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依附的眷恋(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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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无所依附的眷恋,有可能被看作无所眷恋。
  ——惠特曼
  美与哀愁
  那一年三月,梅斐来到了我们中间。雨季里的油菜花大片大片地盛开着,在乌云之下,那鲜亮的金黄色愈发鲜亮。梅斐是沉静的,微风徐来,她的长发在肩头轻轻掠动;她美丽的大眼睛低垂着,不是因为羞怯,也不是因为冷傲——也许,只是因为她的内心有着太多太重的情感。她的到来在许多人心里引起了一阵暗暗的骚动,在此之前,大家只读过她的诗。她的诗敏感、多情而且忧伤,那些错落有致的长短句像一丛丛互相缠绕着、攀援着的常春藤,也许缺少剪裁而有点杂芜,却也因此生机勃勃。我们中间的好事之徒,或者干脆说吧,也就是好色之徒,立刻开始蠢蠢欲动,试图接近她,讨好她,倒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罪恶企图,可都被她的沉静、淡然,她的心不在焉所一一化解——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也许,那些接近与讨好在她看来,都是肤浅而又拙劣的表演。
  聚会结束,雨还在下。三月里的雨不是雨,那丝丝缕缕撩拨着你、浸淫着你的都是春天的讯息,不由得让人萌生出一丝渴望和欲念。我们中间的某君刚好和梅斐同路。他们乘上了同一辆公共汽车,而且坐在了同一排双人座位上。为此某君坐过了站——他本来只有三站路的,结果鬼使神差竟坐了六站。可自始至终,梅斐只和他点了点头,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他期望中的“交流”。
  从那以后,许多日子过去了。梅斐依旧独来独往,时不时的,还可以读到她那些散发着常春藤气息的诗作。忽然有一天,有人在一家照相馆的橱窗里发现了她的大幅照片,她在那张黑白的艺术照上坦然地微笑着,令川流不息的过往行人频频回首。以她矜持的性格,居然答应将自己的照片放进照相馆的橱窗,多少有些让人费解。可答案不久就揭晓了。原来,她的男朋友就是这家照相馆的摄影师。和摄影师长久以来的恋情激发了她全部的灵感,几乎可以说,她所有的诗作都是为他而写的。
  梅斐嫁给了那个摄影师。有好一阵子,她从我们中间消失,她的诗也再没有了新作。也许她把自己的激情适时转换,进入了“相夫教子”的日常生活中。如果她真的找到了最终的归宿和幸福,这当然也没有什么不好。可是,这让我怎么说呢?我们大家到后来都知道了她的情况,她生活得一点也不好:她的摄影师丈夫脾气暴躁,是个酗酒者,从来也不读她的诗,一语不合便对她拳脚相加。她的脸上常常挂着“彩”去上班,对他,却依然痴心不改。
  偎 依
  新民比菲儿大一轮,都属马,他本是父亲的“文友”。待到“吾家有女初长成”,“小马驹儿”和“老马”混得倒比父亲还熟。因了年龄的差距,菲儿在新民面前撒娇耍赖自是习以为常,以她的性格,更少不了打打闹闹、搂搂抱抱的“身体接触”,这在熟悉的人看来,倒也没有什么大不了。自打新民离婚之后,他的住处理所当然地成了大家聚会的最佳场所。新民烧的那手好菜,每每成为聚会的“亮点”。
  冬天里,新民电话招来大家,说是买到了一“扇”狗肉。砂锅里早已咕嘟咕嘟冒出了香味,新民且称,狗肉既能御寒保暖,又可滋阴壮阳。如果就着烧酒下肚,大冷天也可以光了膀子到野外去吹风。一伙人便跃跃欲试:去不去吹风都在其次,得人心者尽在“滋”“壮”二字。唯有菲儿一言不发,一杯一杯只顾埋头喝酒。她有心事,她不快乐,她和男友之间有了隔阂,这一点谁都看出来了。打电话的时候新民特地嘱咐她把她的“小男朋友”也带来,她不置可否,临了却还是独自行动。
