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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一直是教育部门的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关乎学生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是各级各类教育部门不容忽视的常规任务。针对这些年出现的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我们更应该敲醒警钟,要时时铭记,不忘安全。并把这项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上,这样才能杜绝或是把问题的发生率降到最低限度。
食品安全监督指导管理近几年来,一件件学校食卫生安全事故频发,触目惊心:2011年,吉林省四平市80余小学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2011年,广州大学城43学生疑食物中毒事件;2011年,陕西省渭南市崇宁镇中心小学31名学生食用早餐后恶心呕吐事件;2013年5月6日,湖南涟源行知中学73名学生疑因吃米粉中毒事件,等等。一桩桩事件发生后,似乎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一级级会议、一份份文件、一层层检查、一次次督导。然而,实际效果又是如何呢?一些学校在一阵恐慌之后,随着检查活动的结束,很快就把专项整治的措施又抛在了脑后。“食不安宁”的隐患仍然存在,安全事故照常发生。笔者就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1.卫生部门缺少指导和监督,教育部门后续工作跟不上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三条指出:“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由此看来,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都有责任监督、管理学校饮食卫生工作。而正是由于两个部门管理,两个部门负责,造成了职责不清,衔接漏洞,该管的不管,该做的不做的混乱状况。除了颁发卫生许可证的时候,卫生部门在一年之中,几次到过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指导?既使到过学校,除了发几份“卫生监督意见书”,开罚单外,在预防安全事故方面又现场做了哪些指导工作?教育部门除了文山会海之外,又管理了哪些内容,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把饮食安全卫生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反之,学校食堂达不到卫生条件,不能颁发卫生许可证,卫生部门能够让学校食堂关闭停业吗:学生食堂关闭停业后,学生到哪里去吃饭?教学秩序又怎么来维持稳定呢?
2.食堂内部专用场所及必要的消毒、保洁设施还有待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第二款“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第四款“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第七款“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第八款“生产经營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中也明确指出:“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比照上述条款,普通中、小学校中的部分食堂还没达到基本的场所和设施还未达到要求。可为什么这些单位还要冒天下之大不韪,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呢?一方面在于满足日益扩大的教学规模的需要,在引入竞争的同时,就要满足学生及家长的生活需要。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要做实不贪大,安全无小事。
3.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并未按章执行
学校食堂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大都制定了符合本校实际要求的各类规章制度。可这些规章制度的执行的情况却不容乐观。国家没有相应的学校饮食经营单位准入制度,再加上学校食堂有着社会餐饮行业无可比拟的丰厚、稳定的回报利润。所以,吸引了众多商家的目光,但更多的却是由熟人通过各种关系来进行经营。这虽便于管理,但碍于面子或其它原因,具体管理者很难将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搞好饮食卫生本是学生食堂首要的任务,但一些炊事员在加工制作和食品出售过程中,图省事、讲速度,简化操作程序,同时,工具不定位存放,出售食品时不戴口罩,等等。这些现象阻碍和制约着学生食堂卫生状况的改观。因此,大多数学校并不缺少各类规章制度,缺少的却是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力度。
二、解决的办法
1.加强领导,夯实基础
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和饮用水管理,将其提到与教学质量同等的高度来抓,把各项法规制度落实到位,督促强化学校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
2.应急处置,重在预警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性文件,提出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的关键在于事前的干预措施和预警。
3.健全制度,依法管理
一是要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真正落实问责制。二是要建立学校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并进行常规演练。三是要建立完善科学的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并及时与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联系沟通;建立原料采购制度、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系列制度;并确保制度的实施和管理的实效。
总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关乎祖国下一代的重要工作,只有各个部门齐抓共管,团结协作,并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常抓不懈,才能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为学生的身体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
[2]徐景和,张守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
食品安全监督指导管理近几年来,一件件学校食卫生安全事故频发,触目惊心:2011年,吉林省四平市80余小学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2011年,广州大学城43学生疑食物中毒事件;2011年,陕西省渭南市崇宁镇中心小学31名学生食用早餐后恶心呕吐事件;2013年5月6日,湖南涟源行知中学73名学生疑因吃米粉中毒事件,等等。一桩桩事件发生后,似乎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一级级会议、一份份文件、一层层检查、一次次督导。然而,实际效果又是如何呢?一些学校在一阵恐慌之后,随着检查活动的结束,很快就把专项整治的措施又抛在了脑后。“食不安宁”的隐患仍然存在,安全事故照常发生。笔者就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1.卫生部门缺少指导和监督,教育部门后续工作跟不上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三条指出:“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由此看来,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都有责任监督、管理学校饮食卫生工作。而正是由于两个部门管理,两个部门负责,造成了职责不清,衔接漏洞,该管的不管,该做的不做的混乱状况。除了颁发卫生许可证的时候,卫生部门在一年之中,几次到过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指导?既使到过学校,除了发几份“卫生监督意见书”,开罚单外,在预防安全事故方面又现场做了哪些指导工作?教育部门除了文山会海之外,又管理了哪些内容,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把饮食安全卫生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反之,学校食堂达不到卫生条件,不能颁发卫生许可证,卫生部门能够让学校食堂关闭停业吗:学生食堂关闭停业后,学生到哪里去吃饭?教学秩序又怎么来维持稳定呢?
2.食堂内部专用场所及必要的消毒、保洁设施还有待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第二款“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第四款“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第七款“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第八款“生产经營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中也明确指出:“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比照上述条款,普通中、小学校中的部分食堂还没达到基本的场所和设施还未达到要求。可为什么这些单位还要冒天下之大不韪,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呢?一方面在于满足日益扩大的教学规模的需要,在引入竞争的同时,就要满足学生及家长的生活需要。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要做实不贪大,安全无小事。
3.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并未按章执行
学校食堂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大都制定了符合本校实际要求的各类规章制度。可这些规章制度的执行的情况却不容乐观。国家没有相应的学校饮食经营单位准入制度,再加上学校食堂有着社会餐饮行业无可比拟的丰厚、稳定的回报利润。所以,吸引了众多商家的目光,但更多的却是由熟人通过各种关系来进行经营。这虽便于管理,但碍于面子或其它原因,具体管理者很难将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搞好饮食卫生本是学生食堂首要的任务,但一些炊事员在加工制作和食品出售过程中,图省事、讲速度,简化操作程序,同时,工具不定位存放,出售食品时不戴口罩,等等。这些现象阻碍和制约着学生食堂卫生状况的改观。因此,大多数学校并不缺少各类规章制度,缺少的却是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力度。
二、解决的办法
1.加强领导,夯实基础
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和饮用水管理,将其提到与教学质量同等的高度来抓,把各项法规制度落实到位,督促强化学校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
2.应急处置,重在预警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性文件,提出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的关键在于事前的干预措施和预警。
3.健全制度,依法管理
一是要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真正落实问责制。二是要建立学校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并进行常规演练。三是要建立完善科学的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并及时与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联系沟通;建立原料采购制度、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系列制度;并确保制度的实施和管理的实效。
总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关乎祖国下一代的重要工作,只有各个部门齐抓共管,团结协作,并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常抓不懈,才能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为学生的身体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
[2]徐景和,张守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