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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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落过雨,路面湿滑。
  借助士多店的灯光,他目测到窄街一片泥泞。若是白天,会看得更清楚,那些黑泥,拌着血水和尘垢。两只流浪猫相互追逐、撕咬,从他腿旁路过。他闻到一股怪味,是屠宰活禽遗留的味道,死鸡子、死鸭子的味道。
  每天,他走回寓居的房子,都会经过这条窄街。他想,他们来深圳,就不迎他们上门了。他也搞不清,他们是从哪里打听到他的电话号码,联系上他。老家的街坊邻居、同学、朋友,除了父母,他基本断了往来。
  寓所的陈设,跟他出门前比,完全变了样。他知道,是她来过。阳台堆放的啤酒瓶、烟灰缸的烟蒂烟灰、搁布艺沙发上的脏衣服、客厅装满快餐盒的垃圾袋,她全处理了。瓷砖地板三块明显的污渍也没了,她拖过地,应该拖过不止一遍。
  进屋时,他感觉走错门,似闯入一个陌生的场域。他不喜欢寓所的整洁、明净,宁愿室内混乱一点,跟他的生活一样,无序。
  他不愿她过来。
  曾经,他委婉地表达过拒绝,甚至厌烦。她应该懂,却揣着明白装糊涂,依旧一个礼拜过来一次,或者两次。来了,她就收拾屋子。他说,不用。语气比铁硬、比冰冷。她不理会,继续忙眼皮下的活。他便走到阳台,抽一支烟,或者坐沙发榻,捧一本侦探小说读,完全当她不存在。干完活,她剥光衣服,裸露不再年轻呈现衰迹的身体。他变成一条闻到肉骨头腥味的饿狗,凑过去,猛啃骨头。吃饱了,他又用怪异的目光戳她,仿佛说,你走吧,以后别再来。她眼窝潮湿,下次,还是会来。她手里握有第二次他们分享身体后,他交给她的钥匙。
  他和她见面后的程序基本如上,她先干活,干完两人做爱。最开始,他陪她吃过酸菜鱼火锅,吃过鸡煲,也一起吃过快餐,桂林米粉、木桶饭、烧鸭饭、烧鹅饭。后来,射完精,他像扔一块用过的脏抹布,将女人弃一旁。
  脏抹布似狗皮膏药,黏着他,甩不脱手。
  他干脆找来楼下的锁匠,换了新锁。
  日子安静了些。他以为女人懂味了,日子会一直安静下去。想起她的身体、做爱时滚烫的皮肤、氤氲在空气中潮湿的气息,他有些悔意,不该换锁。至少,他身体里的猛兽沉睡醒来后,那堆肉体能派上用场,满足他的贪欲。像是听到他的召唤,她打来电话,问他过得怎样。他说,病了,感冒了。她一个字没提他换锁的事,只是关心他的感冒,是轻还是重。其实他感冒早好了。他觉得女人是个聪明人,凡事能看透,却从不点破那层窗户纸。
  夜里回寓所,门旁的黑影吓他一跳。
  是她,拎了个沃尔玛超市的塑料袋。他的目光变回从前的冷漠,似问,你来干吗?冰冷的目光分明是赶她走。她说,你感冒了,我过来看一眼,看完我就走。他说,你走。伸手,她把塑料袋递给他。他不接。僵持五秒,接了,袋内装有长筒卡士鲜奶,五盒。牛奶拎手里,有点沉,他猜是买四盒送一盒,超市做推銷活动他见过。她说,好几次过来,门锁了,你也不在,本来我想搞卫生。他说,不用。她说,顺手,我把屋里垃圾带下楼。他说,不用。
  她转身,摁了电梯下行键。
  背后传来母兽压抑的哭嚎声。他将钥匙插入锁孔,开门,进屋。拉严防盗门,他这个冷血的主人,没邀请她。她站门口,似乎没离开,他耳旁一直响着她哭泣的声音。
  他抽了一支烟。
  哭声消失了。
  吉他摆放在客厅墙角,他瞄了一眼,想弹,横考虑竖考虑,却没弹。他打开她送来的卡士鲜奶,喝完一杯,又添一杯,喝掉大半,让剩下的残留杯中。他想再抽一支烟,烟盒空了,得去楼下士多店买盒烟。开门,他看见她,蜷缩墙角边。歉意和厌恶两种情绪在他脑壳里互殴,最终歉意占了上风。他说,去楼下给我买盒烟。
