月至12月对昭阳区、普洱县、景东县、景洪市、祥云县、巍山县、隆阳区、潞西市、古城区、凤庆县进行督导评估。
五是各州、市要认真组织好今年省级督导评估的县(市、区)的复查工作。安排在4月至8月评估的县(市、区),1月底以前完成县级自评;州、市教育督导部门要在3月底以前完成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安排在9月至12月评估的县(市、区),3月底以前完成县级自评;州、市教育督导部门在6月底以前完成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指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各州(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质按量完成自评、复查工作,通过督导评估,形成县域内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
2006年云南4个“两基”县通过国家验收
本刊讯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全国第十三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的名单。云南省有盐津县、耿马县、泸水县、红河县达到国家现阶段“两基”要求。
此次公布的名单,是在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3个县(市、区)通过省级人民政府“两基”验收的基础上,经国家教育督导团审查确认的,其中有15个县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复查。在去年公布的第十二批实现“两基”的县(市、区)中,有18个县需要复查,其中有云南省的大关县、宁蒗县、墨江县。经审查,18个县全部消除了薄弱环节,通过复查。
在教育部今年公布的名单中,云南省需要复查的县为盐津县。教育部指出,需要复查的县要切实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教师短缺、办学设备不足的问题,两年复查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将撤销其“两基”县称号。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云南省双语教材审定出版工作成绩卓著
本刊讯 2006年云南省开展双语教学有15个州市,66个县市,学校3687所(其中,双语双文学校218所,双语单文学校3469所),在校生127046人(其中,双语双文在校生16790人,双语单文在校生110256人),占双语教学学校、校点在校学生总数的87.3%(其中,双语双文学生42.8%,双语单文学生47.6%),开展双语教学学校、校点在校生127046人,占全省普通小学在校生4522600人的2.8%(其中,双语双文学生0.4%,双语单文学生2.4%)。2006年编译审定民文教材29本,出版194000册。截至2006年底,全省已编译审定14个(傣族、佤族、哈尼族、苗族、景颇族、彝族、壮族、藏族、瑶族、纳西族、白族、独龙族、傈僳族、拉祜族)民族18个(西傣文、德傣文、佤文、哈尼文、川黔滇苗文、滇东北苗文、景颇文、载佤文、彝文、壮文、藏文、门方瑶文、勉方瑶文、纳西文、白文、独龙文、傈僳文、拉祜文)语种276本民文教材,共出版986900册,并免费提供给民族贫困地区学生使用,给农村民族学生学习带来了方便,进一步促进了民族地区“双语”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及民族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促进了民族平等与边疆稳定。
同时,云南省也十分重视双语教师培训工作,2006年培训了350名双语教师,连同“十五”期间共培训双语骨干教师32822人。培训内容包括新的教育理念、新课改教材教法、新形势下教育改革与发展信息及民文民语等,每期结束时,都严格进行考核,对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并作为教师继续教育量化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2006年全省双语教师共9903人(其中,双语双文教师1296人,双语单文教师8607人)。其中,本科学历764人,专科学历3475人,中专学历4030人,高中学历1634人。
创业计划大赛激发大学生成才热情
本刊消息近几年,云南省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为载体,为大学生搭建走向企业和社会的平台,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创业能力和创业精神。
2004年至2006年,由团省委、省委宣传部等单位联合主办,玉溪红塔集团协办,云南中医学院等单位承办,云南省相继成功举办了两届“红塔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参加大赛的有35所高校的8万余名学生,有5000多份创业计划,涉及电子信息、机械能源、生物医药、服务咨询等10多个领域。许多参赛作品的选题与学科、专业密切相关,说明参赛学生不仅进一步加强了对专业知识的了解和运用,而且对专业前景有了充分的了解。通过创业大赛,许多毕业生体验到了创业的艰辛,从而转变不切合实际、好高骛远的心态,加快了成长步伐。
据悉,创业计划大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成果推介会。经过项目推介会的牵线搭桥,创业作品速溶普洱茶、木瓜醋、中药消毒杀菌剂、版纳生物洗发水、牛蛙稻米套养技术等多个项目已进入实验加工阶段,剪影数字艺术有限公司、“云南彩绣”手工刺绣研究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玉溪珍稀食用菌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10余个项目已进入试营业阶段。创业计划大赛除举办创业作品竞赛、创业之星评选外,还增设了首届创业论坛。创业论坛以创业促和谐青春献小康为主题,邀请知名企业家、创业家、学生创业典型为广大学子进行讲座和交流300余场,对传播“创造、创新、创业”的“三创”精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6年,云南中医学院与云南鸿翔集团通过开设CBE医药连锁经理人培训班,让参加培训的73名学生与鸿翔集团签订就业协议书,提前就业,共同探索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人才的新途径。
职业院校要实行工学结合及半工半读制度
本刊讯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就贯彻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做好云南省职业院校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工作发出通知。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职业院校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工作的重要性。半工半读是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种学习制度,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其基本形式是学校与企业等用人单位合作培养学生,学生通过工学交替完成学业。实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是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需要,是解决职业教育经费不足问题,帮助学生、特别是贫困家庭学生成才就业的需要。各级教育部门要提高对职业院校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研究解决学校和企业开展半工半读中的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
