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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商法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民商法的价值与作用日益凸显,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为了更好的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民商法需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进行调整与变化,不断完善自我,满足社会的需求。本文围绕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进行了简要阐述。
关键词:社会经济发展;民商法;变化;发展
信息时代的到来极大的推动了我国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人们的生活及生产方式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社会关系日益复杂。民商法指的是民法与商法,二者紧密相连共同调整着商品经濟的关系,在保护交易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民商法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及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民商法的价值与作用日益凸显,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下面笔者就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展开探讨。
1.社会经济发展对民商法的影响
社会经济在高速发展的同时,民商法也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影响,其中对民商法价值体系的影响最为突出。在传统的民商法领域,安全价值一直不被重视,仅仅处于派生地位,而在现代的民商法中安全价值的重要性日益被凸显,地位不断提升。如今,效益与安全已发展成为民商法最为基本的两大价值,经济高效、持续的发展必须要有安全与效益作为支撑。在传统信息交流中,双方交易大都以钱货当面交易为主,所以存在的安全隐患较少,甚至可以说不存在安全隐患。这种交易方式与非同时履行交易行为相比,安全性更高,所以在传统民商法调整领域中,安全价值的作用并不突出。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较为先进的信息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民商交易中,民商法主体从此不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通过网络便可以实现“面对面”的交流与交易。然而,由于网络具有一定的虚拟性与开放性,不安全因素较多,给交易双方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民商法价值体系中的安全价值也因此受到较大的威胁。因此,新经济发展形势下,必须进一步将民商法的安全地位提高以保障好民商主体的利益。
2.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
2.1民商法内涵的变化
从某种层面来看,民商法的发展是建立于经济发展基础之上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民商法也在不断调整、改进与完善,而在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其内涵也相应的发生着变化。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推动下,民商法的主体范围越来越广,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发布信息越来越便捷,大大提高了民商主体交易的自由性。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民商法为了能适应并满足时代发展需求,不断发生着改变,促使其与群众生活更紧密。
2.2民商法原则的变化
2.2.1安全原则的变化。
所谓安全原则指的是所有民商主体在进行交易时都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商法的安全原则也被赋予了更深的内涵。新时期的民商交易活动除了要保证信用、信息及支付等的安全之外,还要将这些安全作为重要目的,因为只有安全得到保障,才能维持好市场秩序,才能保障民商主体的合法权益。
2.2.2公平原则的变化
公平是民商法中较为重要的一项原则,同时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指的是民商交易活动中各方主体都应享受平等的待遇。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经济活动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公平、不平等的现象,扰乱了市场秩序,部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未得到根本保障。因此,为了顺应时代需求,维护好民商主体的合法权益及市场秩序,公平原则也要与时俱进的改变,将重心放在媒介平等、技术平等及实施平等上,真正实现经济环境的安全与透明。
2.2.3效益原则的变化
众观我国法律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公平问题与效益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而在民商法中公平与效益在很多情况下是相互矛盾的,实际交易活动中矛盾问题十分突出,效益原则地位较弱。所以,经济快速发展中需要对公平与效益进行补充,做到两者兼顾。
3.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发展
3.1民商法应用范围的发展
法律条款与事实是传统民商法体系的主要内容,显然这一法律体系已难以满足现代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社会的不断进步与经济的快速发展都促使民商法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从而拓展其应用范围。随着互联网的全面普及,许多网络经济活动的行为都被纳入到民商法的范围之内,从而保障了互联网上进行经济活动主体的合法利益。
3.2民商法调整对象的发展
传统民商经济活动以钱货当面交易为主,所以调整对象针对的主要是实际交易的民商主体、具体交易内容及交易行为等,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客观存在性,涉及信息方面的法律规定并不多,甚至可以说缺失。信息时代通过互联网人们可以轻松、便捷的获取信息、传递信息,交流变得日益频繁,为了规范民商主体双方的交流行为,民商法的调整对象也在不断拓展。
3.3民商法实现全球统一发展
经济全球一体化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拉近了各国的距离,增强了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活动。民商法作为商品经济及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全球经济统一发展的大背景下,其法律标准、法律观念及价值观等也日趋全球化,旨在实现全球统一发展。不过,经济全球统一发展过程中,每个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社会风俗、习俗等有着较大的差异,在民商法逐步趋于统一的同时也要重视其发展方式,做到内外兼顾,实现大同小异。
参考文献
[1]陈婷.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J].卷宗,2017(9).
[2]陆航.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研究[J].商业文化,2015(15):179-180.
[3]许扬洋.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研究[J].职工法律天地,2017(12):256-256.
