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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无疑是当前最受关注的新闻热词之一,这也是大自然对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亮起的红灯。生态环境的好坏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关乎人民幸福安康,保护环境,刻不容缓!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了建设“美丽宁夏”的奋斗目标,确立了“生态优先”的发展战略,让优美的环境成为宁夏最大的优势之一。
2013年11月11日至2014年1月25日,自治区政府先后出台了“三个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即《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自治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和谋划,由此拉开了绘制“美丽宁夏”新蓝图的帷幕。
2013年宁夏环境质量状况
2013年,银川市率先实施国家新的空气质量标准(AQI),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51天,占有效监测天数的68.8%,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4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占有效监测天数的91%,总体环境空气质量与2012年相比保持稳定。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区设区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黄河干流宁夏段总体为Ⅲ类良好水质,黄河支流和全区7个沿黄重要湖泊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不容乐观的是,各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总体为重度污染,这将成为环保部门今后治理的重点。
声环境质量、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较好水平。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47.98,较2012年上升了4.94,生态环境质量有了较为明显的提高。其中泾源县生态环境质量为“优”;隆德县、贺兰县、盐池县生态环境质量为“良”;其余15个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为“一般”,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80.51%。
自治区政府2014年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
1. 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点减排工程,改善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以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宁东基地为重点区域,加大市、县(区)城区、工业园区和企业烟气排放监管和处罚力度;全面建成国家目标责任书要求自治区建设的重点减排项目;建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信息。
2. 实施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工程,保障人民群众环境知情权。建设覆盖重点县、工业园区、商务区等的环境空气监测网,建成重点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7个,重点工业园区监测站4个,银川阅海湾商务区和滨河新区监测站3个。
3. 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工程,改善宁夏农村人居环境。建成一批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发放垃圾转运车,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以奖促治”;对632个行政村及生态移民庄点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对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物进行治理。
4. 实施环境执法“铸盾亮剑”工程,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对银川周边地区生物发酵企业恶臭气体进行治理;对城市燃煤锅炉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坚决制止超标排放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地区重金属专项检查工作。
5. 实施沙湖湿地保护工程,改善旅游休闲生态环境。实施沙湖南、北岸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沙湖周边湿地水生植物种植及生物工程,铺设沙湖景区南、北岸污水管网,净化入湖水源,保护沙湖湿地。
6. 实施全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逐步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档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调查,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7. 实施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程,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全面推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网上申报登记制度;支持发展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和预处理服务行业,鼓励持证单位参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工作。
8. 实施绿色环保产业发展促进工程,开辟新的创业就业领域。建立绿色信贷合作机制,搭建环境保护与信贷信息平台,创新绿色产品和服务,支持节能环保绿色产业发展,遏制违法企业和高消耗、高污染行业无序发展,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创造新的就业岗位。
9. 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工程,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和推动基础条件好、经济实力强、生态环境良好的乡镇、村率先实现生态创建目标,辐射和带动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由点到面拓展。年底前,创建7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2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2个自治区级生态村。
10. 实施“优美环境是宁夏最大优势”宣传教育工程,凝聚建设美丽宁夏广泛共识。
天蓝、地绿、水净,是大家共同的心愿,只有全社会齐心携手,共同呵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才能让建设“美丽宁夏”的奋斗目标早日实现。
2013年11月11日至2014年1月25日,自治区政府先后出台了“三个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即《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自治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和谋划,由此拉开了绘制“美丽宁夏”新蓝图的帷幕。
2013年宁夏环境质量状况
2013年,银川市率先实施国家新的空气质量标准(AQI),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51天,占有效监测天数的68.8%,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4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占有效监测天数的91%,总体环境空气质量与2012年相比保持稳定。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区设区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黄河干流宁夏段总体为Ⅲ类良好水质,黄河支流和全区7个沿黄重要湖泊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不容乐观的是,各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总体为重度污染,这将成为环保部门今后治理的重点。
声环境质量、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较好水平。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47.98,较2012年上升了4.94,生态环境质量有了较为明显的提高。其中泾源县生态环境质量为“优”;隆德县、贺兰县、盐池县生态环境质量为“良”;其余15个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为“一般”,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80.51%。
自治区政府2014年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
1. 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点减排工程,改善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以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宁东基地为重点区域,加大市、县(区)城区、工业园区和企业烟气排放监管和处罚力度;全面建成国家目标责任书要求自治区建设的重点减排项目;建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信息。
2. 实施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工程,保障人民群众环境知情权。建设覆盖重点县、工业园区、商务区等的环境空气监测网,建成重点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7个,重点工业园区监测站4个,银川阅海湾商务区和滨河新区监测站3个。
3. 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工程,改善宁夏农村人居环境。建成一批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发放垃圾转运车,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以奖促治”;对632个行政村及生态移民庄点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对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物进行治理。
4. 实施环境执法“铸盾亮剑”工程,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对银川周边地区生物发酵企业恶臭气体进行治理;对城市燃煤锅炉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坚决制止超标排放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地区重金属专项检查工作。
5. 实施沙湖湿地保护工程,改善旅游休闲生态环境。实施沙湖南、北岸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沙湖周边湿地水生植物种植及生物工程,铺设沙湖景区南、北岸污水管网,净化入湖水源,保护沙湖湿地。
6. 实施全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逐步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档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调查,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7. 实施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程,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全面推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网上申报登记制度;支持发展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和预处理服务行业,鼓励持证单位参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工作。
8. 实施绿色环保产业发展促进工程,开辟新的创业就业领域。建立绿色信贷合作机制,搭建环境保护与信贷信息平台,创新绿色产品和服务,支持节能环保绿色产业发展,遏制违法企业和高消耗、高污染行业无序发展,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创造新的就业岗位。
9. 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工程,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和推动基础条件好、经济实力强、生态环境良好的乡镇、村率先实现生态创建目标,辐射和带动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由点到面拓展。年底前,创建7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2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2个自治区级生态村。
10. 实施“优美环境是宁夏最大优势”宣传教育工程,凝聚建设美丽宁夏广泛共识。
天蓝、地绿、水净,是大家共同的心愿,只有全社会齐心携手,共同呵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才能让建设“美丽宁夏”的奋斗目标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