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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工程造价估算确实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进程,修建产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议了计价办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因而在现有的预算办法根底上如何疾速而又较为精确地测算出修建工程的造价,在某种意义上关系到企业生活与开展的严重课题。如何疾速、精确地计算造价,关于项目招招标以及施工单位本钱控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我国工程实例对工程造价估算展开论述。
[关键词]案例推理;工程造价估算;探索与研究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4-0115-01
一、工程案例分析
案例:我国某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三部分,项目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估价为80万元的设备由招标人采购。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对投标有关时限的规定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为自招标文件停止出售之日起第十五日上午9时整:
(2)接受投标文件的最早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
(3)若投标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提出:
(4)投标有效期从发售投标文件之日开始计算,共90天。
并规定,建筑工程应由具有一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承包,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应由?具有二級以上资质的企业承包,招标人鼓励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在参加投标的企业中,A,B,C,D,E,F为建筑公司,G,H,J,K为安装公司,L,N,P为装修公司,除了K公司为二级企业外,其余均为一级企业,上述企业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具体组成见下表。
在上述联合体中,某联合体协议中约定:若中标,由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人后将该联合体协议送交债表人:联合体所有与业主的联系工作一级内部协调工作均由牵头人负责;各成员单位按投入比例分享利润并向招标人承担责任,且需向牵头人支付各自所承担合同额部分1%的管理费。
上述工程案例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值得注意:
1、设备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其中估价为80万元的设备由招标人采购必须招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虽然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该项目设备采购估价为80万元但项目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所以必须进行招标。
2、招标人对投标有关时限的规定也存在问题
第(1)条,招投标法规定:投标截止日期是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20天以上;
第(2)条,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接受投标文件为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
第(3)条,招投标法规定:投标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提出均可以。
第(4)条,招投标法规定:投标有效期应该从投标截止日期之日开始计算,不得少于30天。不是从发售投标文件之日开始计算。
3、招标文件中投标联合体存在的问题:
编号为Ⅲ的投标联合体投标无效。因为招投标法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而K公司为二级企业,故联合体编号Ⅲ的资质为二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中编号为Ⅳ和Ⅶ的投标联合体投标无效。因为E单位参加了两个投标联合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招标文件中其他编号的投标联合体投标有效。因为招投标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4、联合体协议内存在错误:
招标文件中先签合同后交联合体协议书是错误的。招投标法规定:应该在投标时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否则是废标。
招标文件中牵头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是错误的。招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中联合体所有与业主方的联系工作以及内部协调工作,在没有递交授权书下,均由牵头人负责是错误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招标文件中各成员单位按投入比例分享利润并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是错误的。招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 工程造价估算
为了更好的在开展工作前,将工程造价估算工作搞好,就必须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认真的推敲计算。确保工程造价估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施工图预算法:其特点是政府是制定工程造价的主体,它是以施工图纸及预算定额为根据,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各分局部项工程的工程量,由分局部项工程量套用相应的定额及地域单位估价表,其工程量乘以各项工程综合单价,计算收工程间接费,再按工程类别及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计算其它间接费、直接费和方案利润等费用,最初确定预(结)算造价的办法。其中单位估价表,是由各地域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依据省一致预算定额编制的综合单价,也叫预算定额基价,是单位估价表的次要构成局部。经过这种办法确定的工程造价,是计算修建工程造价的根底,并作为确定工程承包合同价款,操持工程项目拨款与结算,编制投标工程标底及招标报价的重要根据。
新定额间接费单价方式: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央定额采用实物法编制,完成量价别离,定额的耗费量目标由指令性变为指点性,利润的计取由原来的规则性利润变为浮动性利润。计价时不需求停止价差调整,这种办法在目前运用的较多。
中央定额综合单价法:应用中央定额、工程量清单报价,在单价中包括间接费、直接费、利润等,应用综合单价报价可以简化计算任务量。这种办法目前运用较少。
企业定额间接费单价法:在确定消费进程中的资源耗费量不是以社会均匀程度,而是依据企业的实践程度来确定的。这种办法能充沛反映工程报价时不同承包商的集体差别,只要管理程度高、消费中资源耗费量少的企业在报价时才具有价钱劣势。
三、工程造价估算的意义
工程造价估算主要是为了施工方便,及时调整使用计划安排,同时可以测算成本,控制成本。知道每个月该跟甲方要多少钱,每个月成本多少,盈利(亏损)多少,是什么地方亏了。以便下月加强控制,及时作出应变。
打个比方,想控制砼用量,没有预算,怎么知道砼厂商有没有偷料,施工管理有没有浪费;指导计划方面,通过预算可以为材料采购制定具体的定制计划,没有预算,怎么知道下个月需要多少钢筋,需要安排多少人;盈亏分析:根据预算申请下来的工程款有没有达到预期指标,与实际发生成本有多少差距,这样就可以分析这个月有没有盈亏,盈亏多少,发生在什么部位。
如果投标时不做预算,直接拉低工程造价,(假设法律没有限制,即使甲方也不要求)。一方面你亏损了多少是不清楚的;第二为了弥补亏算,你就不得不签证,走结算。但是甲方也不是傻子,不是所有的都能走签证,也不是所有的项目都可以按实结算的,一般合同对这块规定都很严格,结算超预算多少百分比是要自己承担的,甚至还有罚金。没有预算对于小项目,如果管理人员有足够经验和沟通能力还是可以做的;但是稍微大点的工程,管理起来就非常混乱,你会发现,你做心里没底,工作也就没有积极性。
四、结束语