[4]王臻臻.关于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6(19).
(作者单位:山东崇则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社会经济发展;民商法;变化;发展
信息时代的到来极大的推动了我国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人们的生活及生产方式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社会关系日益复杂。民商法指的是民法与商法,二者紧密相连共同调整着商品经濟的关系,在保护交易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民商法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及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民商法的价值与作用日益凸显,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下面笔者就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展开探讨。
1.社会经济发展对民商法的影响
社会经济在高速发展的同时,民商法也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影响,其中对民商法价值体系的影响最为突出。在传统的民商法领域,安全价值一直不被重视,仅仅处于派生地位,而在现代的民商法中安全价值的重要性日益被凸显,地位不断提升。如今,效益与安全已发展成为民商法最为基本的两大价值,经济高效、持续的发展必须要有安全与效益作为支撑。在传统信息交流中,双方交易大都以钱货当面交易为主,所以存在的安全隐患较少,甚至可以说不存在安全隐患。这种交易方式与非同时履行交易行为相比,安全性更高,所以在传统民商法调整领域中,安全价值的作用并不突出。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较为先进的信息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民商交易中,民商法主体从此不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通过网络便可以实现“面对面”的交流与交易。然而,由于网络具有一定的虚拟性与开放性,不安全因素较多,给交易双方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民商法价值体系中的安全价值也因此受到较大的威胁。因此,新经济发展形势下,必须进一步将民商法的安全地位提高以保障好民商主体的利益。
2.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
2.1民商法内涵的变化
从某种层面来看,民商法的发展是建立于经济发展基础之上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民商法也在不断调整、改进与完善,而在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其内涵也相应的发生着变化。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推动下,民商法的主体范围越来越广,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发布信息越来越便捷,大大提高了民商主体交易的自由性。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民商法为了能适应并满足时代发展需求,不断发生着改变,促使其与群众生活更紧密。
2.2民商法原则的变化
2.2.1安全原则的变化。
所谓安全原则指的是所有民商主体在进行交易时都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商法的安全原则也被赋予了更深的内涵。新时期的民商交易活动除了要保证信用、信息及支付等的安全之外,还要将这些安全作为重要目的,因为只有安全得到保障,才能维持好市场秩序,才能保障民商主体的合法权益。
2.2.2公平原则的变化
公平是民商法中较为重要的一项原则,同时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指的是民商交易活动中各方主体都应享受平等的待遇。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经济活动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公平、不平等的现象,扰乱了市场秩序,部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未得到根本保障。因此,为了顺应时代需求,维护好民商主体的合法权益及市场秩序,公平原则也要与时俱进的改变,将重心放在媒介平等、技术平等及实施平等上,真正实现经济环境的安全与透明。
2.2.3效益原则的变化
众观我国法律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公平问题与效益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而在民商法中公平与效益在很多情况下是相互矛盾的,实际交易活动中矛盾问题十分突出,效益原则地位较弱。所以,经济快速发展中需要对公平与效益进行补充,做到两者兼顾。
3.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发展
3.1民商法应用范围的发展
法律条款与事实是传统民商法体系的主要内容,显然这一法律体系已难以满足现代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社会的不断进步与经济的快速发展都促使民商法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从而拓展其应用范围。随着互联网的全面普及,许多网络经济活动的行为都被纳入到民商法的范围之内,从而保障了互联网上进行经济活动主体的合法利益。
3.2民商法调整对象的发展
传统民商经济活动以钱货当面交易为主,所以调整对象针对的主要是实际交易的民商主体、具体交易内容及交易行为等,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客观存在性,涉及信息方面的法律规定并不多,甚至可以说缺失。信息时代通过互联网人们可以轻松、便捷的获取信息、传递信息,交流变得日益频繁,为了规范民商主体双方的交流行为,民商法的调整对象也在不断拓展。
3.3民商法实现全球统一发展
经济全球一体化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拉近了各国的距离,增强了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活动。民商法作为商品经济及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全球经济统一发展的大背景下,其法律标准、法律观念及价值观等也日趋全球化,旨在实现全球统一发展。不过,经济全球统一发展过程中,每个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社会风俗、习俗等有着较大的差异,在民商法逐步趋于统一的同时也要重视其发展方式,做到内外兼顾,实现大同小异。
参考文献
[1]陈婷.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J].卷宗,2017(9).
[2]陆航.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研究[J].商业文化,2015(15):179-180.
[3]许扬洋.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研究[J].职工法律天地,2017(12):256-256.
[4]王臻臻.关于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6(19).
(作者单位:山东崇则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