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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婧雯(1987-),女,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人,管理学硕士,单位:贵州省遵义市委宣传部,研究方向:新农村建设。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为了进一步的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不断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这就要求要立足于社会管理和服务,不断的加强新农村建设保障工作。新农村的建设工作必须要有良好的农村社会管理作为基础,同时加强农村服务。以下主要针对新农村建设保障工作当中的成功探索、相应的对策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社会管理;服务;新农村建设
引言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的强化农村社会管理工作。在新时期,为了构建和谐社会,不断的缩短城乡距离,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要求要加强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服务,为农村居民的生活提供保障。同时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推动新农村建设,也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所提出的要求。
一、农村社会管理的探索
(一)“1+4”农村民主管理模式
所谓“1+4”的管理模式,其中的“1”主要是指构建村级的民主管理监督委员会,而“4”则是指推行农村财务双代管、勤廉双述、村务公开、公章管理四项制度。第一,成立监委会,明晰职权,落实责任制。作为村级的监委会,主要具备四项职能,即议事、监督、理财、联络。监委会领导人为同级的党组织,能够独立的实行监督、质询等权利。具体而言,就是针对村的两委会、村廉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同时确保村民相关权利的实施,积极参与财务、村务等方面的工作。及时的和群众进行联系,做好沟通工作,为相关工作的落实铺平道路。第二,落实四项制度,促进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发展。首先,注重村务工作的透明性,加强群众的监督作用。与群众切实相关的问题,都必须及时的进行公开,尤其是针对其较为关心的热点问题。对于这些工作都应当及时公开,做到及时、统一、完整的公开。其次,加强对各级负责人的监督工作。按照“承诺、双述、问询、评议、反馈、奖惩”六步程序开展双述工作,加强群众的对各级负责人的监督。给予群众了解和评判村级干部的工作、行为等方面。建立交流平台,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减少决策失误情况。然后,在农村财务之上实行双代管制度,确保财务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最后,推行村级公章委托代管制度,避免滥用职权的情况出现。
(二)契约化管理村务
第一,确定契约化管理内容。所谓契约化就是指,通过合同、协议等形式,将村务契约化,通过书面的形式落实相关干部的职权和责任,确定村民、村委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各方利益和责任。主要包括了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等方面的内容。第二,管理方式。首先通过镇党委政府对村务进行梳理,立足于具体的村务进而决定相应的契约形式。在确定契约过程当中,尤其是针对协议、合同等,必须事先通过专业人士进行了解和确认,提高契约的法律性和合理性。其次,可以成立相应的审核小组,加强对契约的把关作用,提高契约的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各方面的正当权益。
(三)社区自治管理
第一,实现居民自治。依据每个村子的实际情况,具体包括的道路、居住等方面的情况,有效的实现居民自治。同时还应当做好引导工作,引导居民自治朝着规范化和标准化方向发展,推动居民积极参与自治工作,体现其主人翁地位,接受统一管理。选择适当的负责人专门负责社会的自治工作,主要工作有社区安全、卫生等方面。第二,成立行业合作组织。有效的提高新农村的服务功能,政府、党委等积极的引入商企联建、行业联建等形式,依据各个社区的具体情况,建立起相应的企业家、妇女、商会等合作组织。推动农村社会管理工作朝着行业化、产业化等方向发展。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合理性,降低管理成本。
(四)农村社会管理模式实践的启示
在进行农村社会管理工作之时,必须充分结合农村具体情况,尤其是经济发展水平。以群众的基本需求为基础,着手其最关心和需要的方面,软件硬件工作两手抓。不断的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加强农村保障,提高安全意识等。还需要注意的是,要循序渐进的推进各方面的工作,不断的尝试和完善。促进村民积极主动的参与新农村建设当中,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意见、建议等。同时注重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将其当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以群众利益为上。
二、促进新农村建设保障的对策
(一)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转变陈旧落后的农村管理理念,推动理念创新,有效的简化管理工作,科学的放权,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工作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积极做好服务工作,转服从为服务,一切以群众的利益为重,实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有机统一。划分职权,相应的权利要担负相应的责任,避免职权交叉问题,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有效的协调农村社会利益、维护农村安定等。