  似领到圣旨,她去办事,带着香烟返回寓所。仿若劳模,她又是拿抹布擦桌子、椅子,又是拿拖把拖地,拖完卧房拖客厅,拖完客厅拖阳台。他把剩下的小半杯牛奶添满,递给她。她说,我喝水就行。他知道她是舍不得,想留给他。他说,你喝。他看着她端起杯子,慢条斯理地喝那杯卡士鲜奶。他第一次这么认真、仔细地打量她,发现了她眼角的细纹、发丛中两根白发。他记得她说过,马路你不知道,你弹吉他的样子有多迷人!她视他为上帝,他却视她为败草。
  他们做了爱。
  事毕,他从抽屉摸出一匹新锁的钥匙,交给她。他走到窗边,掀起窗帘一角,台风要来了,暴雨也要来了。回头,他看见她扯了两张清风牌抽纸,拭擦下体,再把千鸟格裙子重新穿回身上。裙子遮蔽了她的头,腰间有一圈赘肉,那堆肉毫无美感可言。厌恶的情绪升腾起来,他又盼着她离开。从烟盒抽出一根香烟,走到阳台,抽完一根,再抽了一根。考虑很久,他拿不定主意,犹豫着,他的下半身想她留下来过夜,上半身却更想她走。
  门廊传来铁门撞击门框的声音。
  她走了。
  她没带伞。他不知道她会不会遇到台风、会不会遇到暴雨。
  二
  那天下午,接到肖曼电话,过后他变得无比焦躁。
  以前他一天只抽半盒烟,那三天,他每天抽一盒烟,甚至超出一盒。夜里,他睡不着,整宿整宿失眠。肖曼说,马路,礼拜天,我们来深圳,晚上一起聚聚。他清楚,“我们”指的是谁,她和他,肖曼和陈亚东,他俩走到了一起。
  二十二年,他以为肖曼把他忘了。
  真忘了倒好,他并不想去见他们,谎称那晚有事。肖曼说,马路,来吧,我蛮想见你。她说的是“我”,而不是“我们”。他被某种情绪感染,嘴软了,无法再拒绝,但也没有明确答应会去赴约。
  礼拜天,天不亮,他就醒了。
  前夜抽烟,尼古丁的气味还未散去,客厅茶几烟灰缸装满烟蒂。起床后,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从烟盒荡出一根香烟,点燃,目光空洞地注视阳台,及阳台外更悠远的天空。他瞟了一眼墙面的挂钟,想着“傍晚六点”。
  赴约时间一步步逼近,他感到焦虑,也感到某种虚无,见肖曼,见陈亚东,见肖曼和陈亚东,有什么意义呢?毫无意义。一九八六年冬天过后,他将自己与他们割裂,从此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他的人生仿佛坠入怒海,纠缠在海藻中,开始不断下坠下沉。这是他的个人选择,将自己的生命与阳光隔开,终年与阴郁的雨季为伴。他忘不了一九八六年冬天,他们对他的伤害。那个冬天,他心中高耸的象牙塔坍塌了。   他不想赴约。
  但又好奇,他们约他见面,到底想干什么。
  一支烟抽完,他又点燃一支,抽了两口,将闪着星火的烟头杵进烟灰缸。他忆起往事,他们念大四,他和肖曼、陈亚东,三人是最好的朋友。他不愿回忆过去的事,那些在他眼里被视为不光明、不磊落的事。
  二十二年,他已经差不多忘了那件事,也不再做噩梦。
  肖曼的电话将往事从记忆的深井中打捞上来。他去刷牙、洗澡,迫使自己不去想、不去回忆。洗漱完毕,他站立客厅,来回走。又踱步到穿衣镜前,镜中人,苍老、苍白,似一只营养不良的猕猴。他想起多年前,那个在海鲜酒楼当传菜员身材丰满的潮州女孩,做爱时,女孩说,你的骨头把我硌疼了,长这么大,我从没见过这么瘦的人。又说,告诉我,你是不是吸毒,说实话。他架起女孩两条象腿,更卖力地运动。那是他第一次跟那么胖那么爱说话的女孩做爱。女孩似头巨象,一边做爱一边跟他说话——你要多吃点海鲜、多吃点砂锅粥。你知道吗?再过几天,王菲就要在香港红磡体育馆开演唱会了。你怎么这么瘦,轻一点哦轻一点,你硌疼我了。你弹吉他唱歌的样子真帅,忘了,我忘了问你,叫什么名字你……
