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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张政发[2015]1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全面推进全市秸秆加工利用,支撑全市草食畜牧业发展,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和甘肃省秸秆饲料化利用规划(2011—2015年)(甘政办发[2011]1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农作物秸秆机械化加工饲料化利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