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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密的《陈情表》中有“夙遭闵凶”一句,人教社新课标版高中《语文》(必修五)是这样注释的:“小时候就遭到不幸。指自己幼年父死母嫁。夙,早时。闵,通‘悯’,指可忧患的事(多指疾病死丧)。凶,不幸。”苏教版的高中《语文》(必修五)是这样注释的:“年幼遭遇不幸。夙,早。这里指年幼的时候。闵,同‘悯’,忧伤。凶,不幸。指丧父。”两个版本的课本对“闵凶”的注释正误混搭,模糊不清。
两个版本的教材都把“闵凶”译为“不幸”,这一翻译太过笼统,没有明白“闵凶”的确切意思。人教社新课标版的课本释义中指“母嫁”的意思,是编者根据文中后面的叙述主观添加上的,“闵凶”一词不含“母嫁”的意思。把“闵”注为“通‘悯’”,是没有弄清楚“闵凶”与“悯凶”两词之间的关系所致。释义“指可忧患的事”属于“闵凶”的引申义,括号中的补充注释则含有错误。“闵凶”的“闵”与“疾病”没有丝毫的关系。苏教版的课本把“闵”释为“忧伤”,则是对古人注释的误解。把“凶”单独注作“不幸,指丧父”,是没有弄明白“闵凶”一词的确切意思而把“凶”当作“闵凶”解释了。那么,“闵凶”的确切意思究竟指什么呢?
“闵凶”一词,据笔者目前查到的资料,最早见于《左传·宣公十二年》:“寡君少遭闵凶,不能文”。句中的“寡君”指“楚庄王”,他的父亲楚穆王早逝,故说“少遭闵凶”。对于句中的“闵”,杜预注:“忧也。”但杜预这里所说的“忧”绝不是“忧伤”的意思,而是“父忧”,即指父亲死了的意思。后来,“闵凶”一词多有使用。东汉潘勗《册魏公九锡文》:“朕以不德,少遭闵凶。”句中的“朕”指汉献帝刘协(181—234),他的父亲是汉灵帝刘宏(156—189),刘宏去世时,刘协只有8岁,故说“少遭闵凶”。同是这句话,在晋袁宏的《后汉纪·汉帝纪下》中是这样写的:“朕以不德,少遭悯凶。”而在《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中是这样写的:“朕以不德,少遭愍凶。”这三个例子可以充分说明“闵凶”“悯凶”和“愍凶”三个词是同义的,只是“闵”“悯”“愍”的写法不同,构成了异形词而已。那么这三个词所指的确切意思究竟是什么呢?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先举一些比较容易确定意思的例子来看看。
①羲之不天,夙遭闵凶,不蒙过庭之训。(《晋书·王羲之传》)
②(孝武皇帝)诏曰:“朕以不造,奄丁闵凶。”(《晋书·孝武帝纪》)
③襁褓之岁,夙遭悯凶。(《隋书·恭帝纪》)
④朕少遭悯凶,慈训无禀,抚育之勤,建安君之仁也。(《全晋文·赠建安君为豫章郡君诏》)
⑤朕以不德,早承丕绪,上灵降祸,夙遭愍凶。(《隋书·高祖纪上》)
⑥太清三年五月丙辰,高祖崩。辛巳,即皇帝位。诏曰:“朕以不造,夙丁闵凶。”(《梁书·简文帝纪》)
⑦踌蹰于从事者,徒以夙遭不造,幼丁闵凶,老母在堂,常婴羸恙。(骆宾王《上吏部裴侍郎书》