(二)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社会管理职能
第一,加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建设。在选择农村的党支部、村委会的相关人员之时,要进行公开的选举和投票,并且进行及时的公示。确保村农能够选举出他们信任、具有创新能力、政治素质高的人员为其服务,同时不断的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做到一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的规划新农村的建设,为百姓谋福利,培养一批真正的新农村建设力量,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工作的发展。第二,明确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管理职能,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知道之下,不断的推进新农村社会管理工作的创新和完善,加强服务。
(三)发展群众性组织
农村不同于城镇,由于农村本身规模相对较小,以及一些传统的村落集聚特征决定了农村群众之间都较为熟识,因此一些群众性的社会组织对于群众的影响也无法估量的。这就要求不断的发展这种组织,首先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强其经济、社会功能。其次是培养农村新型社会化组织。培养农村的中介组织,通过科学的引导帮助农民成立自己的组织,为农村发展经济、科技等方面服务。
(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群众实现基本权益
第一,进一步完善自治运行机制。不断的完善选官、村务公开等制度。积极的引导群众参与其中,实现其参与、质询等权利,加强主人翁意识。第二,完善公开制度。充分满足村民对村务各项工作的知情权,保障各个村民都有质询和参与的权利,及时了解村务。第三,保障选择权,进行民主选举。严格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选举的公开公正公平,选择群众最为信任和能力最佳的负责人。
(五)培养农民参与意识,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首先加强村民的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整体素质,确保其能够有序的参与相关管理工作。其次不断的提高其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普法工作,推广民主,引导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推动新农村的发展,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
结语
综上所述,基于社会管理与服务从而加强新农村的建设工作,要求从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职能、组织村民实现自治管理、提高法制意识等方面着手,增加群众参与意识,推动新农村建设。
(作者单位:贵州省遵义市委宣传部)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为了进一步的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不断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这就要求要立足于社会管理和服务,不断的加强新农村建设保障工作。新农村的建设工作必须要有良好的农村社会管理作为基础,同时加强农村服务。以下主要针对新农村建设保障工作当中的成功探索、相应的对策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社会管理;服务;新农村建设
引言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的强化农村社会管理工作。在新时期,为了构建和谐社会,不断的缩短城乡距离,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要求要加强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服务,为农村居民的生活提供保障。同时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推动新农村建设,也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所提出的要求。
一、农村社会管理的探索
(一)“1+4”农村民主管理模式
所谓“1+4”的管理模式,其中的“1”主要是指构建村级的民主管理监督委员会,而“4”则是指推行农村财务双代管、勤廉双述、村务公开、公章管理四项制度。第一,成立监委会,明晰职权,落实责任制。作为村级的监委会,主要具备四项职能,即议事、监督、理财、联络。监委会领导人为同级的党组织,能够独立的实行监督、质询等权利。具体而言,就是针对村的两委会、村廉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同时确保村民相关权利的实施,积极参与财务、村务等方面的工作。及时的和群众进行联系,做好沟通工作,为相关工作的落实铺平道路。第二,落实四项制度,促进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发展。首先,注重村务工作的透明性,加强群众的监督作用。与群众切实相关的问题,都必须及时的进行公开,尤其是针对其较为关心的热点问题。对于这些工作都应当及时公开,做到及时、统一、完整的公开。其次,加强对各级负责人的监督工作。按照“承诺、双述、问询、评议、反馈、奖惩”六步程序开展双述工作,加强群众的对各级负责人的监督。给予群众了解和评判村级干部的工作、行为等方面。建立交流平台,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减少决策失误情况。然后,在农村财务之上实行双代管制度,确保财务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最后,推行村级公章委托代管制度,避免滥用职权的情况出现。
(二)契约化管理村务
