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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辩不加重处罚是我国行政处罚中的一个重要原则。自《行政处罚法》颁布十多年来,该规则没有得到很好的阐释,给法治实践带来了一定困难。为了弥补学界研究的不足,应对该问题作较为系统的探讨。申辩不加重处罚在行政处罚中体现了私权对抗公权、对以事态为本位、权利保护、正当程序等价值。为了使这一原则或制度在行政处罚实践中正确适用,应当厘清一些令人困惑的问题,即行政主体有无告知申辩权的义务、申辩内容有无限制性、申辩与抗法的关系以及加重处罚和从重处罚情节与申辩行为同时存在的处理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