以上所举的7个语例中所用到的“闵凶”“悯凶”和“愍凶”语义很好确定。例①中说的是王羲之,他七岁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所以“不蒙过庭之训”。这里的“闵凶”只能指“丧父”,与其他的不幸之事无关。例②中所说的是晋孝武帝丁父忧,其时,他只有10岁,所以说“奄(忽然)丁闵凶”。例③所说的是隋恭帝,他一岁的时候父亲死了,所以说“襁褓之歲,夙遭悯凶”,如果“悯凶”可以指别的“忧患凶丧之事”或“父母之丧”的话,则极不合理。试想,一岁的孩子能遭遇别的什么忧患之事呢?当然,他的母亲其时仍然健在。例④中的“朕”指晋成帝司马衍(321—342),其父是晋明帝司马绍(301—325),其母建安君是庾文君(296年—328年)。晋明帝死时,晋成帝4岁,他的母亲三年后才死,所以说“抚育之勤,建安君之仁也。”这里的“悯凶”绝不含“母丧”。例⑤中的“朕”,指北周静帝宇文阐(573—581),其父是北周武帝宇文赟(559—580),其母是朱满月(547—586)。北周静帝宇文阐,七岁时父亲去世,继承帝位,八岁就死了,他的母亲比他还多活了五年,所以这个句子中的“愍凶”无论如何也不能指“父母之丧”,而只能指“父丧”。例⑥中的“朕”,指梁简文帝萧纲(503—551),“高祖”,指梁武帝萧衍(464—549),“不造”的意思就是“不幸”,所以“闵凶”不可能再指其他的“忧患凶丧之事”,而只能指“父丧”。梁武帝萧衍死的时候已经八十五岁了,梁简文帝萧纲此时也已经四十六岁了,为什么还说“夙丁闵凶”呢?原来,梁武帝萧衍死的时候虽然八十五岁,但并不是寿终正寝,而是因“侯景之乱”,被囚禁饿死的,所以梁简文帝萧纲才如此说。例⑦则明确地说明“老母在堂”。
由以上所举的7个例子可以看出,“闵凶”“悯凶”和“愍凶”意思都一样,都是指“父丧”,没有其他的意思。
现在,我们再回过来看看工具书中对这几个词语的相关释义。《辞源》:“闵凶:指忧丧之事。”“愍凶:忧患,父母之丧。”《辞源》未收“悯凶”一词。《辞海》三个词都未收录。《汉语大词典》:“闵凶:忧患凶丧之事。闵,忧患,凶丧。”“悯凶:指父母之丧。”“愍凶:谓父母之丧。”《汉语大词典》对“闵凶”“愍凶”的释义源于《辞源》,增收了“悯凶”,但对“闵凶”的释义不准确,把引申义当作本义了。对“悯凶”“愍凶”的释义含有错误。根据这两个词语使用的客观事实,都不含“母丧”的意思。据笔者检索到的所有语例及其可考证的客观事实看,三个词的本义都指“父丧”,不含其他的内涵。后来引申出“忧患凶丧之事”的意思。如:“顷家国多患,頻遘闵凶,前事不忘,便为龟兆。”(南朝·陈·徐陵《梁贞阳侯重与裴之横书》)“闵凶”不仅可以作名词用,还可以作动词用。如:
⑧维开元十七年月日,孝子力士,敢告于考潘州府君、妣南海太君之灵:小子不天,夙龄闵凶,身婴寇剽,家值虏裂。(张说《为将军高力士祭父文》)
