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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会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实践由来已久,消防法制化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目前随着消防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对消防法制体系的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部署立体化社会消防法制防控体系建设已经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本文结合工作实践浅析如何通过构建好防控体系,提高消防的法制化水平。
关键词:消防法制问题措施党的十八大以来都对完善和创新立体化社会安全防控体系进行了部署。首次从中央政策层面对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出专门部署,强调要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以确保公共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突出安全问题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为引领,以基础建设为支撑,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格局。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安全的问题不容忽视,这其中更加核心的是消防法制建设更加突出在重要位置。本文从社会消防安全防控体系的法制化建设问题入手,结合当前社会消防安全实际和特点,对这一问题作出探讨。
一、目前消防法制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民消防法律意识淡薄
法律意识这四个字,看似简单,但事实上真的很受欢迎,深入到骨髓是很不容易的。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强化法律意识,我认为不仅是对受害者,有利的执法,对所有公民的正常生活,这是一个重要和持久的工作。因此,要提高法律意识,就要敢于使用,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例如: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在许多领域,特别是一些老旧社区,有没有足够的停车库或停车位,导致在消防通道面积作为一个停车空间,导致消防车不能通过,在火灾,消防车不能到达建筑火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但是很多居民并没有强有力的法律意识来保护自己的公共消防安全的意识。
(二)相关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低下,不规范
要依据法律行使好权利更加需要消防部门和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严格对单位和管理对象依法行政。尽管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的执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制定了一系列的执法程序和监督执法行为的其他相应的系统,但在实际消防监督执法,执法不规范,而且不是作为一个个别现象仍然存在,如消防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人员在冷硬横推,调查和证据收集程序不到位,不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决定,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人们应该享受的权利,造成不良影响。
(三)消防相关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缺乏信心。
消防工作涉及消防理论、土木建筑、石油、化工、法律等方面知识,因此对消防监督工作质量的要求很高,同时也需要进行大量的执法工作,积累才能做好工作。相比之下,我们的执法人员,部分地方大学或刚毕业的军校,部分来自于其他工作岗位。通过对消防部门执法人员的分析,在不少单位一线执法干部的数量50%人员的法律知识缺乏。很多人在大学或其他工作岗位或从事单一学科或领域,而内部培训机制不健全,缺乏培训和教师保障。这些新的执法人员的执法岗位的到来,立即启动,没有经验丰富的人的帶领学习,依靠在审查、监督执法过程中的自学能力来开展各项石峰重要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导致许多干部在日常监管和开展消防工作,只知道看灭火器,检查消防通道,不能在检查中发现的其他消防安全存在隐患的社会单位。消防部门还有种恐惧症是害怕被告,害怕没有一个良好的声誉,应对法律问题和处置类似问题不好,这里的主要原因是缺乏信心,在我们的这些消防执法水平,已经成为导致我们消防监督和执法人员水平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消防安全法律责任主体意识缺乏
尽管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在《消防法》明确规定,但从监督检查,消防安全责任、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目前有些地方在良好的消防工作形势尚未真正形成,消防部门唱“独角”现象仍然存在客观;一些社会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任务不清楚,缺乏监管的现象还是存在,“四个能力”建设仍处于初步阶段,造成火灾隐患的数量反弹,增量难控、整治反弹。
二、完善消防法制体系建设的下一步对策
(一)、强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规范化建设就是地方各级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消防行政工作。建立并切实依法落实地方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负责制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通过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公安消防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各种消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各类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二)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坚持依法监管。
组织消防安全技能与消防法律法规的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建设规划、建筑项目和其他事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对影响较大的问题依法监督,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建立和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情况关闭情况和上市监管政府系统,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按照改善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三)依据国家消防标准,制定各地相关法律条例。
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各地也应该根据《消防法》和国家层面的要求并不断完善适合本地区情况的消防标准和消防工作规范,坚持科技先行,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消防装备,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救援能力。公安消防部门在遇到火警时,能够根据既定的消防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各类社会救援力量,迅速开展消防救援。
(四)加强社会面消防法律知识宣教工作
过各种途径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法制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增加火灾范围、强度和频率的教育法律体系,扩大消防教育和覆盖范围的影响。最重要的是,从战略高度,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以及中小学学习消防知识的意识,并将其作为一个世纪的项目,积极推进消防知识约束的自我责任,成为自我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提高国家消防安全水平。真正的消防教育法律体系的规划和计划、国家消防法律体系教育传播,并组织消防安全教育教材的编制工作,为各种各样的学生注意教育和法制教育和文化,彼此能找到最好的。更重要的是,强化各类人员法治意识的养成,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而且还讲究法治意识的培养,所有执法部门的工作应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特别是消防部门的相关人员更要成为消防法制宣传的主力军。
参考文献
[1] 王鹏飞;;关于提高城市消防建设管理的若干思考[J];建筑设计管理;2011年04期.
[2] 景长江;新时期我国消防安全保障体系改革的对策分析[D];重庆大学;2008年.