《意见》强调,认真组织好职业院校的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工作。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学校、安宁市职业高级中学、玉溪市工业财贸学校已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学校,这三所学校要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周密组织,确保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工作的顺利实施。还要注意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出适合云南推进此项工作的路子。昆明市、玉溪市教育局要主动帮助学校做好试点工作,协助学校解决困难与问题。全省各州市也要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企业生产的实际,选择二至三所院校作为试点,按《意见》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胆实践和探索,使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并在面上逐步扩大。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解决学校实验条件、专职教师不足的问题,突破偏重课堂知识讲授、轻视岗位技能训练的做法,切实加强实践教学,创新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职业技能的教学方法。
《意见》要求,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学校要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试点院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活动,参加的学生必须是年满16周岁并取得中职或高职院校学籍的学生,严禁组织未满16周岁的学生到企业务工,不得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止从事的劳动。学生在企业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期间,其学生身份不得变更。各试点院校组织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活动前,必须在本地或学生务工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考察和选择学生将进入的劳动场所、生活环境。合作单位必须是遵守法律法规、管理严格、经营规范、生产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要与企业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和办理劳动保险,确保学生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两日。
试点院校组织开展以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活动,还应该与企业合作,在学生未进入工作岗位前安排课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帮助学生熟悉工作防护设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在实习务工点配备专职教师,负责全程管理和服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组织开展以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院校的管理和服务,协调各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学校、学生权益,共同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互利共赢的校企合作新机制。(云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责任编辑李配亮
一是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广泛动员部署,切实加强对复查、自查自评工作的领导。
二是各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精神,严格按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修订稿)》、《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修订稿)》和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强对县级自评工作的指导,认真组织好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年度复查工作。
三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处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及有关材料及时报送各州、市人民政府及教育督导部门。
四是4月至8月对五华区、呈贡县、麒麟区、陆良县、禄丰县、姚安县、澄江县、通海县、开远市、文山县进行督导评估,9月至12月对昭阳区、普洱县、景东县、景洪市、祥云县、巍山县、隆阳区、潞西市、古城区、凤庆县进行督导评估。
五是各州、市要认真组织好今年省级督导评估的县(市、区)的复查工作。安排在4月至8月评估的县(市、区),1月底以前完成县级自评;州、市教育督导部门要在3月底以前完成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安排在9月至12月评估的县(市、区),3月底以前完成县级自评;州、市教育督导部门在6月底以前完成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指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各州(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质按量完成自评、复查工作,通过督导评估,形成县域内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
2006年云南4个“两基”县通过国家验收
本刊讯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全国第十三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的名单。云南省有盐津县、耿马县、泸水县、红河县达到国家现阶段“两基”要求。
此次公布的名单,是在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3个县(市、区)通过省级人民政府“两基”验收的基础上,经国家教育督导团审查确认的,其中有15个县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复查。在去年公布的第十二批实现“两基”的县(市、区)中,有18个县需要复查,其中有云南省的大关县、宁蒗县、墨江县。经审查,18个县全部消除了薄弱环节,通过复查。
在教育部今年公布的名单中,云南省需要复查的县为盐津县。教育部指出,需要复查的县要切实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教师短缺、办学设备不足的问题,两年复查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将撤销其“两基”县称号。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云南省双语教材审定出版工作成绩卓著
本刊讯 2006年云南省开展双语教学有15个州市,66个县市,学校3687所(其中,双语双文学校218所,双语单文学校3469所),在校生127046人(其中,双语双文在校生16790人,双语单文在校生110256人),占双语教学学校、校点在校学生总数的87.3%(其中,双语双文学生42.8%,双语单文学生47.6%),开展双语教学学校、校点在校生127046人,占全省普通小学在校生4522600人的2.8%(其中,双语双文学生0.4%,双语单文学生2.4%)。2006年编译审定民文教材29本,出版194000册。截至2006年底,全省已编译审定14个(傣族、佤族、哈尼族、苗族、景颇族、彝族、壮族、藏族、瑶族、纳西族、白族、独龙族、傈僳族、拉祜族)民族18个(西傣文、德傣文、佤文、哈尼文、川黔滇苗文、滇东北苗文、景颇文、载佤文、彝文、壮文、藏文、门方瑶文、勉方瑶文、纳西文、白文、独龙文、傈僳文、拉祜文)语种276本民文教材,共出版986900册,并免费提供给民族贫困地区学生使用,给农村民族学生学习带来了方便,进一步促进了民族地区“双语”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及民族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促进了民族平等与边疆稳定。