⑨公幼而闵凶,弱不好弄。(苏颋《唐紫微侍郎赠黄门监李乂神道碑》) 例⑧中的“闵凶”似乎是指“高力士的父母之丧”,其实不然。开元十七年是公元729年,高力士母亲去世。此时,高力士已经45岁了。而“夙龄”指少年,早年。所以这里的“闵凶”不含“丧母”义,只指“丧父”。因高力士父亲冯君衡于公元697年去世,此时高力士才13岁,故说“夙龄闵凶”。例⑨中的“闵凶”作动词,指“丧父”。如果理解为名词,则极不合理。
由“丧父”再引申出一般的“死”义。如:“吊汉武之暴怒兮,悼戾园之悯凶。”(苏轼或苏过《思子台赋》)。不过,这个例证很可疑,因《思子台赋》不一定是苏轼写的,根据文前的《引》,该文是苏过根据记忆复述他人的作品,所以此例只能存疑。
三个词语中的“闵”“悯”“愍”之间的关系究竟该如何理解呢?笔者认为当名词用,指“忧患、凶丧”时,“闵”是本字。因为单用作名词时,最早用的是“闵”。如:“觏(遭遇)闵既多,受侮不少。”(《诗经·邶风·柏舟》)而“悯”,笔者在权威的工具书中并未查到有单用指“忧患、凶丧”之义的例证。“愍”虽然有指“忧患、祸乱”语义的用例,但时代比较晚。再者,从三个词使用的频率看,也应该首选“闵凶”。笔者利用电子书在《二十五史》中检索三个词使用的情况,结果如下:“闵凶”共12例,“悯凶”3例,“愍凶”2例。《昭明文选》只有“闵凶”使用过2例,“悯凶”“愍凶”没有用例。《全唐文》中“闵凶”28例,“悯凶”9例,“愍凶”没有一例。还有,“闵凶”一词用例的年代最早,而“悯凶”和“愍凶”使用的年代较晚。
根据以上语言运用的客观实际情况分析,笔者认为“闵凶”是本词,“悯凶”和“愍凶”是由“闵凶”派生出来的异形词。“闵”单用的时候,有些义项可通“悯”或“愍”,但作为一个固定的合成词,不能把“闵凶”的“闵”理解为“通‘悯’”或“通‘愍’”。
至此,我们再来分析一下《陈情表》中的“闵凶”,笔者认为以理解为单指“父丧”为好。如果像人教社新课标版教材那样把“闵凶”泛化理解为“小时候就遭到不幸。指父死母嫁”,进而把“闵”释为“指可忧患的事(多指疾病死丧)”,或像苏教版教材那样把“闵”理解为“同‘悯’,‘忧伤’”,则太随意,无法确定“闵凶”的确切意思。其实,《陈情表》中的“闵凶”一词,前人有比较正确的注释。如在《六臣注文选》中,张铣注:“闵,忧也。忧谓父忧。”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闵凶”,也作“悯凶”“愍凶”,本义是名詞,指“父丧”,用作动词,指“丧父”,即“父亲死了”,引申为“忧患凶丧之事”,至于说引申出“死”的意思,只能存疑。
[作者通联:福建龙岩市北大附属学校]
两个版本的教材都把“闵凶”译为“不幸”,这一翻译太过笼统,没有明白“闵凶”的确切意思。人教社新课标版的课本释义中指“母嫁”的意思,是编者根据文中后面的叙述主观添加上的,“闵凶”一词不含“母嫁”的意思。把“闵”注为“通‘悯’”,是没有弄清楚“闵凶”与“悯凶”两词之间的关系所致。释义“指可忧患的事”属于“闵凶”的引申义,括号中的补充注释则含有错误。“闵凶”的“闵”与“疾病”没有丝毫的关系。苏教版的课本把“闵”释为“忧伤”,则是对古人注释的误解。把“凶”单独注作“不幸,指丧父”,是没有弄明白“闵凶”一词的确切意思而把“凶”当作“闵凶”解释了。那么,“闵凶”的确切意思究竟指什么呢?
