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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赫伯特·斯宾塞作为英国一名伟大的教育理论与改革家,其德育思想十分丰富。本文对斯宾塞德育思想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和概括。并在此基础上,对当今儿童道德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为当今我国儿童德育工作带来一些重要的启示。
关键词:斯宾塞;德育思想;儿童教育;启示
赫伯特·斯宾塞是英国著名的教育学家,在他的教育体系中,德育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内容。本文对斯宾塞德育思想的主要内容做了分析概括,希望从中得到一些对我国儿童德育工作的启示。
一、斯宾塞德育思想的主要内容
斯宾塞德育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育的目的、德育的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以及德育的方法等。
1.德育的目的
斯宾塞认为,德育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的“自治”和“独立”。他认为我们德育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让儿童能够学会自己管理自己,自我约束,成为一个能够“自治”的人。此外,我们还要培养具有独立人格的人,这在斯宾塞《德育》一文里都有所体现。他认为,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将享有越来越多的自由,相应地也就要求人们越来越独立,所以我们应该在德育中让儿童逐渐学会独立。
2.德育的原则
斯宾塞认为,道德教育的根本原则是“自然后果”的原则。他认为,人为惩罚是对儿童的违规行为而采取的外在力量干预措施。但是自然惩罚不是通过外在力量的干预或制止,而是让儿童自己去面对由他的违规行为所导致的让他不愉快的结果,也就是惩罚儿童去体验由他自己的行为而导致的痛苦。他认为,以“自然后果”原则为指导才能使儿童从理性上认识行为的正确与错误,才能使儿童理解因果关系的概念。自然后果对儿童的惩罚不含有人为的不公正的因素,易于被儿童接受,有利于保护成人和儿童之间正常的关系。
3.德育的方法
斯宾塞认为,德育最有效的方法是快乐教育法。所谓快乐教育,就是遵循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让受教育者在快乐的状态下学习。斯宾塞认为,在教育过程中要使儿童感受到快乐,那么就应该采取快乐的教育的手段和方法。他认为,当一个孩子处于不快乐的情绪中时,他的智力和潜能就会大大降低。同时,他认为运用快乐教育的方法,不仅关注了儿童的思想情感等非智力因素,还关注了儿童的智力因素。因此,斯宾塞一生都在极力倡导这种快乐教育法。
二、斯宾塞德育思想对当今儿童德育工作的启示
1.“自然后果”与“人为惩罚”相结合
在道德教育中运用“自然后果”法,使儿童“自食其果”,能起到人为惩罚所起不到的自我教育的作用,并让儿童感到公正感。同时,通过“自然后果”的教育,儿童可以从中获得生活和社会经验,能从实践中学到知识,锻炼了社会生活能力。但是,儿童是复杂的,他们在道德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会产生许多问题。我们不可能只用一个方法就能解决儿童的所有道德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自然后果”的内涵和作用,根据儿童的自身发展特点和个性差异,必要时实施“人为惩罚”。
2.“自治”与“他治”相统一
正如上文所说,斯宾塞认为我们应该注重对孩子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而且,只有使道德规范真正内化,我们的德育工作才会取得成功。但是,现代的教育观点认为道德教育还是需要引导的,完全放任自流是不行的。斯宾塞也认为对于教育幼小的儿童靠完全的自律是不现实的,也是有害的。所以,在儿童德育工作中,我们除了要重视对孩子“自治”能力的培养,也要适当采用“他治”来进行引导。
3.教育者的德与才相兼备
斯宾塞极其重视儿童的道德教育,但是他认为只是认识到道德教育的重要性还不够,教育者还要具有教育孩子的知识与素养。斯宾塞认为,我们要对孩子进行教育,那么我们自己首先必须要教育自己。如果连教育者自己本身都存在道德问题,那么德育工作很难取得成功。斯宾塞告诫教育者说,正确地进行教育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教育者必须德才兼备,并且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和改进教育方法。这对当今我国儿童的德育工作也具有极其重要的启示作用。
4.理论性与趣味性相融合
斯宾塞视兴趣为教学的指南针与标准。认为判断教学原则与方法好与坏,应看它“是否在学生中间造成一种愉快的兴奋”,引起学生兴趣。斯宾塞主张:“要一切教育带有乐趣。”他认为,如果我们都在快乐的状态下学习,那么这时教育最容易产生效果。但是,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独特的兴趣爱好,甚至有些兴趣爱好是具有一定危害性的。这时,我们就需要一些既定的理性的规则来进行引导。因此,作为教育者,可以先让儿童快乐起来,然后再结合理论性的教育,帮助儿童确定可行的目标。斯宾塞的这种将理论性与趣味性相融合的“快乐教育”,对我国的儿童德育工作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斯宾塞.什么知识最有价值[A].斯宾塞教育论著选[C].胡毅,王承绪,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2]赫伯特·斯宾塞.教育论[M].胡毅,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1962.