  酒足饭饱之后,大家走出去,却也没有感受到新民夸耀的那狗肉加烧酒的神力。一轮明月朗朗高挂,天气晴朗而又寒冷,偶尔一丝凉风吹过,直往人骨头缝里钻。菲儿滚烫的双颊泛着潮红,冷风一吹,酒气冲上了脑门,肚子里早已经翻江倒海。好在,她的酒量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有同路的人要送她回家,她执意不肯,却拽着新民不松手,一定要他送。新民只好丢下一桌子的杯盘狼藉,叫来了出租车。上车后,菲儿仍是一言不发,半路上,她突然招呼司机停了下来,要新民陪她走路回去。“看样子,狗肉的热力就要爆发了。”新民想要和她说句玩笑话,见她没有半点合作的意思,气氛不免有点尴尬。
  在深夜阒无一人的、寒冷的街道上,他们踽踽前行,不知道说什么好。冬天的路面在昏黄的路灯下泛着白光,落光了叶子的梧桐树和街边的楼宇暗影幢幢……忽然,菲儿停下脚步,一个“熊抱”偎在了新民的胸前。她抬起了脸。她的呼吸变得急促而又潮湿;她热烈的嘴唇微微开启着,在寻找着另一张嘴。新民的头埋下去、埋下去,在最后的那一刻骤然停了下来。
  谁挽东风洗梦痕
  明修和红果大学毕业后一道来到这个城市,受环境所迫,早早地就同居了。大家笑他“无证上岗”,他也不以为意,两个人的小日子倒是过得有滋有味。反正,那一纸契约不过是个形式,早晚都是要拿的,早一天拿或是晚一天拿,又有什么分别。真正的契约其实是存在心里的。
  那一次,明修得到了一个外出培训的机会。时值春天,万物都在萌动着、蠢动着,开头的几天,明修还日日牵挂着红果,那时候还没有手机,也没有互联网,万般的思念和牵挂都只能沉默地深藏于心。他们住在一个温泉山庄,房间外面有一个大大的游泳池,可能是季节的原因吧,如今被冷落在一旁,一池子清澈的好水兀自漫溢着,荡漾着;蓦地,他看到在池畔的那架木质的白色秋千上坐着一个女孩,正大睁着一双视而不见的、若有所思的眼睛。
  明修记起来她叫方卓,因为都在一个系统工作,他们之前是认识的,只是没有多少交往。方卓也看见他了,就偏过头来微微地笑了一下。她一笑,明修手里的烟头便受了惊般一抖,落下去长长的一截烟灰。
  接下去的几日里,他们总是不约而同来到游泳池边,那秋千本就设计了两架,一左一右,距离也刚刚好。他们的话都比平时多——大概是因为那枯燥的培训课吧。等到培训结束、他们要打道回府的头一天,方卓主动约了明修到温泉山庄外面吃饭,就好像是为了对他的一种答谢。答谢什么呢?她自己也说不清,就算是答谢他陪她说的那些不着天地的废话吧,——明修哪里知道,她其时正经历着一场情感的纠葛,她来培训班,只是为了摆脱一个人。饭后,他们路过一家歌厅,明修想要得到一个回请的机会,二人就进去坐了一会,喝了点东西——仅此而已,也没什么更多的事情发生。   回到家里,明修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无精打采,好像周遭的空气里缺氧,又好像是从另一个国度归来,需要倒时差。对红果的嘘寒问暖,他也极其不耐烦。他把红果扔在家里,一个人到附近的小酒馆里找清净,不料却因为一点小小的纠纷差点和人打起来……他也觉出了自己的反常——方卓呀方卓,挥之不去的方卓,经由这个几乎还是陌生人的方卓,他心里喧腾起来的那点烟尘,不知道要用多少时日方能悄然沉落。
  脖子上的安娜
  方雁如一袭黑衣黑裙、长发飘飘地出现在我们中间,像一团影子,是轻盈的、跃动不已的那种影子;她一会儿奔放、一会儿沉郁的情绪在感染别人之前先就把自己给感染了。而她身上最显要的特征当属脖子上挂着的那枚大大的、同样是黑色的檀香木质的饰物。因为这枚饰物,大家暗地里叫她“脖子上的安娜”——那是契诃夫的一篇著名小说,一篇关乎背叛、关乎一连串肮脏交易的作品。对于一个未婚女孩来说,这个绰号未免太歹毒、太险恶了点。可能是很多人都不太喜欢她那种乍喜乍悲、无论何时何地何人都一味娇憨任性的缘故吧。其实,她安静的时候还是很“淑女”的,她的内心一定有太多太多在她的那个年纪尚且难以承担的东西。那是什么?