第一,确定契约化管理内容。所谓契约化就是指,通过合同、协议等形式,将村务契约化,通过书面的形式落实相关干部的职权和责任,确定村民、村委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各方利益和责任。主要包括了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等方面的内容。第二,管理方式。首先通过镇党委政府对村务进行梳理,立足于具体的村务进而决定相应的契约形式。在确定契约过程当中,尤其是针对协议、合同等,必须事先通过专业人士进行了解和确认,提高契约的法律性和合理性。其次,可以成立相应的审核小组,加强对契约的把关作用,提高契约的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各方面的正当权益。
(三)社区自治管理
第一,实现居民自治。依据每个村子的实际情况,具体包括的道路、居住等方面的情况,有效的实现居民自治。同时还应当做好引导工作,引导居民自治朝着规范化和标准化方向发展,推动居民积极参与自治工作,体现其主人翁地位,接受统一管理。选择适当的负责人专门负责社会的自治工作,主要工作有社区安全、卫生等方面。第二,成立行业合作组织。有效的提高新农村的服务功能,政府、党委等积极的引入商企联建、行业联建等形式,依据各个社区的具体情况,建立起相应的企业家、妇女、商会等合作组织。推动农村社会管理工作朝着行业化、产业化等方向发展。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合理性,降低管理成本。
(四)农村社会管理模式实践的启示
在进行农村社会管理工作之时,必须充分结合农村具体情况,尤其是经济发展水平。以群众的基本需求为基础,着手其最关心和需要的方面,软件硬件工作两手抓。不断的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加强农村保障,提高安全意识等。还需要注意的是,要循序渐进的推进各方面的工作,不断的尝试和完善。促进村民积极主动的参与新农村建设当中,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意见、建议等。同时注重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将其当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以群众利益为上。
二、促进新农村建设保障的对策
(一)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转变陈旧落后的农村管理理念,推动理念创新,有效的简化管理工作,科学的放权,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工作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积极做好服务工作,转服从为服务,一切以群众的利益为重,实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有机统一。划分职权,相应的权利要担负相应的责任,避免职权交叉问题,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有效的协调农村社会利益、维护农村安定等。
(二)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社会管理职能
第一,加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建设。在选择农村的党支部、村委会的相关人员之时,要进行公开的选举和投票,并且进行及时的公示。确保村农能够选举出他们信任、具有创新能力、政治素质高的人员为其服务,同时不断的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做到一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的规划新农村的建设,为百姓谋福利,培养一批真正的新农村建设力量,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工作的发展。第二,明确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管理职能,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知道之下,不断的推进新农村社会管理工作的创新和完善,加强服务。
(三)发展群众性组织
农村不同于城镇,由于农村本身规模相对较小,以及一些传统的村落集聚特征决定了农村群众之间都较为熟识,因此一些群众性的社会组织对于群众的影响也无法估量的。这就要求不断的发展这种组织,首先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强其经济、社会功能。其次是培养农村新型社会化组织。培养农村的中介组织,通过科学的引导帮助农民成立自己的组织,为农村发展经济、科技等方面服务。
(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群众实现基本权益
第一,进一步完善自治运行机制。不断的完善选官、村务公开等制度。积极的引导群众参与其中,实现其参与、质询等权利,加强主人翁意识。第二,完善公开制度。充分满足村民对村务各项工作的知情权,保障各个村民都有质询和参与的权利,及时了解村务。第三,保障选择权,进行民主选举。严格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选举的公开公正公平,选择群众最为信任和能力最佳的负责人。
(五)培养农民参与意识,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首先加强村民的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整体素质,确保其能够有序的参与相关管理工作。其次不断的提高其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普法工作,推广民主,引导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推动新农村的发展,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
结语
综上所述,基于社会管理与服务从而加强新农村的建设工作,要求从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职能、组织村民实现自治管理、提高法制意识等方面着手,增加群众参与意识,推动新农村建设。
(作者单位:贵州省遵义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