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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是预期的学生学习的结果,是上完一堂课后学生需要达到且应该达到的要求,它应该是整个教学的灵魂,教学目标的制定是教学活动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应该是可操作、可检测的。
一、当前教学目标制定中存在的问题
1.照搬教参
在笔者能看到的备课本中,教学目标基本有以下几条:“1.学会本课生字,理解由生字组成的词语;2.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3.引导学生从课文中得到启示,学习……感受……” 这些看似放至诸课皆正确的教学要求为什么会如此统一,从第一课到最后一课,从低年级到高年级?识字、朗读固然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目标,但绝不是小学六年的全部教学目标。回忆、反思教师是如何写下教学目标的,大部分可能是照着教学参考用书上的教学要求抄下来的,做了一回搬运工。
2.违背课标
以教师为主体制定的教学目标也经常看见,如“激发学生从小学科学,长大用科学,为人类、为社会造福的志向”,“使学生感受到长城的雄伟壮丽”,“帮助学生理解文中的比喻句”,“培养学生热爱大自然的思想感情”。这样的教学目标完全忽视了学生作为学习者的主体地位,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是违背课程改革精神的。
3.含糊不清
此类教学目标一般陈述为:“掌握文中的修辞手法”,“进一步抓住课文中的语言文字品读、感悟,发挥想象,积累语言”,“体会诗人思念亲人的思想”,“继续训练学生有感情地朗读课文”。但“进一步”到什么程度?“初步达到”什么要求?含糊不清,无法检测。
4.违反逻辑
有些目标如“培养创新意识”,“培养学生遣词造句的能力”,“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等是课程目标,或者说是终级目标,而课程目标是上位目标,把课程目标作为课时目标是不符合逻辑的。
二、制定教学目标的三个基本依据
既然教学目标具有导向性、检测性,在平时的工作中,教师就应该要求自己要准确、科学、合理地制订目标。可以综合以下三个方面考虑教学目标的制定。
(一)依据课程标准制定教学目标
课程标准是我们开展教学活动的直接依据,它是纲领性文件,具有法定性、核心性、指导性,教学目标是课程标准的具体化体现,小学六年学生所上的1400多节语文课都是为逐步完成语文课程标准服务的。因此,不管教学设计如何变化花样,教学目标都必须紧紧围绕着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基本素质要求制定。作为一名语文教师,语文课程标准必须放在手边,时时翻阅学习,做到心中有明确目标。
我们不仅要总览课程目标,心中还应该有目标的序列,笔者按照低、中、高年段,给“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四个训练项列表。
这不是将课程标准简单地罗列,而是找出各年段之间训练项目内在的联系,由此了解当前执教的年段、年级学生应达到的目标,且了解这目标与前、后目标的联系:在什么基础上达到这个目标?为了达到后目标,目前的教学应为之打下什么基础?这样就不是孤立地看当前的目标,而是将它放在训练链中,因此具有序列性。制定教学目标时,教师可对照这张表格,找出年段训练节点,“瞻前顾后”,明确要求。
(二)依据文本特点制定教学目标
小学语文教材中,大多是叙事性的文章,故事生动、有趣,这符合小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水平,还有少量的诗歌和说明性的文章。阅读叙事性作品,应该达到“了解事件梗概,简单描述自己印象最深的场景、人物、细节,说出自己的喜欢、憎恶、崇敬、向往、同情等感受”的目标;阅读诗歌,无论是古诗还是现代诗、儿歌,要达到“大体把握诗意,想象诗歌描述的情境,体会诗人的情感。受到优秀作品的感染和激励,向往和追求美好的理想”的要求;阅读说明性文章,无论是说明事物的,还是说明道理的,必须“能抓住要点,了解文章的基本说明方法”。
因此,备课的时候,我们首先要仔细研读文本,而不是先看教学参考书,应该从文本的体裁、结构、语言表达特色等方面把握课文的特点,从而制定出符合文本特点的教学目标。只有清晰地分清和把握了文本体裁和特点,才不会用“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作为所有课文教学永恒不变的要求,因为一般说明性的文章是不用特别强调“有感情地朗读课文”的,并且说明性的文章不仅要知道说明了什么,还要掌握怎样说明清楚的方法。
另外,一篇文章选入教材,它就不再是独立存在的个体,而是整个语文教学链中的一环,因此我们还要努力研究文本在这个单元、这本教材,乃至在整个小学语文教材逻辑体系中的作用和意义。
(三)依据学生起点制定教学目标
