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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11月起,安宁市太平镇工会联合会按照总工会关于工会组织工作的整体要求,在新建企业中全面推进工会建会工作。我们认真贯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民主选举”的精神,严格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第五章二十六条的规定,采用工会主席、副主席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的办法,在镇区企业中开展工会组建工作。作为一个最基层的工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