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目的 分析大学生癔症的临床特征及护理措施 方法 对10例大学生癔症患者的一般资 料,发病诱因,临床表现,护理措施进行分析 结果 大学生癔症患者的临床表现以换气过度综合征为主,心理干预为主要护理措施 结论 大学生癔症是一种心因性疾病,无器质性病变,心理干预对疾病治疗效果显著
关键字:大学生癔症;换气过度;心理干预
癔症又称歇斯底里,是一种常见的神经官能症,具体指由于精神受到刺激或不良暗示而引起的情感大发作,使个体的大脑机能出现失调而造成的一种精神障碍,临床表现为精神、神经和躯体的多种症状。
我国调查结果是普通人群中患病率约为千分之三点五,国外为千分之五。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中,癔症已改为分离(转换)性障碍,它是以一种解离症状(部分或完全丧失对自我身份识别和对过去的记忆,CCMD-3称癔症性精神障碍)和转换症状(在遭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和冲突时,产生不快心情,以转换成躯体障碍的形态出现,CCMD-3称癔症性躯体症状)为主的精神障碍,这些症状没有可证实的器质性病变基础。
近年来,我校在校大学生癔病发生率逐年上升。其表现以过度换气导致呼吸性碱中毒为主要表现的癔症性换气过度综合征为主。通过多年的观察与研究发现,对大学生癔病患者实施心理干预配合中医穴位按摩能有效促进患者身心康复。
本研究对2012年---2013年,我校门诊部治疗的10例癔症大学生的临床资料进行分析如下:
1一般资料与方法
1.1本组10例癔症患者均为女性,年龄18—21岁,均有不同原因造成的情绪紧张、激动、或生活事件刺激。其中独生子女6例,家族史阳性1例。病前性格特征:易燥怒、易激惹1例,固执内向3例,任性偏激1例,敏感3例,无显著特征2例。症状特征:躯体感觉障碍(心慌、胸闷、四肢麻木)6例,躯体运动障碍(震颤、抽搐、瘫痪)4例
1.2方法
1.2.1对入组病例的一般资料、发病诱因、临床表现等进行分析
1.2.2护理措施
1.2.2.1 配合医生做必要的体检和实验室检查,确信无器质性病变,对于出现换气过度的患者,嘱其全身放松,均匀呼吸,有意识的减慢呼吸频率 ,以减少二氧化碳的呼出,改善碱中毒,缓解症状。症状严重者,可以用硬纸片围成喇叭状罩在患者的口鼻处,让呼出的二氧化碳重新吸入体内,以改善碱中毒症状。必要时按摩穴位如:涌泉、委中、劳宫、神门、内关、外关、太阳等。如对于瘫痪发作和抽搐者,除重点按摩相应肢体外,还应做相应肢体的被动屈伸活动,整个按摩过程中贯穿语音暗示,转移其注意力
1.2.2.2心理疏导 此类患者大多数存在精神刺激等方面的诱因,应该多与患者沟通、交流,努力寻找发病诱因,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1.2.2.3心理干预 (1)不要在患者面前谈论病情,不流露出紧张焦虑的情绪;(2)尽量减少同学和教师围观;(3)按照患者发病的心理因素有选择的在某些方面、某种程度上站着患者的立场,顺患者的心理要求表明态度,发表看法并强调其病情严重,以满足其推卸责任摆脱困境的心理愿望;(4)向病人介绍医生的水平和经验,提高医生的威信
1.2.2.4药物干预 必要时给予10%的葡萄糖酸钙10ml,缓慢静脉注射,辅助暗示性语言。对于有些症状严重不易接受暗示干预的患者,给予盐酸异丙嗪或地西泮肌内注射
2 结果
经过上述护理措施后,9名患者均在2-8h治愈,1名患者转诊
3 讨论
笔者认为当代大学生,特别是大学女生由于年龄特征和个性特征的关系,在大学校园这一高密度信息刺激、群体作用强烈、远离亲人的生活情境中,在独立应对的新的生活事件增多,而应对能力未能随之提高的情况下,癔症发作的个案远高于普通人群中的患病率。我校女生比例高,患病率更是出现每年递增的趋势。由于患者多是在强烈精神刺激下紧急起病,表现强烈,在学生管理人员对精神卫生知识普遍缺失的情况下,对癔症发作的心理事件要么茫然无措,要么武断草率,可能造成教学秩序的忙乱或对患病学生巨大的心理创伤。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可以减少大学生癔症的发病率,特别是癔症性换气过度综合征的发生。在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心理干预治疗效果显著,可减少患者精神压力,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促进学校、家庭、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 [M].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2]严蔷薇,敖小云.大学生校园情景下癔症发作的心理干预 [A] 1671-380X(2006)06-0017-02
[3] Reid S,Wessely S,Crayford,et al.Medically unexplained symptoms in frequent attenderes of secondary health care: retrospective cohort study [J].BMY,2001,322:767
[4]楼爱芳 中学生癔症性换气过度综合征临床特征及心理干预效果评价 [B] 临床合理用药1674-3296(2012)01-0018-02