  他想喝点酒,一瓶啤酒,白酒也行。
  冰箱没有啤酒,也没有白酒,两年前,他戒了酒,说戒就戒,从此滴酒不沾。他从冰箱拿出一盒牛奶,打算喝,最终又放了回去。他知道他们人生行走的轨迹,上世纪九十年代,他跳进深渊持续坠落,而他们踏准时代的节拍顺流而上,先是开车行,后是物流公司,再到公司赴香港上市。从网络上,他熟知了陈亚东的发家史,励志,催人奋进。
  饿了,饿得胃疼,他却没丁点味口。他似一名死囚,等待,等待奔赴刑场。他觉得被审判的人不该是他,而应该是他们,陈亚东和肖曼。
  三
  门廊传来钥匙插入锁孔的声音。
  他坐沙发上,没动。他知道来的人是谁。除了她,不会有别人。他甚至连望都没朝门廊望一眼。她像是他请来的钟点工,是过来干活的。进门她就开始收拾屋子,扫地、拖地。他的嘴唇蠕动两下,想让她住手,考虑两秒,他放弃了。
  他破天荒削了一只梨,递给她。他说,别干了,吃吧。
  她没停手。
  他说,你故意的,是不是,想让我内疚,是不是?!他想起这些年来过寓所的女人,没有三十个,也有二十个,有些甚至他都不知道对方名字,对方也不清楚他的名字。有时候,来的女人问他,他就随便编一个名字对付,石勇、张勇、李明勇,他甚至说过他叫萨达姆。女人说,真幽默你,你是萨达姆,那我就是玛丽莲·梦露。他把女人压身下,掐紧她脖子,掐得她喘不过气,他说,我真是萨达姆,不是开玩笑,别不信你。完事后,女人急匆匆穿衣穿裙,走时撂下一句話,你他妈是个变态,你会下地狱的。
  他倒是真想下地狱。
  她还在干活,不理他。
  他把梨搁茶几上,扯出一张抽纸,擦手,又用纸巾拭擦水果刀的刀刃。他手握水果刀,刀刃闪着寒光。他说,是哑巴么你?
  她说,不是。
  他说,放心,我不会内疚的,长这么大,我就没内疚过。
  她说,我根本没往那方面想。
  他说,那么,你是,你是上帝派来拯救我的?他放下水果刀,又说,别干了,吃梨。
  她没放下手里的拖把,边拖地边说,我知道,你故意的,故意冷淡我、漠视我,想赶我走。他对她实在没办法,若是回到年轻时,他会掐对方脖子,像揪一把枯草揪住对方头发,随便往地下或者墙上撞。那时,听到对方冲他喊“你他妈是个变态”,他有种不可名状的快感。他说,你为什么不问我,问问我的过去?
  她说,关于你的一切,你的吉他、你的歌声已经告诉我了。她是第一个这么对他说的人。她懂他。
  他的过去,只有他自己清楚。一九九零年,他来深圳,两年后,邓小平在国贸大厦发表“南巡讲话”。他目睹这座城市的高楼,像田地里的庄稼,一茬一茬往外冒,平地而起。城市变化日新月异,空气中飘荡着莽撞的、令人不安的又催人奋发向上的气息。人们谈论着股票、贸易、金钱和效率。用他的话说,每一个人都像吃了伟哥。他在一家港资企业上班,白天按部就班工作,夜里下了班,回到住处,他会安排一段惊扰不到邻居的时间,练习弹吉他、写歌。他仿佛是身处世界之外的人,两耳不闻窗外事,周遭所有的变化与他无关。
  就这么一路走了过来,别人都在跑步前进,他却似一只蜗牛,慢吞吞的,蜗行。这些年,他换了不少工作,做过推销员、房产中介、广告公司业务员,各种各样的职业。后来他干脆辞掉工作,在酒吧或者人流密集的广场弹奏吉他,靠演出养活自己。
  他觉得这样活着,也挺好。
  唯一让他感到不安的是,三年前嗜酒如命的父亲罹患胃癌,他拿不出医疗费给父亲治病。想起这事,他会心痛一阵。过后他想,人终究会有一死,他也会在某一天死去,上不了天堂,下地狱也行。他想通了,也不是真想通了,是没办法,怎么办呢?选择了这样的生活,就得认命。
  她干完所有的活,预备脱衣。他没有分享身体的欲望,阻止她,他说,你把梨吃了。
  她说,今天怎么了你?
  又说,你不会又要换锁吧!