  她来自那个著名的林区。大森林蓬勃的生机培养了她的天性,那是一种野性的、无以约束的、含有危险成分的东西,这注定了她后来的一系列奇特经历。先是她爱上了自己的同事、那个年龄和她父辈相当的“老男人”,而且是不计后果、不计回报地爱着。这样一种比通俗小说还要通俗的、早已了无新意的故事也只能发生在她的身上。而那个男人呢,他又是怎样的态度?像这种飞蛾扑火的事情,火又有什么态度?对了,他“接受”,他是多么被动、无辜而且纯洁啊!只有那只“飞蛾”活该倒霉。于是,有一天,当她下班回宿舍的时候,在一个路边的花坛旁,两个力壮如牛的小伙子拦住了她,劈面就是左右开弓的响亮耳光。她愣了一秒钟——只是一秒钟,便立刻明白过来。明白过来的方雁如像刘胡兰一样勇敢地迎了上去,迎接着同事的两个儿子暴风雨般落在她头上、脸上的拳头。最后,她的嘴角挂着殷红的鲜血和骄傲的微笑,昂然离去。
  发生了这样的事,方雁如毅然斩断了和老男人的万般情丝,彻底退出了原来的生活。她一个人流浪到了外地,没过多久便嫁给了一个说不清是搞室内装修出身的画家、还是画家出身的室内装饰家,其实就是个搞装修的包工头。有人后来在那里的一个花园小区见到了方雁如。看上去她已是脱胎换骨,成了一个有模有样的、中规中矩的家庭主妇。她的那些具有毁灭性的个性和才情都化作了——容我说得刻薄一些吧——化作了脸上、身上那一寸寸多余的赘肉。
  串 行
  那一年7月,吴恒从医科大学毕业后,“飘”到了山城。下了火车,他怀揣着仅剩的50元钱,大模大样地走进了一家宾馆的前厅。“开个房间,”他对前台小姐说。这时他被温柔地告知,一个豪华单人间每天需人民币200元整。他迟疑了一下,“有没有便宜一点的?”有,标准间160元;还有最低的:80元。未来的医师兼诗人略略红了脸,环顾了一下左右,喃喃道:“我想我还是到别的地方去看看吧。”
  落荒而逃的吴恒潜进了一所暑假中的中学,越窗而入,和衣卧在了教室的课桌上。还好,一夜无梦,其间只有几只大胆的蚊虫对他施行了骚扰。第二天一早,吴恒便慌不择路地加入了求职大军的行列。一家叫做“妇幼保健站”的街道医院录用了他,他就此开始了行医生涯。除了“临床经验”,他的学历、他的受教育程度在站内算是不错的了,可不知为什么,每天,他穿起白大褂,神情端肃地坐在迎面的那张桌子旁,前来候诊的病人就是不愿意往他这边凑,宁可排队等候另外的医生。他坐在那里,有些儿失意,有些儿烦乱,又有些儿莫名的惆怅。看上去他就要失去耐心了;他的长久没有梳洗了的披肩发兀自纠结着;滑到鼻尖上的深度近视眼镜后面,是一双有些鼓凸的金鱼眼——那眼神因为常常若有所思、常常走神而给人一种冷漠和凶险的脸相。这样的情况下,那些怀抱婴孩的妇女们,谁又肯大着胆子把自己的孩子交到他的手上?
