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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索赔与反索赔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在对当前索赔与索赔认识误区分析的基础上,阐明了索赔与反索赔的概念并结合风电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索赔和反索赔进行探讨。
【关键词】索赔 反索赔 风电 工程建设
风电工程建设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的影响,施工条件复杂,风机设备技术成熟度等问题,特别是南方山地项目,可能造成工程设计考虑不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也可能造成工程承包合同中存在各种缺陷,给合同履行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在风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索赔与反索赔普遍存在,由于大家对于索赔和反索赔的一些片面理解和模糊认识,再加上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和实际情况的特殊性,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在处理索赔的过程中争议和分岐非常大。
一、对索赔和反索赔的认识和理解
关于索赔和反索赔的内涵,目前大家的认识和理解不一。一种意见认为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认识和理解索赔和反索赔,甲乙双方之间是平等的合同主体,双方均享有索赔的权利,索赔与反索赔是相对的概念。甲方可以依据合同条款的约定向乙方进行索赔,乙方也可以根据甲方的违约事实向甲方索赔。从甲方的角度来讲,乙方违约在先,甲方依据合同的违约条款向乙方进行索赔,这可以理解为“索赔”。如果乙方向甲方进行索赔,甲方则认为是被索赔则可理解为“反索赔”。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所谓的索赔则是在索赔事件中追回的损失补偿或违约金的行为,把防止和减少合同另一方向自己提出索赔的行为称为“反索赔”。也就是说,凡是主动提出权利要求的则为“索赔”,凡是对索赔行为进行反驳、修改或拒绝的行为则为“反索赔”。
二、国际上对索赔和反索赔含义的界定
经查阅相关资料,国际上普遍按索赔对象来界定索赔与反索赔,通常把承包商就非承包商原因所造成的承包的实际损失,向业主提出的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要求称为“索赔”。把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由于承包商违约而导致业主损失的补偿要求称为 “反索赔”。并且这种要求均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并不存在处罚的意思。这一定义已为国际工程承包界所公认和普遍应用,具有特定的明确含义。
三、风电工程建设中的索赔
承包商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索赔是其惯用的手段,也是维护其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按照国际上对索赔和反索赔含义的界定,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我国实际工程建设中的索赔和反索赔。承包商或设备供应商向业主提出的补偿损失的权利要求称为 “索赔”,索赔的主要目的是延长工期、交货期和费用。业主向承包商或设备供应商提出的索赔或者业主对承包商或设备供应商的索赔要求根据合同条款进行评估和审议,否定其索赔要求中的不合理部分,称为“反索赔”。
(一)风险引起的索赔
一般包括合同風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等,如物价飞涨、自然条件变化、现场施工条件复杂、法律法规变化等。由于我国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业主通常利用自身处于买方市场的强势地位,在招标和合同签订过程中,采用不正当或不合法手段,把本该由业主承担的风险转嫁至承包商和设备供应商,导致承包商和设备供应商的风险增大,此类索赔往往由承包商或设备供应商提出,而且双方在处理索赔时的意见和分岐较大。风电行业实行的是核准制度,从所周知,风电行业刚起步阶段就有部分项目由于未能及时核准但项目已开工建设,后续由于核准、征林征地手续无法办理导致项目建设无法如期进行,有部分项目可能由于此类原因直接取消了项目建设任务,这直接导致承包商和设备供应商向业主进行索赔,在处理此类索赔的过程中双方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即使能达成一致意见,也将会是一场拉锯战。
(二)施工条件或设计变更引起的索赔
对于风电而言,施工条件或设计变更极易引起索赔事件的发生。部分项目因为征林征地及阻工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部分项目因为前期调研工作不深入导致选定的机位点不可行在工程建设阶段不得不另选机位点导致道路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发生重大变更、情况严重的甚至舍弃部分机位点并影响项目的装机规模和收益率;还有的项目由于设计阶段提供的招标技术文件不完善或设计深度不够,导致在施工阶段发生诸多设计变更;另外,近几年由于北方地区风电限电形势较恶劣,开工建设的南方山地风电场与日俱增。由于南方项目普遍资源情况不太理想,为了确保项目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率,使用的风机设备单机容量也越来越大,叶片长度也在不断的增加,再加上南方山地项目建设环境复杂,对于山地风电场的施工道路建设、设备运输和设备吊装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国内能满足这些风机设备的大型吊装设备的资源紧缺,风电吊装过程中增加主吊的现象非常普遍,导致吊装费用急剧上升,由此引起的合同变更金额也较大。
