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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是论述量变物质与质变物质的对立统一的先驱。他虽然没有像本文这样直截了当地叫量变物质和质变物质(这与他唯心的物质观、僵硬的体系等诸多因素有关),但他在《逻辑学》中对量变质变中这两种物质的存在的描述和论述是相当的广泛、深刻和兴高采烈。它饶有风趣地谈论侵略所带来的“国家的扩大、财产的增加”最初被政府看成是幸运的事情,用以说明这两种物质的普遍性及差异或者对立。列宁写道:“关于渐进性这个范畴的问题,黑格尔说:‘……变化,按其本质而言,同时也是一种质向另一种质的转化,或者抽象一点说,是从现有的存在向不存在的转化,……”。这里前“一种质”即“现有的存在”指的就是量变物质;而“另一种质”即“不存在”指的就是新质。黑格尔还说:“……尺度(或度)是两个质的内在的量的彼此相比”,即度是两个质的关系。那么,这里的“两个质”,只能(必然)其中一个是量变物质,另一个是(原)旧质或定质。就连《定量》一章中,也把定量规定为外延定量与内涵定量的统一。根据黑格尔的这个发现,今天,我们可以说,量变物质是外延量变物质(相对于量变物质自身)与内涵量变物质(量变物质相对于定质)的统一,即量变物质的量变是自身外在的量变,同时又是定质的内在的(质<这个质是内在的,因为是定质的组成部分;又是外在的,因为不是定质本身,因而与定质对立)及其)量变(这一点,指出了量变自身中存在的量变与质变的矛盾,即最初孕育变化的那个最简单而又最复杂的种子。这一点与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讲的“众妙”之“徼”、“众妙之门”相称。这是最源头的“一生二”。)。他提出的“度量关系交错线”不是别的,恰好就是量变物质和质变物质对立统一的生动比喻!(比如,单个分子的无规则运动作为量变物质在黑潜格尔那里就得到证实。他说:“温度便是一个质”。温度的上升或下降引起物质的三态变化即分子之间的排列组合关系(旧质)的变化便是两质“交错”的结果)。正如辩证法所要求的,黑格尔把“两质”的对立统一,看成是量变质变的核心问题。
然而,恩格斯不是这样。我国哲学界对量变质变的错误认识追溯到了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他说:“为了我们的目的,我们可以把这个规律(该书上文的“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表示如下:在自然界中,质的变化——以对于每一个别场合都严格的确定的方式进行——只有通过物质或运动(所谓能)的量的增加或减少才能发生”。接下一段还说:“……所以,没有物质或运动的增加或减少,即没有有关的物体的量的变化,是不可能改变这个物体的质的”。首先,在这里规定量变质变规律时,恩格斯没有像黑格尔、马克思以至列宁那样,把具体事物即发生量变的具体事物,看成是若干质的规定性的综合,“物体”太笼统(“物质”——从行文看也等于“物体”),并且(如果不是翻译的错误)用具体的物质概念“物体”代替了哲学中的“物质”。其次,“物质的量的增加或减少”引起质变,或者“物体的量的变化”改变“物体的质”,没有说清量变质变的前提是量变物质与质变物质的质的差异或对立。像第二部分所讲,恩格斯有时确认具体的量变方式,但还没有概括出一般的量变方式,也没有概括并指出量变物质与质变物质的对立(在例证中也没有),只是笼统地通过表面大量举例僵硬地谈量向质的转化。
在稍后的物理例证中,恩格斯用“关节点(如“冰点”、“沸点”)”(29)代替了黑格尔的“交错点”(30),这正是他的错误的集中体现,因为“关节点”所缺少的规定性正好是量变物质。黑格尔说:“一切生与死,不都是连续的渐进,倒是渐进的中断”(31)。黑格尔之所以讲质变前的量变的中止的绝对性,就是讲量变与质变的最起码的对立,实质是量变物质与质变物质的质的差异及对立。用“关节点”代替“交错点”实质是“连续的渐进”——被部分量变质变
(渐进性质变)及量变质变的现象所迷惑的表面认识。“交错点”揭示了量变与质变的辩证的本质关系,只是从语言上没有直接突出新质。“关节点”(或交接点)虽然突出新质,却没有从根本上揭示量如何转化为质。因而,前面使用“双交点”兼备而用。