“闵凶”一词,据笔者目前查到的资料,最早见于《左传·宣公十二年》:“寡君少遭闵凶,不能文”。句中的“寡君”指“楚庄王”,他的父亲楚穆王早逝,故说“少遭闵凶”。对于句中的“闵”,杜预注:“忧也。”但杜预这里所说的“忧”绝不是“忧伤”的意思,而是“父忧”,即指父亲死了的意思。后来,“闵凶”一词多有使用。东汉潘勗《册魏公九锡文》:“朕以不德,少遭闵凶。”句中的“朕”指汉献帝刘协(181—234),他的父亲是汉灵帝刘宏(156—189),刘宏去世时,刘协只有8岁,故说“少遭闵凶”。同是这句话,在晋袁宏的《后汉纪·汉帝纪下》中是这样写的:“朕以不德,少遭悯凶。”而在《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中是这样写的:“朕以不德,少遭愍凶。”这三个例子可以充分说明“闵凶”“悯凶”和“愍凶”三个词是同义的,只是“闵”“悯”“愍”的写法不同,构成了异形词而已。那么这三个词所指的确切意思究竟是什么呢?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先举一些比较容易确定意思的例子来看看。
①羲之不天,夙遭闵凶,不蒙过庭之训。(《晋书·王羲之传》)
②(孝武皇帝)诏曰:“朕以不造,奄丁闵凶。”(《晋书·孝武帝纪》)
③襁褓之岁,夙遭悯凶。(《隋书·恭帝纪》)
④朕少遭悯凶,慈训无禀,抚育之勤,建安君之仁也。(《全晋文·赠建安君为豫章郡君诏》)
⑤朕以不德,早承丕绪,上灵降祸,夙遭愍凶。(《隋书·高祖纪上》)
⑥太清三年五月丙辰,高祖崩。辛巳,即皇帝位。诏曰:“朕以不造,夙丁闵凶。”(《梁书·简文帝纪》)
⑦踌蹰于从事者,徒以夙遭不造,幼丁闵凶,老母在堂,常婴羸恙。(骆宾王《上吏部裴侍郎书》
以上所举的7个语例中所用到的“闵凶”“悯凶”和“愍凶”语义很好确定。例①中说的是王羲之,他七岁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所以“不蒙过庭之训”。这里的“闵凶”只能指“丧父”,与其他的不幸之事无关。例②中所说的是晋孝武帝丁父忧,其时,他只有10岁,所以说“奄(忽然)丁闵凶”。例③所说的是隋恭帝,他一岁的时候父亲死了,所以说“襁褓之歲,夙遭悯凶”,如果“悯凶”可以指别的“忧患凶丧之事”或“父母之丧”的话,则极不合理。试想,一岁的孩子能遭遇别的什么忧患之事呢?当然,他的母亲其时仍然健在。例④中的“朕”指晋成帝司马衍(321—342),其父是晋明帝司马绍(301—325),其母建安君是庾文君(296年—328年)。晋明帝死时,晋成帝4岁,他的母亲三年后才死,所以说“抚育之勤,建安君之仁也。”这里的“悯凶”绝不含“母丧”。例⑤中的“朕”,指北周静帝宇文阐(573—581),其父是北周武帝宇文赟(559—580),其母是朱满月(547—586)。北周静帝宇文阐,七岁时父亲去世,继承帝位,八岁就死了,他的母亲比他还多活了五年,所以这个句子中的“愍凶”无论如何也不能指“父母之丧”,而只能指“父丧”。例⑥中的“朕”,指梁简文帝萧纲(503—551),“高祖”,指梁武帝萧衍(464—549),“不造”的意思就是“不幸”,所以“闵凶”不可能再指其他的“忧患凶丧之事”,而只能指“父丧”。梁武帝萧衍死的时候已经八十五岁了,梁简文帝萧纲此时也已经四十六岁了,为什么还说“夙丁闵凶”呢?原来,梁武帝萧衍死的时候虽然八十五岁,但并不是寿终正寝,而是因“侯景之乱”,被囚禁饿死的,所以梁简文帝萧纲才如此说。例⑦则明确地说明“老母在堂”。
由以上所举的7个例子可以看出,“闵凶”“悯凶”和“愍凶”意思都一样,都是指“父丧”,没有其他的意思。
