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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围绕监察权所展开的一系列政治体制改革,是党和国家基于历史经验结合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情所进行的重大变革。无论是从权力地位、职权范围还是权力行使方式来看,八二宪法第五次修正案所确立的监察权同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监察权有着本质的区别。传统权力监督机制的不完善、现代法治限制公权力的价值追求以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命题彰显了当下中国监察体制深化改革的必要性。坚持党的政治领导、遵循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契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法治路径赋予了监察改革的正当性。进一步深化监察改革需要以法治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