(三)工期变化及其他因素引起的索赔
随着风电行业的迅猛发展,相比如火如荼的风电工程建设而言,开发建设的各风电场的风资源情况正好与之相反,为了追求更好的投资回报,各风电开发商都在寻求较好资源的风电场,但资源的总量是十分有限的,随着风电场开发力度的一步步深入,各风电场的风资源情况也是良莠不齐。由于风资源的客观问题,各风电开发商为了追求更好的投资效率,除了在风电场设计及工程施工阶段设法降本增效外,还希望尽可能的缩短风电场的建设周期尽早投产发电并取得经济效益,这就造成承包商需要增加资源的投入来保证总工期的实现,势必会增加承包商的工程建设成本。另外,由于各种外界因素的干扰,也有可能会引起工期的延误,比如未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征林征地工作、未能及时解决现场施工的阻工问题、各类设备未按合同约定运至施工现场、业主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施工图纸、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种款项等都将会导致工期的延误,这些都会导致承包向业主进行工期的索赔。
四、防止索赔的措施
为了尽可能的避免在工程建设中发生索赔和索赔事件,合同的双方均应加强工程管理,注重合同管理,严格按合同办事,履行各自的职责,力求让对方找不到索赔的依据、理由和事实。
如果索赔事件不可避免,为了减少损失,也应找出对方存在的索赔事实,尽可能的保证不被索赔或被索赔金额较少,可以利用自己方的索赔来抵抗对方提出的索赔,也可以利用对方提出的索赔依据和理由不充分、计算不准确、事实不清楚等问题进行反驳,尽可能的减轻自身被索赔的责任和损失。
随着风电行业和建筑领域法制建设的日益健全,作为合同的双方都应该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并诚信经营,唯有此,风电行业的工程建设才能持续、稳定、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丽霞. 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商索赔研究[D].河海大学,2006.
[2]刘惠明. 施工索赔的现状及对策[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7.
[3]陈责民.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与反索赔[M].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1995.
【关键词】索赔 反索赔 风电 工程建设
风电工程建设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的影响,施工条件复杂,风机设备技术成熟度等问题,特别是南方山地项目,可能造成工程设计考虑不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也可能造成工程承包合同中存在各种缺陷,给合同履行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在风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索赔与反索赔普遍存在,由于大家对于索赔和反索赔的一些片面理解和模糊认识,再加上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和实际情况的特殊性,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在处理索赔的过程中争议和分岐非常大。
一、对索赔和反索赔的认识和理解
关于索赔和反索赔的内涵,目前大家的认识和理解不一。一种意见认为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认识和理解索赔和反索赔,甲乙双方之间是平等的合同主体,双方均享有索赔的权利,索赔与反索赔是相对的概念。甲方可以依据合同条款的约定向乙方进行索赔,乙方也可以根据甲方的违约事实向甲方索赔。从甲方的角度来讲,乙方违约在先,甲方依据合同的违约条款向乙方进行索赔,这可以理解为“索赔”。如果乙方向甲方进行索赔,甲方则认为是被索赔则可理解为“反索赔”。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所谓的索赔则是在索赔事件中追回的损失补偿或违约金的行为,把防止和减少合同另一方向自己提出索赔的行为称为“反索赔”。也就是说,凡是主动提出权利要求的则为“索赔”,凡是对索赔行为进行反驳、修改或拒绝的行为则为“反索赔”。
二、国际上对索赔和反索赔含义的界定
经查阅相关资料,国际上普遍按索赔对象来界定索赔与反索赔,通常把承包商就非承包商原因所造成的承包的实际损失,向业主提出的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要求称为“索赔”。把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由于承包商违约而导致业主损失的补偿要求称为 “反索赔”。并且这种要求均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并不存在处罚的意思。这一定义已为国际工程承包界所公认和普遍应用,具有特定的明确含义。
