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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为中国辩护制度的实质性发展提供契机。为保障被追诉人认罪、选择的自愿性,律师介入成为国际通例。以刑事速裁程序适用为切入点,中国可逐步践行侦查阶段律师在场、律师充分阅卷与核实证据等举措以增强辩护实效性。现阶段试点期间,值班律师与辩护(援助)律师的角色出现分野之态,阻碍律师发挥其应尽作用,未来改革应将三类律师角色"归一"。律师参与实质化庭审可通过与控方协商影响量刑建议内容、发表专业意见推动程序转换、提出"不得加重处罚"辩护主张等路径来实现。中国宜从丰富援助内涵与考评机制、健全律师履职保障制度和提供配套硬件设施等方面着手建构科学的法律援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