同时,云南省也十分重视双语教师培训工作,2006年培训了350名双语教师,连同“十五”期间共培训双语骨干教师32822人。培训内容包括新的教育理念、新课改教材教法、新形势下教育改革与发展信息及民文民语等,每期结束时,都严格进行考核,对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并作为教师继续教育量化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2006年全省双语教师共9903人(其中,双语双文教师1296人,双语单文教师8607人)。其中,本科学历764人,专科学历3475人,中专学历4030人,高中学历1634人。
创业计划大赛激发大学生成才热情
本刊消息近几年,云南省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为载体,为大学生搭建走向企业和社会的平台,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创业能力和创业精神。
2004年至2006年,由团省委、省委宣传部等单位联合主办,玉溪红塔集团协办,云南中医学院等单位承办,云南省相继成功举办了两届“红塔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参加大赛的有35所高校的8万余名学生,有5000多份创业计划,涉及电子信息、机械能源、生物医药、服务咨询等10多个领域。许多参赛作品的选题与学科、专业密切相关,说明参赛学生不仅进一步加强了对专业知识的了解和运用,而且对专业前景有了充分的了解。通过创业大赛,许多毕业生体验到了创业的艰辛,从而转变不切合实际、好高骛远的心态,加快了成长步伐。
据悉,创业计划大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成果推介会。经过项目推介会的牵线搭桥,创业作品速溶普洱茶、木瓜醋、中药消毒杀菌剂、版纳生物洗发水、牛蛙稻米套养技术等多个项目已进入实验加工阶段,剪影数字艺术有限公司、“云南彩绣”手工刺绣研究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玉溪珍稀食用菌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10余个项目已进入试营业阶段。创业计划大赛除举办创业作品竞赛、创业之星评选外,还增设了首届创业论坛。创业论坛以创业促和谐青春献小康为主题,邀请知名企业家、创业家、学生创业典型为广大学子进行讲座和交流300余场,对传播“创造、创新、创业”的“三创”精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6年,云南中医学院与云南鸿翔集团通过开设CBE医药连锁经理人培训班,让参加培训的73名学生与鸿翔集团签订就业协议书,提前就业,共同探索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人才的新途径。
职业院校要实行工学结合及半工半读制度
本刊讯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就贯彻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做好云南省职业院校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工作发出通知。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职业院校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工作的重要性。半工半读是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种学习制度,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其基本形式是学校与企业等用人单位合作培养学生,学生通过工学交替完成学业。实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是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需要,是解决职业教育经费不足问题,帮助学生、特别是贫困家庭学生成才就业的需要。各级教育部门要提高对职业院校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研究解决学校和企业开展半工半读中的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
《意见》强调,认真组织好职业院校的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工作。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学校、安宁市职业高级中学、玉溪市工业财贸学校已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学校,这三所学校要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周密组织,确保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工作的顺利实施。还要注意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出适合云南推进此项工作的路子。昆明市、玉溪市教育局要主动帮助学校做好试点工作,协助学校解决困难与问题。全省各州市也要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企业生产的实际,选择二至三所院校作为试点,按《意见》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胆实践和探索,使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并在面上逐步扩大。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解决学校实验条件、专职教师不足的问题,突破偏重课堂知识讲授、轻视岗位技能训练的做法,切实加强实践教学,创新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职业技能的教学方法。
《意见》要求,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学校要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试点院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活动,参加的学生必须是年满16周岁并取得中职或高职院校学籍的学生,严禁组织未满16周岁的学生到企业务工,不得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止从事的劳动。学生在企业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期间,其学生身份不得变更。各试点院校组织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活动前,必须在本地或学生务工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考察和选择学生将进入的劳动场所、生活环境。合作单位必须是遵守法律法规、管理严格、经营规范、生产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要与企业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和办理劳动保险,确保学生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两日。
试点院校组织开展以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活动,还应该与企业合作,在学生未进入工作岗位前安排课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帮助学生熟悉工作防护设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在实习务工点配备专职教师,负责全程管理和服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组织开展以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院校的管理和服务,协调各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学校、学生权益,共同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互利共赢的校企合作新机制。(云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责任编辑李配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