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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带来新的亮点,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八项”措施具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涉及农村经营制度、农村民主管理、农业技术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工商管理服务等诸多领域事务,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意义重大,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在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农经)、财政、工商、税务、发展与计划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农农委,农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意见的制定与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规范和考核、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和服务等。二是进一步加强局相关业务科室的职责职能,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放在优先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来对待、来部署。
二、加强宣传,形成全社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共识。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措施来抓。认识到合作社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增强社会各界对合作社的认识,提高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认同感和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
三、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还很不完善,财务核算体系不够健全,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不能完整地反映整个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实情,因此,我们要定期有计划地对合作社的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合作社生机活力。一是创办交易市场,对某个领域的农产品可以创办交易市场,吸引周边农村散户也进场交易,同时也可收取一定交易费,保障了合作社正常运转和扩大发展。二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合作社长期发展必须紧密围绕政府的农业规划,现阶段要紧紧围绕绿色蔬菜、食用菌、特色水果、中药材等领域,形成自己的特色。三是提升品牌影响力。引导合作社实施品牌战略,把目前地方拥有的自主品牌、名优产品做大做强。引导合作社成员严格按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的生产规程组织生产,用严格的管理制度控制生产的各个环节,确保合作社的产品是无公害的绿色产品。四是树立合作社典范引导发展,培育龙头企业,提高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认识。五是建立健全方便快捷的信息交流平台。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协调机制。六是加大资源共享的力度,发挥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的作用。
五、着力创造农业科技创新的良好条件。制定政策引进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员,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合作,培养一大批专职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培养一批合作社科技骨干。鼓励和扶持合作社建立自己的科研机构,加强新产品研发。健全农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各种配套服务。以合作社为载体,有计划地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的素质,并通过有组织的生产实验进行推广应用。
六、切实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强化合作社科技创新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第八条规定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财政应安排专门资金扶持合作社的发展,尤其是要安排专项资金鼓励支持合作社自主创新和转换应用科技成果。金融部门对合作社加大支持力度,各级政府积极培育发展农业担保机构,解决合作社贷款难问题,切实给专业合作社提供优惠政策、加强对合作社的引导,及时研究解决专业合作社建立、建设、运行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积极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促进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七、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齐抓共管,针对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我们建议由农业、工商、财政、县社等相关部门配合,对全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一次大摸底,彻底查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情况,对于一些只在县工商局注册,而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的合作社建议要进行整顿;对一些弄虚作假的合作社要予以取缔。加强对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今后,凡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合作社,都要到县经管站备案登记,县经管站对注册登记的合作社要进行核准认定,完善合作社的档案资料,使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迈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其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161600黑龙江省克山县北兴镇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涉及农村经营制度、农村民主管理、农业技术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工商管理服务等诸多领域事务,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意义重大,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在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农经)、财政、工商、税务、发展与计划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农农委,农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意见的制定与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规范和考核、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和服务等。二是进一步加强局相关业务科室的职责职能,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放在优先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来对待、来部署。
二、加强宣传,形成全社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共识。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措施来抓。认识到合作社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增强社会各界对合作社的认识,提高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认同感和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
三、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还很不完善,财务核算体系不够健全,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不能完整地反映整个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实情,因此,我们要定期有计划地对合作社的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合作社生机活力。一是创办交易市场,对某个领域的农产品可以创办交易市场,吸引周边农村散户也进场交易,同时也可收取一定交易费,保障了合作社正常运转和扩大发展。二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合作社长期发展必须紧密围绕政府的农业规划,现阶段要紧紧围绕绿色蔬菜、食用菌、特色水果、中药材等领域,形成自己的特色。三是提升品牌影响力。引导合作社实施品牌战略,把目前地方拥有的自主品牌、名优产品做大做强。引导合作社成员严格按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的生产规程组织生产,用严格的管理制度控制生产的各个环节,确保合作社的产品是无公害的绿色产品。四是树立合作社典范引导发展,培育龙头企业,提高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认识。五是建立健全方便快捷的信息交流平台。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协调机制。六是加大资源共享的力度,发挥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的作用。
五、着力创造农业科技创新的良好条件。制定政策引进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员,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合作,培养一大批专职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培养一批合作社科技骨干。鼓励和扶持合作社建立自己的科研机构,加强新产品研发。健全农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各种配套服务。以合作社为载体,有计划地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的素质,并通过有组织的生产实验进行推广应用。
六、切实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强化合作社科技创新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第八条规定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财政应安排专门资金扶持合作社的发展,尤其是要安排专项资金鼓励支持合作社自主创新和转换应用科技成果。金融部门对合作社加大支持力度,各级政府积极培育发展农业担保机构,解决合作社贷款难问题,切实给专业合作社提供优惠政策、加强对合作社的引导,及时研究解决专业合作社建立、建设、运行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积极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促进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七、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齐抓共管,针对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我们建议由农业、工商、财政、县社等相关部门配合,对全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一次大摸底,彻底查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情况,对于一些只在县工商局注册,而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的合作社建议要进行整顿;对一些弄虚作假的合作社要予以取缔。加强对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今后,凡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合作社,都要到县经管站备案登记,县经管站对注册登记的合作社要进行核准认定,完善合作社的档案资料,使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迈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其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161600黑龙江省克山县北兴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