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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队伍的建设,笔者有如下几点思考,并以此求教于大家。
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农业科学技术
推广队伍的核心驱动力
农业科学技术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农业科学技术发展迅猛,农业科学知识更新速度加快。努力提高他们的农业科学技术的业务水平和推广能力,并进而提高全体农民的科学技术素质,实在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刻不容缓的大事。
一、建立健全省、地(市)、县三级培训网络。这种网络应该是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由各级农业院校和农业科研机构为培训主要机构。各级培训中心的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各有侧重,力避简单重复,以免浪费培训的资源。
二、规范培训制度。各级各类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人员都应经过岗前培训才能上岗,都要经过职前培训才能履任新职(包括行政职务和技术职务)。每一名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人员每年都要有短期的集中学习培训,每三年都应有一月以上集中学习培训。把组织培训和参加培训作为一项制度落实下来并坚持下去,对于培训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科学技术推广队伍,无疑是一项战略性的举措。
三、瞄准农业科学技术前沿,不断更新培训内容。关于培训内容,应该是前沿性和前瞻性的:一是国家政策的前沿。二是世界经济的前沿。三是农业科技的前沿。同时,怎样发掘具有浓郁地域文化特色的土特产并使之生产规模化、营销网络化,也应该成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四、切实落实培训经费。对农业科学技术人员的培训经费,应该由县级和县级以上财政负责支出,尽可能减轻参训人员及基层单位的经济负担。
创新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农业科学技术
推广人员的向心力
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人员编制归属在哪里,如何实施对他们的管理?对此,有的地方曾进行过一些探索。实践证明,县乡(镇)共管、以县管为主,是对农业科学技术队伍进行科学管理的正确途径。其具体的管理体系为县成立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领导,负责具体管理全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统一使用和调配全县各乡镇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人员。各乡镇成立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站,负责具体管理所在乡镇农业科学技术的日常工作。它既要对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也要对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这样做的好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更加有利于加强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的统一领导。二是更加有利于各乡镇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的顺利展开。三是更加有利于农业科学技术推广队伍的作风建设。
落实相关待遇,
切实提高农业科学技术人员的地位
我们看到,在个别地方,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人员的待遇很低,他们工资不高,奖金偏少,养老保险没落实,住房公积金没到位,这些情况或多或少地挫伤了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人员的积极性。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为了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人员能够更好地从事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事业,建议如下:
第一、实行干部身份的正常转换。建国以后,党和政府一直把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人员同视为国家干部的身份。这是一个很正确的身份认定和归属。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之后,干部这一身份已逐步向公务员身份转换。那么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干部也应向公务员身份转换,他们长年在乡村工作,风里来,雨里去,其政治待遇应与公务员相同,其经济待遇应相当于或不低于同级公务员的待遇。
第二、认真实行技术职称职务的评聘工作。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专业性很强,科技含量高,这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该严格按照技术职称职务评聘要求,认真做好对他们的技术职称评聘工作,以激励他们终身学习,努力创新,不断上进,献身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事业。
第三、认真贯彻《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法》是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有关部门应该重视检查这部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农业科学技术推广部门也应该严格履行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用法律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使我们的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真正步入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
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农业科学技术
推广队伍的核心驱动力
农业科学技术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农业科学技术发展迅猛,农业科学知识更新速度加快。努力提高他们的农业科学技术的业务水平和推广能力,并进而提高全体农民的科学技术素质,实在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刻不容缓的大事。
一、建立健全省、地(市)、县三级培训网络。这种网络应该是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由各级农业院校和农业科研机构为培训主要机构。各级培训中心的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各有侧重,力避简单重复,以免浪费培训的资源。
二、规范培训制度。各级各类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人员都应经过岗前培训才能上岗,都要经过职前培训才能履任新职(包括行政职务和技术职务)。每一名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人员每年都要有短期的集中学习培训,每三年都应有一月以上集中学习培训。把组织培训和参加培训作为一项制度落实下来并坚持下去,对于培训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科学技术推广队伍,无疑是一项战略性的举措。
三、瞄准农业科学技术前沿,不断更新培训内容。关于培训内容,应该是前沿性和前瞻性的:一是国家政策的前沿。二是世界经济的前沿。三是农业科技的前沿。同时,怎样发掘具有浓郁地域文化特色的土特产并使之生产规模化、营销网络化,也应该成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四、切实落实培训经费。对农业科学技术人员的培训经费,应该由县级和县级以上财政负责支出,尽可能减轻参训人员及基层单位的经济负担。
创新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农业科学技术
推广人员的向心力
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人员编制归属在哪里,如何实施对他们的管理?对此,有的地方曾进行过一些探索。实践证明,县乡(镇)共管、以县管为主,是对农业科学技术队伍进行科学管理的正确途径。其具体的管理体系为县成立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领导,负责具体管理全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统一使用和调配全县各乡镇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人员。各乡镇成立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站,负责具体管理所在乡镇农业科学技术的日常工作。它既要对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也要对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这样做的好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更加有利于加强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的统一领导。二是更加有利于各乡镇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的顺利展开。三是更加有利于农业科学技术推广队伍的作风建设。
落实相关待遇,
切实提高农业科学技术人员的地位
我们看到,在个别地方,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人员的待遇很低,他们工资不高,奖金偏少,养老保险没落实,住房公积金没到位,这些情况或多或少地挫伤了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人员的积极性。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为了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人员能够更好地从事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事业,建议如下:
第一、实行干部身份的正常转换。建国以后,党和政府一直把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人员同视为国家干部的身份。这是一个很正确的身份认定和归属。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之后,干部这一身份已逐步向公务员身份转换。那么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干部也应向公务员身份转换,他们长年在乡村工作,风里来,雨里去,其政治待遇应与公务员相同,其经济待遇应相当于或不低于同级公务员的待遇。
第二、认真实行技术职称职务的评聘工作。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专业性很强,科技含量高,这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该严格按照技术职称职务评聘要求,认真做好对他们的技术职称评聘工作,以激励他们终身学习,努力创新,不断上进,献身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事业。
第三、认真贯彻《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法》是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有关部门应该重视检查这部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农业科学技术推广部门也应该严格履行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用法律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使我们的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真正步入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