  但是他决不肯为此改变自己一丝一毫,决不。那是他与生俱来的个性,他的价值所在,他必须加以维护,就像呵护一种优秀的品质和天性。那些被表象世界所迷惑的、肤浅的人们啊,他又何必去迁就他们?这样一来,他的装束、性情和行为举止,不仅遭到病人们一致的、无声的抵抗,也遭到了站内领导和同事们的诟病。很奇怪的,在他几乎成了“人民公敌”的时候,只有那个年长的护士例外。吴恒叫她大嫂,却被她逼着改口叫了大姐。很久之后吴恒才理解了其中深意——原来,她是个离了婚的寡妇。每逢节假日,吴恒一个人困在单身宿舍里,“大姐”总会敲开他的房门,送来热腾腾的、漂浮着厚厚一层牛油的靓汤,并且坐在那里,关切地、略含羞涩地看着他一口口喝下肚。是的,那是他寂寞长旅中唯一的温暖。
  不久,妇幼保健站实行优化组合,吴恒首当其冲地遭到淘汰。他倒也不以为意,从此做起了云游四方的流浪诗人,并写出了大量堪称优秀的诗歌作品。大概,写诗是养活不了人的,到后来他做起了书商,据说如今已成功跃入“富人阶层”。
  爱,是不能指望的
  柳瑛是矜持的。一般漂亮的女孩子都是矜持的吧,她知晓自己是受人瞩目的,举手投足之间要予人距离感,若是分寸掌握得不到火候,就有些做作。好在柳瑛还算自然,因为,她的矜持里有一丝忧郁,那点忧郁使她看上去近乎有些自卑了。
  聚会的时候,柳瑛永远是坐在最不起眼的一隅,也不说话,只拿一双水汪汪、毛绒绒的大眼睛看着你,那眼神里的光忽隐忽现,闪烁着,明灭之间含着一抹挥不去的哀怜。看惯了写作圈里那些挽着袖子大把抽烟、仰起脖子大碗喝酒的“女莽客”们,柳瑛的受欢迎程度真是可想而知。在写作方面,眼见得她也并不怎么上心,只是隔三差五的,写点所谓的“性情散文”,有话则长,无话则短,绝无其他人的那份雄心壮志。那时候她遇上了袁宇。
  袁宇算得上风流倜傥,大学毕业不久,就在单位里混出了一点名堂。有一点他倒是和柳瑛很相像:写作对他只是玩票性质,他真正的兴趣在仕途上。柳瑛的美貌和气质打动了他,对他来说,只须略加主动,她肯定会乖乖臣服,这一点他还是很有把握的。   果然,两个人心有灵犀一点通,很快就在一起了。他们拍拖了几个月的时间。那段时间里,柳瑛很明显焕发出光彩,她略显苍白的脸上有了笑意,参加聚会的次数也多了起来——虽然更多的时候只是陪袁宇来。郎才女貌,这个古老的公式在他们身上演示了一遍,大家都觉得极其合情合理。没有什么“作品”比这更令人赏心悦目。
  可是,好景不长。他们的关系只维持了几个月。知道内情的人事后透露,问题出在柳瑛的家庭背景上。不知道家庭背景与一个漂亮女孩儿的婚恋是否关系重大,但对一个醉心仕途的“青年才俊”绝对有影响,袁宇畏缩了。
  一旦和家庭背景联系起来,柳瑛身上那点似有若无的忧郁和自卑一下子都有了可以解释的余地。在这之前,谁也不知道,这样一个娴雅的、有着一双美丽大眼睛的、冰雪聪明的女孩儿,她的爸爸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她的妈妈在一个工厂的食堂里帮工,在柳瑛参加工作之前,那是他们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
  我在哪里错过你
  要说洁铧出生于写作“世家”,这话一点也不假。她的父母都是教师,也都是业余文艺骨干,父亲写的一个小话剧还刊登在国内一个大型戏剧刊物上,那是很早之前的事情了;母亲年轻时在本地的舞台上扮演过白毛女“喜儿”。也许是这个缘故,父亲给她取了这个略带点“文艺腔”的名字:洁铧。另有一件值得一提并且轰动一时的事情是,有一年,电视台的记者来到这个地方,要拍摄一个“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的专题片,他们这个“文艺之家”当仁不让地进入了记者的摄像镜头。准备工作做了一上午;正式拍摄又用去了一个下午;播出时却只保留了几秒钟——大家的面目都还没看清楚呢,可就是这几秒钟,让所有的人都觉得很“值”,结尾处,记者为他们拍摄了一祯笑吟吟的、一晃而过的“全家福”——应记者的要求,他们每个人都手握一杆笔,由于郑重和紧张,他们个个都仿佛握了一柄刺刀,脸上有一种随时准备劈杀的神情。
  因了这层关系,洁铧日常交往的朋友都是所谓的“圈中人”。可是,依照父母的意思,洁铧未来的夫婿一定不能是这帮“文艺青年”中的一员——虽说他们看上去个个风流倜傥,骨子里却都是天生的不安分,真正要组织家庭、与子偕老,还是要找那些责任心强的老实人,最好和文艺二字边都沾不上。以这样的标准,父母为她物色了一个人选,姓钟,大家都叫他小钟。