[3] 朱江,李灵;浅谈消防行政执法[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3年06期.
关键词:消防法制问题措施党的十八大以来都对完善和创新立体化社会安全防控体系进行了部署。首次从中央政策层面对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出专门部署,强调要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以确保公共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突出安全问题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为引领,以基础建设为支撑,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格局。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安全的问题不容忽视,这其中更加核心的是消防法制建设更加突出在重要位置。本文从社会消防安全防控体系的法制化建设问题入手,结合当前社会消防安全实际和特点,对这一问题作出探讨。
一、目前消防法制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民消防法律意识淡薄
法律意识这四个字,看似简单,但事实上真的很受欢迎,深入到骨髓是很不容易的。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强化法律意识,我认为不仅是对受害者,有利的执法,对所有公民的正常生活,这是一个重要和持久的工作。因此,要提高法律意识,就要敢于使用,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例如: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在许多领域,特别是一些老旧社区,有没有足够的停车库或停车位,导致在消防通道面积作为一个停车空间,导致消防车不能通过,在火灾,消防车不能到达建筑火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但是很多居民并没有强有力的法律意识来保护自己的公共消防安全的意识。
(二)相关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低下,不规范
要依据法律行使好权利更加需要消防部门和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严格对单位和管理对象依法行政。尽管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的执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制定了一系列的执法程序和监督执法行为的其他相应的系统,但在实际消防监督执法,执法不规范,而且不是作为一个个别现象仍然存在,如消防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人员在冷硬横推,调查和证据收集程序不到位,不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决定,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人们应该享受的权利,造成不良影响。
(三)消防相关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缺乏信心。
消防工作涉及消防理论、土木建筑、石油、化工、法律等方面知识,因此对消防监督工作质量的要求很高,同时也需要进行大量的执法工作,积累才能做好工作。相比之下,我们的执法人员,部分地方大学或刚毕业的军校,部分来自于其他工作岗位。通过对消防部门执法人员的分析,在不少单位一线执法干部的数量50%人员的法律知识缺乏。很多人在大学或其他工作岗位或从事单一学科或领域,而内部培训机制不健全,缺乏培训和教师保障。这些新的执法人员的执法岗位的到来,立即启动,没有经验丰富的人的帶领学习,依靠在审查、监督执法过程中的自学能力来开展各项石峰重要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导致许多干部在日常监管和开展消防工作,只知道看灭火器,检查消防通道,不能在检查中发现的其他消防安全存在隐患的社会单位。消防部门还有种恐惧症是害怕被告,害怕没有一个良好的声誉,应对法律问题和处置类似问题不好,这里的主要原因是缺乏信心,在我们的这些消防执法水平,已经成为导致我们消防监督和执法人员水平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消防安全法律责任主体意识缺乏
尽管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在《消防法》明确规定,但从监督检查,消防安全责任、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目前有些地方在良好的消防工作形势尚未真正形成,消防部门唱“独角”现象仍然存在客观;一些社会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任务不清楚,缺乏监管的现象还是存在,“四个能力”建设仍处于初步阶段,造成火灾隐患的数量反弹,增量难控、整治反弹。
二、完善消防法制体系建设的下一步对策
(一)、强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规范化建设就是地方各级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消防行政工作。建立并切实依法落实地方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负责制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通过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公安消防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各种消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各类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二)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坚持依法监管。
组织消防安全技能与消防法律法规的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建设规划、建筑项目和其他事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对影响较大的问题依法监督,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建立和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情况关闭情况和上市监管政府系统,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按照改善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三)依据国家消防标准,制定各地相关法律条例。
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各地也应该根据《消防法》和国家层面的要求并不断完善适合本地区情况的消防标准和消防工作规范,坚持科技先行,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消防装备,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救援能力。公安消防部门在遇到火警时,能够根据既定的消防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各类社会救援力量,迅速开展消防救援。
(四)加强社会面消防法律知识宣教工作
过各种途径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法制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增加火灾范围、强度和频率的教育法律体系,扩大消防教育和覆盖范围的影响。最重要的是,从战略高度,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以及中小学学习消防知识的意识,并将其作为一个世纪的项目,积极推进消防知识约束的自我责任,成为自我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提高国家消防安全水平。真正的消防教育法律体系的规划和计划、国家消防法律体系教育传播,并组织消防安全教育教材的编制工作,为各种各样的学生注意教育和法制教育和文化,彼此能找到最好的。更重要的是,强化各类人员法治意识的养成,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而且还讲究法治意识的培养,所有执法部门的工作应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特别是消防部门的相关人员更要成为消防法制宣传的主力军。
参考文献
[1] 王鹏飞;;关于提高城市消防建设管理的若干思考[J];建筑设计管理;2011年04期.
[2] 景长江;新时期我国消防安全保障体系改革的对策分析[D];重庆大学;2008年.
[3] 朱江,李灵;浅谈消防行政执法[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3年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