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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9年初发布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方案, 改革的目标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基本一致,最终实现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并通过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个试点省份启动此项改革。
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可以看成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通常由国家财政负担或单位自筹基金,按照职工退休时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个人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各单位根据自身的收入状况,自行决定,这就致使各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待遇有明显的差距。除此之外,按照现行的相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存在一些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他们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就能拥有较高的养老保障待遇,这就致使许多人千方百计想挤入全额编制,而全额编内的人员又不愿流出,形成全额编制人员的数量不断膨胀,财政供养的人也越来越多,造成多数地方的财政承受能力不堪重负。因此,深化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是非常必要的,它顺应了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趋势,使之朝着更为合理的方向发展,并对人才流动起了一定推动作用,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整体改革。
但是现代社会关系错综复杂,任何一种制度的改革都会引起多方利益集团的争议,并会给其他政策带来一定的影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是一项大工程,关系到许多人的切身利益, 政策实施过程中,我们对“老人”并不按新政策实施,维持原来的待遇水平;要使“新人”的养老保险水平与企业看齐;最重要的是要解决好“中人”的过度问题。由于情况复杂,因此说要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向企业看齐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我认为这其中也存在着一种博弈问题,如何使改革的最终结果达到一种正和博弈,使各利益群体利益达到基本的均衡,这就要看各项政策实施是否到位,涉及的各方关系能否调节好。
首先,我们要知道,在博弈论中有几个重要的概念,负和博弈、正和博弈、零和博弈。所谓的负和博弈会使博弈的局中人都得不到好处,彼此都受到伤害,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正和博弈追求你赢我也赢才是博弈双方最好的结局;而零和博弈是一种完全对抗、强烈竞争的格局,在零和博弈的结局中,参与者的收益总和是零,即一方所得恰是另一方所失。
如果把这次改革过程看成是一次博弈活动,那么我认为作为博弈双方的事业单位体制和企业体制在目前的博弈进程中,虽然不可能会造成负和博弈的局面,但也没有达到完全的正和博弈,应该是处于零和博弈跟正和博弈之间的一种改革效果。因为不管怎么来看,这项政策是针对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的改革,虽然国家在改革的同时,确实充分考虑到了事业单位人员的根本利益,采取了一系列过渡措施来给他们一定的补偿,但是随着向企业养老保险机制的看齐,一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收益还是会相应的降低,而为了达到两者的均衡,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可能会做出积极的改革。
虽然在博弈活动中,正和博弈无疑是我们都在寻求的一种解决方案,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我们只能努力做到更好而不是最好。就如在管理活动中,制定一项决策,我们所追求的只是“最优”方案,而往往达不到“最佳”方案。因此,每项政策的制定都不可能使所有人满意,只能一步步改进,一步步达到最优化。
我们都知道,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以及适当的财政补贴,那么这次改革,通过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模式的逐步转变,会从一定程度上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在闲置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国家可能会增大财政补贴力度,给予企业更多的税收优惠或是提供更多的补助资金,那么这就从一定程度上确保了企业养老基金的稳定性。另外,闲置资金的增加也会促使国家进行更多的投资活动,促进经济的整体发展,也可能提高国债的利息或其他一些投资性收益,确保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这些都能促进企业养老待遇的提高。因此说,在这两者的博弈活动中,获益较多的应该是企业人员,但事业单位人员也并非毫无益处,这样可以使他们的养老机制更加灵活,在经济发展较快,企业收益较好,养老基金增值力度较大的情况下,他们也会相对获得更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
我国针对事业单位所进行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改革。把它看成是一次博弈活动的话,我们可以发现虽然没有达到完全的正和博弈结果,但也是符合博弈双方未来发展需求的。只有团结各方力量,并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现实处境及接受能力,实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力量的联动,事业养老保险改革道路才会更加顺利和通畅。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可以看成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通常由国家财政负担或单位自筹基金,按照职工退休时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个人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各单位根据自身的收入状况,自行决定,这就致使各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待遇有明显的差距。除此之外,按照现行的相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存在一些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他们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就能拥有较高的养老保障待遇,这就致使许多人千方百计想挤入全额编制,而全额编内的人员又不愿流出,形成全额编制人员的数量不断膨胀,财政供养的人也越来越多,造成多数地方的财政承受能力不堪重负。因此,深化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是非常必要的,它顺应了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趋势,使之朝着更为合理的方向发展,并对人才流动起了一定推动作用,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整体改革。
但是现代社会关系错综复杂,任何一种制度的改革都会引起多方利益集团的争议,并会给其他政策带来一定的影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是一项大工程,关系到许多人的切身利益, 政策实施过程中,我们对“老人”并不按新政策实施,维持原来的待遇水平;要使“新人”的养老保险水平与企业看齐;最重要的是要解决好“中人”的过度问题。由于情况复杂,因此说要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向企业看齐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我认为这其中也存在着一种博弈问题,如何使改革的最终结果达到一种正和博弈,使各利益群体利益达到基本的均衡,这就要看各项政策实施是否到位,涉及的各方关系能否调节好。
首先,我们要知道,在博弈论中有几个重要的概念,负和博弈、正和博弈、零和博弈。所谓的负和博弈会使博弈的局中人都得不到好处,彼此都受到伤害,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正和博弈追求你赢我也赢才是博弈双方最好的结局;而零和博弈是一种完全对抗、强烈竞争的格局,在零和博弈的结局中,参与者的收益总和是零,即一方所得恰是另一方所失。
如果把这次改革过程看成是一次博弈活动,那么我认为作为博弈双方的事业单位体制和企业体制在目前的博弈进程中,虽然不可能会造成负和博弈的局面,但也没有达到完全的正和博弈,应该是处于零和博弈跟正和博弈之间的一种改革效果。因为不管怎么来看,这项政策是针对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的改革,虽然国家在改革的同时,确实充分考虑到了事业单位人员的根本利益,采取了一系列过渡措施来给他们一定的补偿,但是随着向企业养老保险机制的看齐,一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收益还是会相应的降低,而为了达到两者的均衡,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可能会做出积极的改革。
虽然在博弈活动中,正和博弈无疑是我们都在寻求的一种解决方案,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我们只能努力做到更好而不是最好。就如在管理活动中,制定一项决策,我们所追求的只是“最优”方案,而往往达不到“最佳”方案。因此,每项政策的制定都不可能使所有人满意,只能一步步改进,一步步达到最优化。
我们都知道,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以及适当的财政补贴,那么这次改革,通过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模式的逐步转变,会从一定程度上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在闲置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国家可能会增大财政补贴力度,给予企业更多的税收优惠或是提供更多的补助资金,那么这就从一定程度上确保了企业养老基金的稳定性。另外,闲置资金的增加也会促使国家进行更多的投资活动,促进经济的整体发展,也可能提高国债的利息或其他一些投资性收益,确保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这些都能促进企业养老待遇的提高。因此说,在这两者的博弈活动中,获益较多的应该是企业人员,但事业单位人员也并非毫无益处,这样可以使他们的养老机制更加灵活,在经济发展较快,企业收益较好,养老基金增值力度较大的情况下,他们也会相对获得更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
我国针对事业单位所进行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改革。把它看成是一次博弈活动的话,我们可以发现虽然没有达到完全的正和博弈结果,但也是符合博弈双方未来发展需求的。只有团结各方力量,并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现实处境及接受能力,实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力量的联动,事业养老保险改革道路才会更加顺利和通畅。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