  小钟生得浓眉大眼、孔武有力,性情却宽厚温和。娇憨惯了的洁铧碰到他,那还不是快刀碰到砧板上的肉,要“砍”要“杀”都听其便。对洁铧的颐指气使,小钟照单全收,并无半点不乐意。这样的“爱情”和洁铧想象中的爱情完全不同,倒也新鲜有趣。他们的关系沿着既定的轨道顺利前行,不久便结了婚。一年后,洁铧生下了儿子,过上了为人妇、为人母的生活。
  婚后的洁铧创作数量锐减,直到她发表了一篇题目叫做《我在哪里错过你》的小说,才重新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我在哪里错过你》写一个少妇“发乎情止于礼”的婚外情,年龄和身份都和她自己十分相近。小说中有一个细节令人印象深刻:少妇暗恋的男子爱穿一条白色的牛仔裤。父母心照不宣地各自在脑海里搜索了一遍,仿佛似曾相识,却终究难以确定。再看小钟,一向没心没肺的小钟,眼里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竟多了一层淡淡的怨恨。
  醉笑陪公三万场
  李长宁来到木材加工厂上班之前,是一个青年农民,男,高中学历。在工厂里,他有一个略带蔑视的称谓:“农转非”。这“农转非”是个什么东西?说也说不清,可能是“由农业户口转入的非农业户口”。拗口吧?
  为了这略带蔑视的称谓,他在心里暗暗发力了不知道多少回。他热爱写作,这是他发力的唯一突破口。白天,在工厂轰鸣的电锯声里,他顽强地构思着一篇篇小说;新剖开的木材发出的香甜气味混合着汗味、机油味,给他想象中的、未来的杰作增添了一丝怪异;锯末飞上了他的头发、眉毛、脖颈,使他整个人看上去有些虚假,就像舞台上妆化得不成功的老人。迄今为止,他的那些杰作尚未以任何方式变成铅字——这多少有点令他伤心,但绝不是灰心。
  长久以来,李长宁的“读者”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他的老婆杨如莲。如莲的学历比他低,只读了初中,跟随着他从乡下来到工厂里,在食堂里做饭。一开始她是硬着头皮、咬紧牙关去读他的那些“手稿”,渐渐的,她已经对此不抱任何希望了。她累呀!在食堂上班,清早四点钟就得起床,晚上九点钟才能回家,她哪来的那份闲心。如莲不想读手稿,李长宁便自己读给她听。这样也好。有个大作家不是说过吗?好的小说应该是可以朗读的、朗朗上口的,他正好可以借此检验一下自己。
  从那以后,如莲由“第一读者”变成了“第一听众”。横竖都是“第一”,这可不正是作为老婆的“天职”吗!好比美国的总统夫人就叫做“第一”夫人,道理是一模一样的。有时,在昏黄的灯光下,李长宁满怀激情地朗读着那些手稿,如莲实在撑不下去了,就躺在床上听。听着听着,便朦胧睡去;突然之间又一个激灵醒来,但见长宁仍是“得得得得”一个调子地读着,脸上漫着一片模糊的兴奋、感动、陶醉的表情。她有些过意不去了。
  一天傍晚,李长宁像往常一样,给躺在床上的如莲读他的小说。起初如莲面朝墙壁躺着;然后,她慢慢翻转过来……她的身体绷直了……她的腰背弓了起来;微微的、微微的,她有些颤抖,一股冷热交替的流体窜过她的身体,她“腾”地一头坐了起来。“写得好,”她说,“你写得好。”她的心头一下子涌上来万千的赞美,临到头却只剩下一个“好”字。泪水不知何时挂在了她的两颊,昏暗的灯光下,那是满屋子最明亮的东西。
  “我的妈——呀——”李长宁一声绝望的长啸,跌坐在地板上。他的手里紧紧地捏着一本《小说季刊》。刚才,他给如莲读的是那上面发表的、别人的一篇小说。
  自信害死猫
  年轻时的邦禹是不羁的、狂放的,像一个领袖,但却是民间的、含有草莽气质的领袖,带一点点“大牌”脾气——这样的气质可能折服周围的女人,却令自己的老婆不安。
  果然,仿佛命定的劫数,邦禹在四十岁的那一年离了婚。在邦禹众多的“粉丝”里,骆红最早知道了这个消息。男人都是马大哈,骆红想,一个单身的老男人,这日子可怎么过哟!一种母性的使命感在她的心底波涛荡漾,她应该、也有足够的能力肩负起照料他的使命。她并且是最有资格这样做的,因为,一年前,她的丈夫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于非命,她处在随时可以放开手脚自由恋爱的状态中。再说,邦禹这场维持了多年的婚姻“拉锯战”终告结束,潜意识里和她的存在也许不无干系——如果现在有人传播这样的“闲言碎语”,她不会觉得那是无聊的捕风捉影。   终于等到了一次邦禹和骆红都参加的会议。那天晚餐没有备酒,“无酒不饭”的邦禹便吆上两三兄弟,到附近的商店里买了一瓶高粱酒,准备来它个“自助”。那物美价廉的,不离不弃、莫失莫忘的“红高粱”啊,你才是邦禹的今生最爱。骆红这边待要入席,却没见到邦禹,便起身来到饭厅门口,正赶上邦禹一行拎着酒瓶子兴冲冲回来。“你不应该老喝酒,”她迎上去,直直地瞧着他的眼睛。“这对你的身体没有好处。”