当前教学低效或无效的原因之一是教师忽视学生的原有基础和水平,一切从零开始教学,把学生当成白板一块、白纸一张。课堂上老师讲的应该是学生不懂的地方,对于学生已有的知识,即使重要,也没有必要反复强调了。我们的教学必须依据学生的基础和特点,根据“最近发展区”的原理来制定目标,这才是做到了“既备教材,又备学生”。
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1.了解学生的认知水平,从学生的起点处确定“知识与技能”目标;2.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为不同状态和水平的学生提供适合他们的最佳学习方法,制定好“过程与方法”的目标;3.了解学生的生活经验,去观照“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学目标,从而避免学到写景的文章,目标就是“培养学生热爱大自然的思想感情”。同时,教师要经常主动与学生沟通交流,从心灵上读懂学生,贴近学生,以使教学目标制定得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教学目标的陈述应注意的方面
1.科学
科学是指符合课程标准、符合文本特点、符合学生实际,在制定“知识与技能”目标时,一般运用陈述的词语是“知道、了解、理解、掌握、运用、学会、能、会”等,在制定“过程与方法”目标时,一般运用陈述的词语是“感受、认识、运用”等,制定“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时,一般运用陈述的词语是“体验、感悟、形成”等,这些词语都是从学生学习的角度陈述制定目标的,学习的主体是学生。
2.可检测
教学目标不仅是教学的出发点而且是教学的归属,同时还是教学评价的依据。因此教学目标必须具有可检测性,如“能用课文的语言描述石榴的样子”、“会用‘越来越……’说话”、“能详细复述《盘古开天辟地》”等。这些具体、详实的目标都可以直接变为检测学生学习效果的标准。
教学目标既可以根据课程标准要求按“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方面进行陈述,使目标更清晰、真实;也可以结合在一起进行叙述,因为在课堂实施过程中,目标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但无论是分还是合,科学、正确、合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是制定教学目标的要求。
(张玮,苏州市金阊区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215600)
一、当前教学目标制定中存在的问题
1.照搬教参
在笔者能看到的备课本中,教学目标基本有以下几条:“1.学会本课生字,理解由生字组成的词语;2.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3.引导学生从课文中得到启示,学习……感受……” 这些看似放至诸课皆正确的教学要求为什么会如此统一,从第一课到最后一课,从低年级到高年级?识字、朗读固然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目标,但绝不是小学六年的全部教学目标。回忆、反思教师是如何写下教学目标的,大部分可能是照着教学参考用书上的教学要求抄下来的,做了一回搬运工。
2.违背课标
以教师为主体制定的教学目标也经常看见,如“激发学生从小学科学,长大用科学,为人类、为社会造福的志向”,“使学生感受到长城的雄伟壮丽”,“帮助学生理解文中的比喻句”,“培养学生热爱大自然的思想感情”。这样的教学目标完全忽视了学生作为学习者的主体地位,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是违背课程改革精神的。
3.含糊不清
此类教学目标一般陈述为:“掌握文中的修辞手法”,“进一步抓住课文中的语言文字品读、感悟,发挥想象,积累语言”,“体会诗人思念亲人的思想”,“继续训练学生有感情地朗读课文”。但“进一步”到什么程度?“初步达到”什么要求?含糊不清,无法检测。
4.违反逻辑
有些目标如“培养创新意识”,“培养学生遣词造句的能力”,“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等是课程目标,或者说是终级目标,而课程目标是上位目标,把课程目标作为课时目标是不符合逻辑的。
二、制定教学目标的三个基本依据
既然教学目标具有导向性、检测性,在平时的工作中,教师就应该要求自己要准确、科学、合理地制订目标。可以综合以下三个方面考虑教学目标的制定。
(一)依据课程标准制定教学目标
课程标准是我们开展教学活动的直接依据,它是纲领性文件,具有法定性、核心性、指导性,教学目标是课程标准的具体化体现,小学六年学生所上的1400多节语文课都是为逐步完成语文课程标准服务的。因此,不管教学设计如何变化花样,教学目标都必须紧紧围绕着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基本素质要求制定。作为一名语文教师,语文课程标准必须放在手边,时时翻阅学习,做到心中有明确目标。