工程造价估算,在整个工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它确保了建筑工程投资的科学性;其次它有利于建筑施工设计的编制;最后它有效控制的建筑工程成本,从而可以节源开流,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从而提高了整个工程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案例推理;工程造价估算;探索与研究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4-0115-01
一、工程案例分析
案例:我国某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三部分,项目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估价为80万元的设备由招标人采购。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对投标有关时限的规定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为自招标文件停止出售之日起第十五日上午9时整:
(2)接受投标文件的最早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
(3)若投标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提出:
(4)投标有效期从发售投标文件之日开始计算,共90天。
并规定,建筑工程应由具有一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承包,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应由?具有二級以上资质的企业承包,招标人鼓励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在参加投标的企业中,A,B,C,D,E,F为建筑公司,G,H,J,K为安装公司,L,N,P为装修公司,除了K公司为二级企业外,其余均为一级企业,上述企业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具体组成见下表。
在上述联合体中,某联合体协议中约定:若中标,由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人后将该联合体协议送交债表人:联合体所有与业主的联系工作一级内部协调工作均由牵头人负责;各成员单位按投入比例分享利润并向招标人承担责任,且需向牵头人支付各自所承担合同额部分1%的管理费。
上述工程案例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值得注意:
1、设备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其中估价为80万元的设备由招标人采购必须招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虽然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该项目设备采购估价为80万元但项目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所以必须进行招标。
2、招标人对投标有关时限的规定也存在问题
第(1)条,招投标法规定:投标截止日期是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20天以上;
第(2)条,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接受投标文件为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
第(3)条,招投标法规定:投标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提出均可以。
第(4)条,招投标法规定:投标有效期应该从投标截止日期之日开始计算,不得少于30天。不是从发售投标文件之日开始计算。
3、招标文件中投标联合体存在的问题:
编号为Ⅲ的投标联合体投标无效。因为招投标法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而K公司为二级企业,故联合体编号Ⅲ的资质为二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中编号为Ⅳ和Ⅶ的投标联合体投标无效。因为E单位参加了两个投标联合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招标文件中其他编号的投标联合体投标有效。因为招投标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4、联合体协议内存在错误:
招标文件中先签合同后交联合体协议书是错误的。招投标法规定:应该在投标时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否则是废标。
招标文件中牵头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是错误的。招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中联合体所有与业主方的联系工作以及内部协调工作,在没有递交授权书下,均由牵头人负责是错误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招标文件中各成员单位按投入比例分享利润并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是错误的。招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 工程造价估算
为了更好的在开展工作前,将工程造价估算工作搞好,就必须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认真的推敲计算。确保工程造价估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施工图预算法:其特点是政府是制定工程造价的主体,它是以施工图纸及预算定额为根据,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各分局部项工程的工程量,由分局部项工程量套用相应的定额及地域单位估价表,其工程量乘以各项工程综合单价,计算收工程间接费,再按工程类别及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计算其它间接费、直接费和方案利润等费用,最初确定预(结)算造价的办法。其中单位估价表,是由各地域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依据省一致预算定额编制的综合单价,也叫预算定额基价,是单位估价表的次要构成局部。经过这种办法确定的工程造价,是计算修建工程造价的根底,并作为确定工程承包合同价款,操持工程项目拨款与结算,编制投标工程标底及招标报价的重要根据。
新定额间接费单价方式: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央定额采用实物法编制,完成量价别离,定额的耗费量目标由指令性变为指点性,利润的计取由原来的规则性利润变为浮动性利润。计价时不需求停止价差调整,这种办法在目前运用的较多。
中央定额综合单价法:应用中央定额、工程量清单报价,在单价中包括间接费、直接费、利润等,应用综合单价报价可以简化计算任务量。这种办法目前运用较少。
企业定额间接费单价法:在确定消费进程中的资源耗费量不是以社会均匀程度,而是依据企业的实践程度来确定的。这种办法能充沛反映工程报价时不同承包商的集体差别,只要管理程度高、消费中资源耗费量少的企业在报价时才具有价钱劣势。
三、工程造价估算的意义
工程造价估算主要是为了施工方便,及时调整使用计划安排,同时可以测算成本,控制成本。知道每个月该跟甲方要多少钱,每个月成本多少,盈利(亏损)多少,是什么地方亏了。以便下月加强控制,及时作出应变。
打个比方,想控制砼用量,没有预算,怎么知道砼厂商有没有偷料,施工管理有没有浪费;指导计划方面,通过预算可以为材料采购制定具体的定制计划,没有预算,怎么知道下个月需要多少钢筋,需要安排多少人;盈亏分析:根据预算申请下来的工程款有没有达到预期指标,与实际发生成本有多少差距,这样就可以分析这个月有没有盈亏,盈亏多少,发生在什么部位。
如果投标时不做预算,直接拉低工程造价,(假设法律没有限制,即使甲方也不要求)。一方面你亏损了多少是不清楚的;第二为了弥补亏算,你就不得不签证,走结算。但是甲方也不是傻子,不是所有的都能走签证,也不是所有的项目都可以按实结算的,一般合同对这块规定都很严格,结算超预算多少百分比是要自己承担的,甚至还有罚金。没有预算对于小项目,如果管理人员有足够经验和沟通能力还是可以做的;但是稍微大点的工程,管理起来就非常混乱,你会发现,你做心里没底,工作也就没有积极性。
四、结束语
工程造价估算,在整个工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它确保了建筑工程投资的科学性;其次它有利于建筑施工设计的编制;最后它有效控制的建筑工程成本,从而可以节源开流,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从而提高了整个工程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