  邦禹愣了一下,“噢——谢谢!”一边匆匆而去。
  但是她挡住了他的路,“把酒瓶给我。”她不容置疑地说。没等大家反应过来,“红高粱”已经被她劈手夺过来,狠狠砸在了地上。那一刻,她有些发呆,有些惊讶,又有一点莫名的痛快,大脑里则是一片炽热的空白。浓烈的酒味扑上了她的脸,她似乎自己也没明白过来,她究竟干了什么?
  邦禹的脸色霎时变得铁青。他极力克制着,一声不出。但是他的眼里射出了一道光,那是冰冷的、鄙夷的光,就好像他从来不认识她、就好像她是一个可憎的怪物。
  那眼光啊,就像一把尖刀,深深地刺进了骆红的心。
  无疾而终
  你知道什么是“四大没劲”吗?就是“八月十五,正月十六,戏台扒了,闺女出嫁后”。对了,吕松就是在八月十五这一天认识的丁湘。那可真是个没劲透了的节日:单位里又不放假,月饼堪称天下最难吃的食物。吕松偏偏在这一天“坠入情网”,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吉兆。
  那么,这该是他命定的一“劫”了。八月十五一过,寒露日重,吕松这场秋天的爱情马拉松开始了坎坷的征程。在深夜的郊外,他们的热情还不足以抵御深秋的寒冷,濡湿的草地和冰冷的石凳合谋,将病菌侵入了他的肺。还有比季节和气候更严酷的,那就是他们身处的现实。所谓恨不相逢未嫁时,就在他们认识的前一个月,丁湘和别人领取了那张可以神圣、也可以儿戏;可能意味着幸福一世、也可能意味着痛苦一生的“纸”。她是无奈的,甚至也可以说是被迫的——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为什么不早一些、哪怕只是早一个月认识她呢?这难道不是一个“痛,并快乐着”的甜蜜的理由吗?话说回来,如果一切都是合理的、正确的、公开的,他们还能获得如此的惊喜和浪漫吗?只是,令人可惜的是,由黯淡的星光、旷野的风和被砍伐过的杂树林子给他们签署的“通行证”只能通往梦境,现实的路途上却荆棘密布,由世俗和偏见编织的藩篱注定要将他们处处羁绊、直到化神奇为腐朽,方才善罢甘休。
  吕松病了。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高烧不退、梦呓不止,没有人看护他,也没有人能听懂他梦中的呢喃。丁湘当然不能来,她需要周旋、需要一个隐蔽的面具来保存“实力”,她可能就要陷入一场旷日持久的、无聊透顶的官司——世界上的官司有比离婚更无聊的吗?没有。所以,如果可能的话,请你体谅她的难处,并且相信她的纯洁,起码吕松是相信她的。到目前为止,这场秘密的爱情比他笔下写过的所有的爱情小说都更加丰富和曲折。
  闻讯赶到医院看望吕松的两个朋友在病房里扑了空,又来到他的单身宿舍楼。敲门,无人应答,一转身却几乎与吕松的顶头上司撞了个满怀。那个科长俨然是个科长,他用日常指责吕松的口气发了话。你们是吕松的朋友,你们看看,像什么话!想上班就上,不想上班就泡病假!句句斩钉截铁,句句掷地有声。科长大手一挥,指了指吕松宿舍的那面窗户,一条破旧的、污迹斑驳的床单歪歪斜斜地挂在那里,权当挡光遮丑的窗帘。不必具备科长那样洞察秋毫的火眼金睛也看得出,那“窗帘”可真是有点不堪,而且有点说不出的——猥琐。
  这场大病没有改变吕松对爱情的执著,却彻底改变了他的职业前程。他被单位辞退后,原本以为可以和他一道远走高飞的丁湘留了下来,她回心转意,暂时做起了贤妻良母。那场算得上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就此无疾而终。
  处女作
  那年头,文坛流行“笔会”:一干男女找一个山明水秀的地方驻扎下来,白天睡觉,晚上写稿、改稿,过一种晨昏颠倒,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像这样纪律松懈、精神涣散的环境和情形,合该有一些故事发生。故事就从路雨说起吧。
  那次笔会选在一个县城宾馆的老房子里。高大的梧桐树悠悠然飘下一批落叶、再飘下一批落叶,却依旧浓荫匝地;一丛丛火红的大理菊在破败的老墙旁兀自妖娆;泛黄的草地柔软而又干燥,让人忍不住地想要去踩上一脚。路雨并不是“圈中人”,在此之前,她只认识其中的几个人。笔会期间,路雨刚好路过这里,原本只是蹭顿饭吃,没想到却留了下来。那时候还没有“个人电脑”这一说,写稿都是用笔。写草稿的时候,就着那点激情和兴奋,不分格式、不讲“板书”还好说,誊清就比较麻烦和枯燥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有人就请路雨帮忙誊稿,路雨答应了一家,另一家接踵而至,不答应就有点厚此薄彼的意思了。接连帮人誊了几篇小说,倒把她的“创作欲”给引爆了。她想:像这样的小说,谁不能写?凭什么要给别人誊小说?我倒写它一篇,未必就比别人差到哪里去?
