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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一经公布实施,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短短十九条,对结婚登记程序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从公众关注度来看,最受关注的就是关于房屋权属的新规定。本文将着重对这些涉及到家庭不动产的饱受争议的条文进行浅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