总之,恩格斯在概括量变质变和大量例证中,只看到纯量变与质变的浅层次的对立统一,即在同一量变质变中只看到简单表面的一量一质,看不到量变与质变的对立统一的物质主体,即在世界统一于物质和物质本质在于对立统一的高度上看不到,量变与质变的对立统一是谁与谁的对立统一。所以,在恩格斯那里量变与质变的对立不足、统一无桥而无奇,他没有真正揭示量转化为质的根本所在。如果说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是辩证法,那么恩格斯在认识量变质变时却抛弃了黑格尔量变质变的最基本的辩证法内核:(隐含的)量变物质与质变物质的对立统一,以及(变相的)外在(外延)量变物质与内在(内涵)量变物质的对立统一。黑格尔虽然揭示了量变质变的内在的辩证法本质,但却没有从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的高度加以概括。
然而,恩格斯不是这样。我国哲学界对量变质变的错误认识追溯到了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他说:“为了我们的目的,我们可以把这个规律(该书上文的“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表示如下:在自然界中,质的变化——以对于每一个别场合都严格的确定的方式进行——只有通过物质或运动(所谓能)的量的增加或减少才能发生”。接下一段还说:“……所以,没有物质或运动的增加或减少,即没有有关的物体的量的变化,是不可能改变这个物体的质的”。首先,在这里规定量变质变规律时,恩格斯没有像黑格尔、马克思以至列宁那样,把具体事物即发生量变的具体事物,看成是若干质的规定性的综合,“物体”太笼统(“物质”——从行文看也等于“物体”),并且(如果不是翻译的错误)用具体的物质概念“物体”代替了哲学中的“物质”。其次,“物质的量的增加或减少”引起质变,或者“物体的量的变化”改变“物体的质”,没有说清量变质变的前提是量变物质与质变物质的质的差异或对立。像第二部分所讲,恩格斯有时确认具体的量变方式,但还没有概括出一般的量变方式,也没有概括并指出量变物质与质变物质的对立(在例证中也没有),只是笼统地通过表面大量举例僵硬地谈量向质的转化。
在稍后的物理例证中,恩格斯用“关节点(如“冰点”、“沸点”)”(29)代替了黑格尔的“交错点”(30),这正是他的错误的集中体现,因为“关节点”所缺少的规定性正好是量变物质。黑格尔说:“一切生与死,不都是连续的渐进,倒是渐进的中断”(31)。黑格尔之所以讲质变前的量变的中止的绝对性,就是讲量变与质变的最起码的对立,实质是量变物质与质变物质的质的差异及对立。用“关节点”代替“交错点”实质是“连续的渐进”——被部分量变质变
(渐进性质变)及量变质变的现象所迷惑的表面认识。“交错点”揭示了量变与质变的辩证的本质关系,只是从语言上没有直接突出新质。“关节点”(或交接点)虽然突出新质,却没有从根本上揭示量如何转化为质。因而,前面使用“双交点”兼备而用。
总之,恩格斯在概括量变质变和大量例证中,只看到纯量变与质变的浅层次的对立统一,即在同一量变质变中只看到简单表面的一量一质,看不到量变与质变的对立统一的物质主体,即在世界统一于物质和物质本质在于对立统一的高度上看不到,量变与质变的对立统一是谁与谁的对立统一。所以,在恩格斯那里量变与质变的对立不足、统一无桥而无奇,他没有真正揭示量转化为质的根本所在。如果说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是辩证法,那么恩格斯在认识量变质变时却抛弃了黑格尔量变质变的最基本的辩证法内核:(隐含的)量变物质与质变物质的对立统一,以及(变相的)外在(外延)量变物质与内在(内涵)量变物质的对立统一。黑格尔虽然揭示了量变质变的内在的辩证法本质,但却没有从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的高度加以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