  于是她就熬了一个通宵,写了。那是真正的“处女作”。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写了一篇散发着墨迹芬芳的“处女作”,那是很容易让人爱屋及乌地来个“审美置换”,将对于她容貌的判断转移到对她文字的判断上去,这也算是人之常情。路雨的“处女作”在大家手中传看了一圈,“捧臭脚”的不乏其人。她呢,却丢下大家的赞誉扬长而去,从此不谈写作二字。但是她记住了笔会上的一个人。
  那个人,人称老黄,当大家插科打诨、嘻笑怒骂地闹成一团的时候,他独处一隅,神色黯然,他的眼睛被挡在厚厚的镜片后面,仿佛滤净了所有的喜怒哀乐;那个人,当大家争先恐后地向她大献殷勤——那样的殷勤其实并不一定让人舒服的时候,唯独他对她视而不见。她倒要瞧瞧他,那个看上去冷漠、神秘、慵懒的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只可惜,她的这种愿望没法像完成她的“处女作”那样,熬一个通宵就能弄出一个急就章来。
  笔会结束之后,人去楼空,大家作鸟兽散,接下来的故事没有人知道是怎样发生的:先是老黄离了婚,接着路雨也和相处三年多的男朋友分了手。据说,是老黄向路雨展开了一番暴风骤雨般的攻势,两个人一拍即合。老黄“二婚”的喜宴请来了许多客人,参加那次笔会的人差不多都接到了请柬,也差不多都赴了约。
  据说,这也是老黄的主意。
  刘凤阳:上世纪六十年代生于湖北,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曾在《人民文学》《大家》《广州文艺》《星火》《芙蓉》《文艺报》等报刊杂志发表小说、评论等。现居广东顺德。
  责任编辑 杨 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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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天近黄昏时,一辆银灰色的运动版路虎在街边停了下来。永盛房地产公司董事长黄可胜下车后匆匆走向一座古庙。万浩荡落在后面,看到黄老板的身影融进一片夕光,不由得摇摇头,跟了上去。  在万浩荡看来,黄可胜完全没有理由来这个地方。  目前公司急于摆脱“屋漏偏逢连夜雨”般的困境,上上下下忙得连轴转,大会小会一个接一个,中餐和晚餐基本上都是在公司叫盒饭解决。作为一家之主的黄可胜就更不用说了,他几乎从未在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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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是他们的  请相信,灯光是他们的  我们在黑暗中朗读  “把位置与游戏让给后来者  我们去到天空中飞翔”  那是骑田岭的一场寒流  穿过时间的柔软之壳  让一个人的身体冷却、变硬  海水让出半岛,长出碑石  那晚不需要发生什么  “属于入定者的时刻”  黎明与书稿成为新的遗物  零碎的星辰在打发黑暗  像苦难的出生,没有锦衣相伴  旧的浪花要把旧的埋葬  而一棵树还会不断长出叶子  没有人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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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我们来谈谈天气。  岭南的秋冬,一场风雨一场秋,最后,一雨入冬。  这才真冷了,湿漉漉地冷,穿多少都没有用,正洗着热水澡忽然变成冷水那种状况,短则一两周长则一个月,通常是冬至或者春节前后,冷到彻骨,没处躲没处藏。没有暖气这回事。湿度高又气温低,街外处处水花四溅,屋内冷雨敲窗滴答淅沥不停,所有的菜出锅就迅速冰凉。  这该是打边炉的时候了。  