[5]史志春,朱慧芳 3种暗示治疗对癔症疗效的观察 [A] 现代预防医学 1003-8507(2012)11-2763-03
关键字:大学生癔症;换气过度;心理干预
癔症又称歇斯底里,是一种常见的神经官能症,具体指由于精神受到刺激或不良暗示而引起的情感大发作,使个体的大脑机能出现失调而造成的一种精神障碍,临床表现为精神、神经和躯体的多种症状。
我国调查结果是普通人群中患病率约为千分之三点五,国外为千分之五。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中,癔症已改为分离(转换)性障碍,它是以一种解离症状(部分或完全丧失对自我身份识别和对过去的记忆,CCMD-3称癔症性精神障碍)和转换症状(在遭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和冲突时,产生不快心情,以转换成躯体障碍的形态出现,CCMD-3称癔症性躯体症状)为主的精神障碍,这些症状没有可证实的器质性病变基础。
近年来,我校在校大学生癔病发生率逐年上升。其表现以过度换气导致呼吸性碱中毒为主要表现的癔症性换气过度综合征为主。通过多年的观察与研究发现,对大学生癔病患者实施心理干预配合中医穴位按摩能有效促进患者身心康复。
本研究对2012年---2013年,我校门诊部治疗的10例癔症大学生的临床资料进行分析如下:
1一般资料与方法
1.1本组10例癔症患者均为女性,年龄18—21岁,均有不同原因造成的情绪紧张、激动、或生活事件刺激。其中独生子女6例,家族史阳性1例。病前性格特征:易燥怒、易激惹1例,固执内向3例,任性偏激1例,敏感3例,无显著特征2例。症状特征:躯体感觉障碍(心慌、胸闷、四肢麻木)6例,躯体运动障碍(震颤、抽搐、瘫痪)4例
1.2方法
1.2.1对入组病例的一般资料、发病诱因、临床表现等进行分析
1.2.2护理措施
1.2.2.1 配合医生做必要的体检和实验室检查,确信无器质性病变,对于出现换气过度的患者,嘱其全身放松,均匀呼吸,有意识的减慢呼吸频率 ,以减少二氧化碳的呼出,改善碱中毒,缓解症状。症状严重者,可以用硬纸片围成喇叭状罩在患者的口鼻处,让呼出的二氧化碳重新吸入体内,以改善碱中毒症状。必要时按摩穴位如:涌泉、委中、劳宫、神门、内关、外关、太阳等。如对于瘫痪发作和抽搐者,除重点按摩相应肢体外,还应做相应肢体的被动屈伸活动,整个按摩过程中贯穿语音暗示,转移其注意力
1.2.2.2心理疏导 此类患者大多数存在精神刺激等方面的诱因,应该多与患者沟通、交流,努力寻找发病诱因,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1.2.2.3心理干预 (1)不要在患者面前谈论病情,不流露出紧张焦虑的情绪;(2)尽量减少同学和教师围观;(3)按照患者发病的心理因素有选择的在某些方面、某种程度上站着患者的立场,顺患者的心理要求表明态度,发表看法并强调其病情严重,以满足其推卸责任摆脱困境的心理愿望;(4)向病人介绍医生的水平和经验,提高医生的威信
1.2.2.4药物干预 必要时给予10%的葡萄糖酸钙10ml,缓慢静脉注射,辅助暗示性语言。对于有些症状严重不易接受暗示干预的患者,给予盐酸异丙嗪或地西泮肌内注射
2 结果
经过上述护理措施后,9名患者均在2-8h治愈,1名患者转诊
3 讨论
笔者认为当代大学生,特别是大学女生由于年龄特征和个性特征的关系,在大学校园这一高密度信息刺激、群体作用强烈、远离亲人的生活情境中,在独立应对的新的生活事件增多,而应对能力未能随之提高的情况下,癔症发作的个案远高于普通人群中的患病率。我校女生比例高,患病率更是出现每年递增的趋势。由于患者多是在强烈精神刺激下紧急起病,表现强烈,在学生管理人员对精神卫生知识普遍缺失的情况下,对癔症发作的心理事件要么茫然无措,要么武断草率,可能造成教学秩序的忙乱或对患病学生巨大的心理创伤。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可以减少大学生癔症的发病率,特别是癔症性换气过度综合征的发生。在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心理干预治疗效果显著,可减少患者精神压力,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促进学校、家庭、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 [M].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2]严蔷薇,敖小云.大学生校园情景下癔症发作的心理干预 [A] 1671-380X(2006)06-0017-02
[3] Reid S,Wessely S,Crayford,et al.Medically unexplained symptoms in frequent attenderes of secondary health care: retrospective cohort study [J].BMY,2001,322:767
[4]楼爱芳 中学生癔症性换气过度综合征临床特征及心理干预效果评价 [B] 临床合理用药1674-3296(2012)01-0018-02
[5]史志春,朱慧芳 3种暗示治疗对癔症疗效的观察 [A] 现代预防医学 1003-8507(2012)11-276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