[3]赫伯特·斯宾塞.社会学研究[M].张宏晖,胡江波,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
关键词:斯宾塞;德育思想;儿童教育;启示
赫伯特·斯宾塞是英国著名的教育学家,在他的教育体系中,德育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内容。本文对斯宾塞德育思想的主要内容做了分析概括,希望从中得到一些对我国儿童德育工作的启示。
一、斯宾塞德育思想的主要内容
斯宾塞德育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育的目的、德育的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以及德育的方法等。
1.德育的目的
斯宾塞认为,德育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的“自治”和“独立”。他认为我们德育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让儿童能够学会自己管理自己,自我约束,成为一个能够“自治”的人。此外,我们还要培养具有独立人格的人,这在斯宾塞《德育》一文里都有所体现。他认为,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将享有越来越多的自由,相应地也就要求人们越来越独立,所以我们应该在德育中让儿童逐渐学会独立。
2.德育的原则
斯宾塞认为,道德教育的根本原则是“自然后果”的原则。他认为,人为惩罚是对儿童的违规行为而采取的外在力量干预措施。但是自然惩罚不是通过外在力量的干预或制止,而是让儿童自己去面对由他的违规行为所导致的让他不愉快的结果,也就是惩罚儿童去体验由他自己的行为而导致的痛苦。他认为,以“自然后果”原则为指导才能使儿童从理性上认识行为的正确与错误,才能使儿童理解因果关系的概念。自然后果对儿童的惩罚不含有人为的不公正的因素,易于被儿童接受,有利于保护成人和儿童之间正常的关系。
3.德育的方法
斯宾塞认为,德育最有效的方法是快乐教育法。所谓快乐教育,就是遵循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让受教育者在快乐的状态下学习。斯宾塞认为,在教育过程中要使儿童感受到快乐,那么就应该采取快乐的教育的手段和方法。他认为,当一个孩子处于不快乐的情绪中时,他的智力和潜能就会大大降低。同时,他认为运用快乐教育的方法,不仅关注了儿童的思想情感等非智力因素,还关注了儿童的智力因素。因此,斯宾塞一生都在极力倡导这种快乐教育法。
二、斯宾塞德育思想对当今儿童德育工作的启示
1.“自然后果”与“人为惩罚”相结合
在道德教育中运用“自然后果”法,使儿童“自食其果”,能起到人为惩罚所起不到的自我教育的作用,并让儿童感到公正感。同时,通过“自然后果”的教育,儿童可以从中获得生活和社会经验,能从实践中学到知识,锻炼了社会生活能力。但是,儿童是复杂的,他们在道德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会产生许多问题。我们不可能只用一个方法就能解决儿童的所有道德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自然后果”的内涵和作用,根据儿童的自身发展特点和个性差异,必要时实施“人为惩罚”。
2.“自治”与“他治”相统一
正如上文所说,斯宾塞认为我们应该注重对孩子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而且,只有使道德规范真正内化,我们的德育工作才会取得成功。但是,现代的教育观点认为道德教育还是需要引导的,完全放任自流是不行的。斯宾塞也认为对于教育幼小的儿童靠完全的自律是不现实的,也是有害的。所以,在儿童德育工作中,我们除了要重视对孩子“自治”能力的培养,也要适当采用“他治”来进行引导。
3.教育者的德与才相兼备
斯宾塞极其重视儿童的道德教育,但是他认为只是认识到道德教育的重要性还不够,教育者还要具有教育孩子的知识与素养。斯宾塞认为,我们要对孩子进行教育,那么我们自己首先必须要教育自己。如果连教育者自己本身都存在道德问题,那么德育工作很难取得成功。斯宾塞告诫教育者说,正确地进行教育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教育者必须德才兼备,并且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和改进教育方法。这对当今我国儿童的德育工作也具有极其重要的启示作用。
4.理论性与趣味性相融合
斯宾塞视兴趣为教学的指南针与标准。认为判断教学原则与方法好与坏,应看它“是否在学生中间造成一种愉快的兴奋”,引起学生兴趣。斯宾塞主张:“要一切教育带有乐趣。”他认为,如果我们都在快乐的状态下学习,那么这时教育最容易产生效果。但是,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独特的兴趣爱好,甚至有些兴趣爱好是具有一定危害性的。这时,我们就需要一些既定的理性的规则来进行引导。因此,作为教育者,可以先让儿童快乐起来,然后再结合理论性的教育,帮助儿童确定可行的目标。斯宾塞的这种将理论性与趣味性相融合的“快乐教育”,对我国的儿童德育工作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斯宾塞.什么知识最有价值[A].斯宾塞教育论著选[C].胡毅,王承绪,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2]赫伯特·斯宾塞.教育论[M].胡毅,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1962.
[3]赫伯特·斯宾塞.社会学研究[M].张宏晖,胡江波,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