三、风电工程建设中的索赔
承包商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索赔是其惯用的手段,也是维护其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按照国际上对索赔和反索赔含义的界定,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我国实际工程建设中的索赔和反索赔。承包商或设备供应商向业主提出的补偿损失的权利要求称为 “索赔”,索赔的主要目的是延长工期、交货期和费用。业主向承包商或设备供应商提出的索赔或者业主对承包商或设备供应商的索赔要求根据合同条款进行评估和审议,否定其索赔要求中的不合理部分,称为“反索赔”。
(一)风险引起的索赔
一般包括合同風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等,如物价飞涨、自然条件变化、现场施工条件复杂、法律法规变化等。由于我国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业主通常利用自身处于买方市场的强势地位,在招标和合同签订过程中,采用不正当或不合法手段,把本该由业主承担的风险转嫁至承包商和设备供应商,导致承包商和设备供应商的风险增大,此类索赔往往由承包商或设备供应商提出,而且双方在处理索赔时的意见和分岐较大。风电行业实行的是核准制度,从所周知,风电行业刚起步阶段就有部分项目由于未能及时核准但项目已开工建设,后续由于核准、征林征地手续无法办理导致项目建设无法如期进行,有部分项目可能由于此类原因直接取消了项目建设任务,这直接导致承包商和设备供应商向业主进行索赔,在处理此类索赔的过程中双方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即使能达成一致意见,也将会是一场拉锯战。
(二)施工条件或设计变更引起的索赔
对于风电而言,施工条件或设计变更极易引起索赔事件的发生。部分项目因为征林征地及阻工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部分项目因为前期调研工作不深入导致选定的机位点不可行在工程建设阶段不得不另选机位点导致道路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发生重大变更、情况严重的甚至舍弃部分机位点并影响项目的装机规模和收益率;还有的项目由于设计阶段提供的招标技术文件不完善或设计深度不够,导致在施工阶段发生诸多设计变更;另外,近几年由于北方地区风电限电形势较恶劣,开工建设的南方山地风电场与日俱增。由于南方项目普遍资源情况不太理想,为了确保项目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率,使用的风机设备单机容量也越来越大,叶片长度也在不断的增加,再加上南方山地项目建设环境复杂,对于山地风电场的施工道路建设、设备运输和设备吊装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国内能满足这些风机设备的大型吊装设备的资源紧缺,风电吊装过程中增加主吊的现象非常普遍,导致吊装费用急剧上升,由此引起的合同变更金额也较大。
(三)工期变化及其他因素引起的索赔
随着风电行业的迅猛发展,相比如火如荼的风电工程建设而言,开发建设的各风电场的风资源情况正好与之相反,为了追求更好的投资回报,各风电开发商都在寻求较好资源的风电场,但资源的总量是十分有限的,随着风电场开发力度的一步步深入,各风电场的风资源情况也是良莠不齐。由于风资源的客观问题,各风电开发商为了追求更好的投资效率,除了在风电场设计及工程施工阶段设法降本增效外,还希望尽可能的缩短风电场的建设周期尽早投产发电并取得经济效益,这就造成承包商需要增加资源的投入来保证总工期的实现,势必会增加承包商的工程建设成本。另外,由于各种外界因素的干扰,也有可能会引起工期的延误,比如未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征林征地工作、未能及时解决现场施工的阻工问题、各类设备未按合同约定运至施工现场、业主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施工图纸、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种款项等都将会导致工期的延误,这些都会导致承包向业主进行工期的索赔。
四、防止索赔的措施
为了尽可能的避免在工程建设中发生索赔和索赔事件,合同的双方均应加强工程管理,注重合同管理,严格按合同办事,履行各自的职责,力求让对方找不到索赔的依据、理由和事实。
如果索赔事件不可避免,为了减少损失,也应找出对方存在的索赔事实,尽可能的保证不被索赔或被索赔金额较少,可以利用自己方的索赔来抵抗对方提出的索赔,也可以利用对方提出的索赔依据和理由不充分、计算不准确、事实不清楚等问题进行反驳,尽可能的减轻自身被索赔的责任和损失。
随着风电行业和建筑领域法制建设的日益健全,作为合同的双方都应该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并诚信经营,唯有此,风电行业的工程建设才能持续、稳定、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丽霞. 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商索赔研究[D].河海大学,2006.
[2]刘惠明. 施工索赔的现状及对策[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7.
[3]陈责民.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与反索赔[M].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