  盯着水果刀看,他想再削一只梨,那只右手想做点什么,他不想让手闲下来。
  望了一眼搁墙角的吉他,她说,要不,你弹首歌吧,我知道你心里有多苦。他并不想弹吉他,也不想唱歌。
  她说,我想听你唱那首歌,那首——广场恋歌!
  四
  最终,他决定赴约。
  抵达时,他们已经候在酒店大堂。他还能认出他们,两人都长肉了,但并不显胖。他们跟他打招呼,客套地问好,肖曼问一句,他答一句。不想回答时,他一句话也不说。相聚的气氛谈不上好,也谈不上有多坏。
  他们将他领进吃饭的包间。他没想到,来见的人,不只肖曼和陈亚东,还有一堆人,坐了两桌,全是大学同学。他并不想见他们,那些人,若是在大街上遇到,可能多数人他认不出是谁,跟陌生人没两样。   他不喜欢这种大团圆的氛围。他觉得自己跟所处的环境格格不入。
  想走,却脱不开身。他们像商量好的,对他分外客气,令他觉得似在梦中,一切都显得不真实。他能看出来,这么大一群人,谁是主角,当然是陈亚东。那些人说话,话题转来转去,都离不开陈亚东,提到他,也是为了捧陈亚东的场。
  他不知道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是补药,还是毒药。
  寒暄过后,他们回到座位,他坐陈亚东身旁,主位。他没喝酒,陈亚东也没喝,其他人,能喝的,都喝开了。他们扯起大学许多往事,谁喜欢谁,谁暗恋谁,还有一些其他的八卦。有些事,他知道,有些事,他不知道。知道或不知道,他都只是聽着,并不插嘴。没有人提到,他跟肖曼的绯闻。这样的场合,大概不会有人提这事扫兴。他看着他们,目光虚幻,若是能走,他随时都想离开。
  不断有同学过来,跟陈亚东敬酒。陈亚东指着他,对来人说,先敬马路,今晚他是主角。他不知道,他怎么就成了主角。他不想当主角。
  大概是气氛到了高潮,陈亚东喝的鲜榨玉米汁,他给眼前的白酒杯倒满酒,也给马路倒满一杯。端起酒杯,陈亚东站起身说,大家静一静,今天我们相聚在一起,咱班同学能来的都来了,邀请大家来,我是想请大家伙当个见证人。
  举起酒杯,陈亚东冲着马路说,对不起马路,今天我郑重向你道歉,先干为敬。
  那些同学并不清楚他们之间当年真正发生的事。但他记得,永远也忘不了,一九八六年冬天,上海那个寒冷的午后,陈亚东告诉他,肖曼去人民广场了。他们事先约好,三个最好的朋友,不会参与活动。他便去找肖曼,混入街上浩浩荡荡的学生队伍,寻找肖曼。他并不是去参加活动,而只是找人。事后,没有一个人相信他。
  肖曼也端起酒杯,她说,马路,请原谅我的胆怯,也请原谅我的软弱。
  那些人起哄,嘴里喊着“原谅、原谅”,他们知道的事,并不是陈亚东道歉的事。他们知道大学时,马路和肖曼是一对,最终肖曼却成了陈亚东的妻子。他们以为道歉的是“夺妻之恨”。有人说,事儿都过去了,马路,都过去了。
  他没端酒杯,也没端装玉米汁的玻璃杯。他说,我戒酒了。他想起那年冬天发生的一切,想起这些年他将自己一路放逐,藏身于雨季和蛮荒之地。又说,作为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
  他看见陈亚东喝光了杯中酒,肖曼也喝尽了杯中酒。他还看到了他俩目光中的沮丧。有人说,马路,见好就收,有个台阶下,得了。又有人说,马路,不要不识好歹。
  瞪圆眼睛,他怒视了一圈那些面带微笑和善意的人。他用吼的声音说,你们他妈的知道什么,你们知道真相吗?原谅?有些事,能轻易原谅吗?!
