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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一年底,越南第七届国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新“兵役法”和“越南人民军队军官法”。据“兵役法”的新规定,应征年龄为男满十八周岁至二十七周岁;服役期限按不同对象和不同军兵种,分别规定为二、三、四年不等。越南党报认为,实行新军事法是为了对付当前的局势和促进越南军队的现代化和年青化,使越南能进一步“动员祖国巨大的潜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