我们不仅要总览课程目标,心中还应该有目标的序列,笔者按照低、中、高年段,给“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四个训练项列表。
这不是将课程标准简单地罗列,而是找出各年段之间训练项目内在的联系,由此了解当前执教的年段、年级学生应达到的目标,且了解这目标与前、后目标的联系:在什么基础上达到这个目标?为了达到后目标,目前的教学应为之打下什么基础?这样就不是孤立地看当前的目标,而是将它放在训练链中,因此具有序列性。制定教学目标时,教师可对照这张表格,找出年段训练节点,“瞻前顾后”,明确要求。
(二)依据文本特点制定教学目标
小学语文教材中,大多是叙事性的文章,故事生动、有趣,这符合小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水平,还有少量的诗歌和说明性的文章。阅读叙事性作品,应该达到“了解事件梗概,简单描述自己印象最深的场景、人物、细节,说出自己的喜欢、憎恶、崇敬、向往、同情等感受”的目标;阅读诗歌,无论是古诗还是现代诗、儿歌,要达到“大体把握诗意,想象诗歌描述的情境,体会诗人的情感。受到优秀作品的感染和激励,向往和追求美好的理想”的要求;阅读说明性文章,无论是说明事物的,还是说明道理的,必须“能抓住要点,了解文章的基本说明方法”。
因此,备课的时候,我们首先要仔细研读文本,而不是先看教学参考书,应该从文本的体裁、结构、语言表达特色等方面把握课文的特点,从而制定出符合文本特点的教学目标。只有清晰地分清和把握了文本体裁和特点,才不会用“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作为所有课文教学永恒不变的要求,因为一般说明性的文章是不用特别强调“有感情地朗读课文”的,并且说明性的文章不仅要知道说明了什么,还要掌握怎样说明清楚的方法。
另外,一篇文章选入教材,它就不再是独立存在的个体,而是整个语文教学链中的一环,因此我们还要努力研究文本在这个单元、这本教材,乃至在整个小学语文教材逻辑体系中的作用和意义。
(三)依据学生起点制定教学目标
当前教学低效或无效的原因之一是教师忽视学生的原有基础和水平,一切从零开始教学,把学生当成白板一块、白纸一张。课堂上老师讲的应该是学生不懂的地方,对于学生已有的知识,即使重要,也没有必要反复强调了。我们的教学必须依据学生的基础和特点,根据“最近发展区”的原理来制定目标,这才是做到了“既备教材,又备学生”。
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1.了解学生的认知水平,从学生的起点处确定“知识与技能”目标;2.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为不同状态和水平的学生提供适合他们的最佳学习方法,制定好“过程与方法”的目标;3.了解学生的生活经验,去观照“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学目标,从而避免学到写景的文章,目标就是“培养学生热爱大自然的思想感情”。同时,教师要经常主动与学生沟通交流,从心灵上读懂学生,贴近学生,以使教学目标制定得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教学目标的陈述应注意的方面
1.科学
科学是指符合课程标准、符合文本特点、符合学生实际,在制定“知识与技能”目标时,一般运用陈述的词语是“知道、了解、理解、掌握、运用、学会、能、会”等,在制定“过程与方法”目标时,一般运用陈述的词语是“感受、认识、运用”等,制定“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时,一般运用陈述的词语是“体验、感悟、形成”等,这些词语都是从学生学习的角度陈述制定目标的,学习的主体是学生。
2.可检测
教学目标不仅是教学的出发点而且是教学的归属,同时还是教学评价的依据。因此教学目标必须具有可检测性,如“能用课文的语言描述石榴的样子”、“会用‘越来越……’说话”、“能详细复述《盘古开天辟地》”等。这些具体、详实的目标都可以直接变为检测学生学习效果的标准。
教学目标既可以根据课程标准要求按“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方面进行陈述,使目标更清晰、真实;也可以结合在一起进行叙述,因为在课堂实施过程中,目标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但无论是分还是合,科学、正确、合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是制定教学目标的要求。
(张玮,苏州市金阊区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21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