  他离开包间,离开了那些人。等电梯时,肖曼一路小跑,追上来。电梯到了,他闪进去,肖曼也跟了进去。
  狭窄的空间只有他俩。肖曼说,马路,抱歉,陈亚东对不住你,我也对不住你。我清楚真相,那年冬天,我让陈亚东给你捎话,让你千万别去人民广场,他为了跟我在一起,害了你。这些年,他一直在忏悔。去年他查出肝癌,晚期,扩散了,他是想死前得到你的谅解。
  又说,陈亚东跟我坦白了过去对你做的事。其实,我早跟他离婚了,只是表面维持婚姻关系。知道他患癌,我原谅了他。
  凝视肖曼的苦笑,他说,你可以选择原谅,我也可以选择不原谅。
  肖曼说,没有谁可以强迫谁。
  又说,马路,记得吗?你还欠我一首歌。
  他想起曾经和肖曼在一起时,他对她的承诺,为她写一首歌。后来他在深圳完成《广场恋歌》,但他没告诉她。他注意到她投过来的目光,似有千言万语,只瞄了一眼,他立马躲开了。他不想被她的目光融化。
  他走了。
  在她的注视下,他走了。
  五
  归家路上,他想起初来深圳头一年,夜里睡觉时,总是无止境地做噩梦:一个无面人,手握匕首,出现在各种场景中,从背后狠狠捅他,一刀、两刀,直到他血管里的血液流干流尽……好多天夜里,他不敢睡觉,找来女人,无休止地做爱,直到把自己彻彻底底掏空。
  他忆起许多往事,不那么快乐的往事,将自己不停放逐到荒原的往事。他还想起父亲,也想起母亲。那天母亲打电话告诉他,父亲做完手术,身体恢复得很好,交代他有空回家看父亲。母亲说,你寄的钱,花不完,我们会给你攒着。那十万块钱,不是他寄的,现在,他大概猜到寄钱的人是谁。
  出地铁站,步行一截路,他遇到肩挑篾担卖荔枝的妇人。每次遇到这些面色黯淡、带着倦意的买卖人,他都会驻足,购买一斤或两斤水果。他希望那些挨苦受难的人、被上帝遗忘的人,做完买卖,能早一点归家。
  手拎两斤荔枝,他行至窄街,士多店门前坐了好些人,电视正播放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他们的目光聚焦在电视屏幕上。停止脚步,他看到肃穆的天安门广场、炫目盛放的烟花脚印。抬头,他发现寓所客厅的灯亮着。是她来了。
  他记得那个湿漉漉的台风夜,她问他,马路,为什么不离开深圳?
  他说,在深圳,没有人会留意你从哪里来,也没有人关心你要到哪里去。我喜欢这样,不被任何人搅扰。我想让这个世界将我遗忘。
  她说,马路,就算所有人忘记你,我也不会忘。
  其实,他对她了解并不多,只知道她是四川人,三十五岁,左臂有一道蜈蚣状伤疤。年龄是她告诉他的,他觉得她比实际年龄更苍老,起码四十岁了吧。至于她在哪里工作,具体干什么,左臂的创伤是如何留下的,她没说,他也就懒得问。
  昂头,他闭眼,深吸一口气。他喜欢窜入鼻腔的那股腥味。
  进门时,他看到了她,手握拖把干活,汗水浸湿了后背,额头也尽是湿漉漉的汗液。她望了他一眼,又埋头继续做事。他坐沙发榻剥荔枝,边吃荔枝边看她,在他眼里,女人似一头憨象。等她干完所有的活,他留她过夜,并告诉她,我打算回一趟老家。又说,有空么你?
  她没答腔,只是点了下脑壳。
  他发现她背过身,扬起手,抹了两下眼窝。
  六
  上一次回家,是三年前,还是四年前,他差不多忘了。
  他拎了个旅行袋,带她回家。先是坐火车,再是坐汽车,一路颠簸,他回到了出生地官当镇。小镇似乎凝固在了时间里,他离开前,小镇是什么样子,回来时,小镇仍是原来的样子,人还是那些人,物还是那些物。只是,生活在小镇的人,中年人变老了,老年人更老了,或者去世了。
  他见到了父亲和母亲,父亲枯瘦,母亲也瘦,两人头发都白了。母亲告诉他,跟父亲一辈的人,谁谁谁患了肺癌、肝癌,谁谁谁患了子宫癌、胰腺癌,你爸是胃癌,算是捡回了一条命。父亲母亲看到她,待她亲热、客气,背后也没跟他说,对她满意或不满意。
  夜里,他们一家人家长里短,聊了好久好久,似乎想把一辈子的话讲完。当中,她从手提包摸出一个精致的礼盒,盒内装了个玉镯。她没提前告诉他,给母亲带了礼物。她倒是很会哄老人开心。
  翌日,天不亮,后院传来父亲母亲讲话的声音,还有母鸡咯咯咯的叫声,他们在鸡笼捉鸡子,准备杀鸡。他睁开眼睛,又闭上,他还想再睡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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