现在,我们再回过来看看工具书中对这几个词语的相关释义。《辞源》:“闵凶:指忧丧之事。”“愍凶:忧患,父母之丧。”《辞源》未收“悯凶”一词。《辞海》三个词都未收录。《汉语大词典》:“闵凶:忧患凶丧之事。闵,忧患,凶丧。”“悯凶:指父母之丧。”“愍凶:谓父母之丧。”《汉语大词典》对“闵凶”“愍凶”的释义源于《辞源》,增收了“悯凶”,但对“闵凶”的释义不准确,把引申义当作本义了。对“悯凶”“愍凶”的释义含有错误。根据这两个词语使用的客观事实,都不含“母丧”的意思。据笔者检索到的所有语例及其可考证的客观事实看,三个词的本义都指“父丧”,不含其他的内涵。后来引申出“忧患凶丧之事”的意思。如:“顷家国多患,頻遘闵凶,前事不忘,便为龟兆。”(南朝·陈·徐陵《梁贞阳侯重与裴之横书》)“闵凶”不仅可以作名词用,还可以作动词用。如:
⑧维开元十七年月日,孝子力士,敢告于考潘州府君、妣南海太君之灵:小子不天,夙龄闵凶,身婴寇剽,家值虏裂。(张说《为将军高力士祭父文》)
⑨公幼而闵凶,弱不好弄。(苏颋《唐紫微侍郎赠黄门监李乂神道碑》) 例⑧中的“闵凶”似乎是指“高力士的父母之丧”,其实不然。开元十七年是公元729年,高力士母亲去世。此时,高力士已经45岁了。而“夙龄”指少年,早年。所以这里的“闵凶”不含“丧母”义,只指“丧父”。因高力士父亲冯君衡于公元697年去世,此时高力士才13岁,故说“夙龄闵凶”。例⑨中的“闵凶”作动词,指“丧父”。如果理解为名词,则极不合理。
由“丧父”再引申出一般的“死”义。如:“吊汉武之暴怒兮,悼戾园之悯凶。”(苏轼或苏过《思子台赋》)。不过,这个例证很可疑,因《思子台赋》不一定是苏轼写的,根据文前的《引》,该文是苏过根据记忆复述他人的作品,所以此例只能存疑。
三个词语中的“闵”“悯”“愍”之间的关系究竟该如何理解呢?笔者认为当名词用,指“忧患、凶丧”时,“闵”是本字。因为单用作名词时,最早用的是“闵”。如:“觏(遭遇)闵既多,受侮不少。”(《诗经·邶风·柏舟》)而“悯”,笔者在权威的工具书中并未查到有单用指“忧患、凶丧”之义的例证。“愍”虽然有指“忧患、祸乱”语义的用例,但时代比较晚。再者,从三个词使用的频率看,也应该首选“闵凶”。笔者利用电子书在《二十五史》中检索三个词使用的情况,结果如下:“闵凶”共12例,“悯凶”3例,“愍凶”2例。《昭明文选》只有“闵凶”使用过2例,“悯凶”“愍凶”没有用例。《全唐文》中“闵凶”28例,“悯凶”9例,“愍凶”没有一例。还有,“闵凶”一词用例的年代最早,而“悯凶”和“愍凶”使用的年代较晚。
根据以上语言运用的客观实际情况分析,笔者认为“闵凶”是本词,“悯凶”和“愍凶”是由“闵凶”派生出来的异形词。“闵”单用的时候,有些义项可通“悯”或“愍”,但作为一个固定的合成词,不能把“闵凶”的“闵”理解为“通‘悯’”或“通‘愍’”。
至此,我们再来分析一下《陈情表》中的“闵凶”,笔者认为以理解为单指“父丧”为好。如果像人教社新课标版教材那样把“闵凶”泛化理解为“小时候就遭到不幸。指父死母嫁”,进而把“闵”释为“指可忧患的事(多指疾病死丧)”,或像苏教版教材那样把“闵”理解为“同‘悯’,‘忧伤’”,则太随意,无法确定“闵凶”的确切意思。其实,《陈情表》中的“闵凶”一词,前人有比较正确的注释。如在《六臣注文选》中,张铣注:“闵,忧也。忧谓父忧。”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闵凶”,也作“悯凶”“愍凶”,本义是名詞,指“父丧”,用作动词,指“丧父”,即“父亲死了”,引申为“忧患凶丧之事”,至于说引申出“死”的意思,只能存疑。
[作者通联:福建龙岩市北大附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