按说正确写法是“打甂 炉”,但还是俗写吧,你让一百个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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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声紧,许多官员都在抛售房产,价格通常比市面要低。没有内部消息是买不到的。蔡晓东在老毕的穿针引线下从周延华手中购得一套位于香河小区的三居室,130平方米,精装修,提包就能住。老毕无意中透露,这个周延华便是常务副市长周延华。房产证上写着的便是她的名字。或许周延华将来甚至近期准备搬进去居住,否则不会装修得这么豪华。老毕是个神秘人物,红白黑三道道道畅通,能认识老毕,是你的福分,你就有发达的可能。蔡晓东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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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隐居  “花山隐居”是座不太大的休闲式宾馆,躲藏在苏州城郊吴中区的花山脚下,以禅修、养生为主题,也就是当下流行的休闲游居。从外表看,白墙黑瓦,朴素典雅,一点都不奢华。可进到院内,却是另一番景象,典型的苏州园林基调,院子不大,但长亭楼台、太湖石山、曲径水榭一样不少。海棠、茶花、紫藤,一园子的花开得从容淡定,无一点闹腾的感觉,相反静得让人心里淡然。靠左边是一幢三层小楼,只有古色古香的两层建筑露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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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贡嘎出生那天,他爸黎谷恩在贡嘎山上种了一棵树。杉树。  那天傍晚,天空飘起蒙蒙细雨,堂屋正中炉坑里的柴堆燃得正旺,火焰在风中跳动起落,紧闭的卧室门上悬挂着一幅竹席,竹席掉了一角,被风一吹,颤颤悠悠地晃动不已。农历二月的风里还带着料峭的寒意,刮在黎谷恩脸上,遍体生寒。  媳妇袁桂霞的惨叫声从门里传来,一阵阵扎进黎谷恩心里,加剧了他内心的烦躁、焦灼和期待。黎谷恩背负着双手,在堂屋中来回踱了几趟后,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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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好半天题目,终归是借用并改写了宋代大词人黄庭坚那“风流犹拍古人肩”的句子用在这里了。  细心的读者一定知道,我所写“美人腰”肯定说的是广州电视塔。这塔自动工到2009年9月建成,围绕对她的命名可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网络还有报纸,都已经公开征集命名。这几乎是一次争议最多、持续最久的广大市民参与的活动。政府也非常开明,把似乎已成定论的“海心塔”名称也再次缓下,因为广州市民有不同的意见,希望再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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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以武起落笔尖之间几乎都在书写他所热爱的广州城,他几乎是以本土作家的身份自如地书写着这个城市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诸多特点,显示了广州乃至广东文学瞬息多变的面貌,也同时为广州与广东文学带来了充足的养料。他通过想象与营建意义的方式,与当下丰富多元的世界直接对话,快捷及时,空间的构想和历史的时间并墨其中,虚实交映,共同担待着书写广州与广东故事的使命,构建城市想象中的广州与广东形象。他不愧为南国流行生活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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