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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要实现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必须牢牢抓住提高质量这个“纲”。只有将教学质量作为检验教育教学的重要标准,严格贯彻、落实并执行教学督导制度,才能有效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教学督导制度在公安院校教育教学中占据有重要地位。因此,加强对于公安院校教育教学督导制度的研究,对预备警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进行研究和探讨,旨在促进完善公安院校教育教学督导制度,使其在教学活动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 公安院校 教育督导制度 教学督导制度
随着高等院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的不断深入,全面深化教学改革的逐步推进,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提出公安学类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坚持“突出忠诚教育,提高综合素质,打牢专业基础,强化实战能力”的指导思想,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职业特色,适应公安实战要求,实行“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所以,公安院校必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教育督导建设,全面提升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
一、教育督导与教学督导的含义
(一)教育督导和教学督导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存在一定的联系。教学督导可以说是教育督导衍生出的概念,教学督导是包括教育督导的。与此同时,教学督导和教育督导两者之间的根本目的都是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两者作为两个不同的概念,其中存在一定的联系。
(二)教育督导有两种理解:狭义的教育督导是指按照一定的目的和要求,进而更加有效地监督、指导教育决策者和教育执行者,使其更加高质量地实现预定的教育目标。从广义的范围来讲,教育督导制度是一种国家教育政策,通过对教育决策者和教育执行者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进而进行教育管理的一门科学。
(三)教学督导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教育督导中的督学,是深入学校教学工作内部,进而充分挖掘出影响教学活动的一系列因素,并根据存在的问题给予相应的评估指导。二是指高等学校的教学督导,这一制度是高校在实际教学过程当中自行引进的一种教学督导制度,并经过学校直接授权,进而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地实现对整个教学过程的监督、指导、检查,针对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及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有效解决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教学质量,切实满足人才培养发展所需。教学督导工作以“教学质量”为中心,强调以督为本、以导为重。督导工作则侧重于对整个教学过程的监督、指导,促使其向着预定的目标前进。
二、公安院校教育督导制度基本职能
(一)公安院校教育督导制度的根本职能,简单来说就是教育督导制度具备的作用,同时指教育督导机关及相应的工作人员更好地完成需要完成的职务活动。教育督导制度职能的概括方面的研究包括很多方面,例如,在普通教育行政轮当中,主编刘问就将教育督导制度的职能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包括预防性、补救性、完善性、评价性功能等。再如,教育行政概论就将教育视导的职能概括为溝通评价、检查督促、指导推广职能等。由此不难发现,虽然都是从不同角度加以分析概括职能的,但是其中都存在一个共同点,旨在促进教育督导活动有序进行。但是,教育督导的根本职能就是为了更加有效地进行监督指导。对于其他方面,都可将其看作职能活动的有效延伸。例如,检查活动的有效延伸就是进行良好的反馈、评价,而监督活动的延伸就是预防、完善,监督及指导的活动手段就是进行有效的沟通及协调。由此可以看出,监督和指导从根本来说就是两个基本职能活动。
(二)从任何一个角度都可以对公安院校教育督导的职能活动进行有效的考察,也可充分结合相应的理论参照体系进行更加有效的分析。信息的产地及交换可以说是控制活动的核心,在考察信息系统的情况下,控制难以充分发挥出自身对于信息的传递及咨询、服务等方面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应从根本上重视对上及对下的信息的有效反馈。与此同时,公安院校教育督导制度的职能活动作为管理过程要素的控制行为,管理理论对于管理活动的动态研究可以说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并且这一过程是利用多种不同要素构成的。通过对控制活动的内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发现,通过控制活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组织及组织成员的行为始终处于正常发展过程。对于督导活动的重视中,应重视对以获取反馈信息为根本目的的检查、调查职务活动。这种情况下进行教育督导活动时,应重视起对职能活动内容的指导,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指导活动的启发及激励功能。
三、公安院校教学督导工作基本方法
(一)督教,就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当中对整个教学过程进行相应的督导。教师作为教学的重要支撑力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教学质量,这样一来就成为教学督导的重点。在督导过程当中,主要就是对教师在课堂、实验教学等各个环节进行相应的检查和评议。通过有效的督教,能够有效帮助更多教师总结教学经验,进而促进师资力量队伍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的提高。教学是一项非常复杂又系统的工程,涉及的方面非常广泛。例如:办学方向及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进而更加掌握到教师的教学水平及学习状况等方面的信息内容。现阶段,教学督导内容的概括主要方面就是对教学进行有效的监督及管理。与此同时,还包括对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及教学方法等各个方面的应用是否合理。
(二)督学,就是对学生整个学习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指导。学生作为教学主体,是教学督导的最重要对象。督学的主要目的就是同学们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规范及德智体美等各个方面的素质进行检查和评议。通过有效的督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激发出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进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同时更加全方位地对学生整个学习活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学生作为教学主体,同样是教学督导的重要对象。在这一过程中,对于学生的督导主要包括检查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责任心、法律意识、学习效果等各个方面。通过科学、合理的督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激发出学生学习积极性,进而在潜移默化当中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 (三)督管,就是有效的督导对育人环境的管理。每一所高校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都是相同的,那就是切实提高学校的育人质量。督管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育人管理工作质量的检查,并充分结合督教、督学等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管理工作质量,进而促使学校育人管理工作朝着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在所有学校管理工作内容当中,最重要的就是对教学方面的管理。科学、合理地对教学进行管理,能够有效确保整个教学活动有序进行,也是对育人环境进行更加有效的监督指导。通过督管,分析总结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不断提高管理工作质量,促进公安院校教育教学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教学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更好地保障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当中更加合格地完成相应的目标及任务。
四、公安院校教学督导制度的意义和目的
公安院校的职能主要包括对整个公安教学、警务实战的研究、社会服务及公安特色文化传承等。公安院校不仅为社会培养一批又一批预备警官,还担负着对公安科技进行创新等职责。贯彻落实教学督导制度,可以说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育人为根本理念,进而培养更多有理想、有抱负、有文化的人才,使得培养出的优秀人才有着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及科学文化素质。教学督导和贯穿教育整个过程。
现如今,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对公安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有效应用教学督导提高公安教學效率及教学质量成为当前面临的重点。教学督导工作的最主要职责就是监督和指导,通过监督整个教学过程,并进行深入的检查,最大限度地确保教学活动正常进行,进而促进教学质量提高。与此同时,通过教学督导,还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所在,并总结经验教训,使得广大教育工作者能够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并以生为本,获得最大的教学效果,进而全面促进公安院校育人质量的提高,更好地服务于公安实战。
参考文献:
[1]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61.
[2]刘爱莲.高职教育教学督导的探索与实践[J].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6):21.
[3]李建壮.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实践与探索[J].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4):30.
[4]陈利荣.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的探索与思考[J].求实,2003(11):16.
[5]赵虹.高职教育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构建[J].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0):15.
[6]王晓江,祝西莹,张普礼,等.高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研究与实践[J].职业技术教育:教科版,2003(13):27.
关键词: 公安院校 教育督导制度 教学督导制度
随着高等院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的不断深入,全面深化教学改革的逐步推进,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提出公安学类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坚持“突出忠诚教育,提高综合素质,打牢专业基础,强化实战能力”的指导思想,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职业特色,适应公安实战要求,实行“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所以,公安院校必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教育督导建设,全面提升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
一、教育督导与教学督导的含义
(一)教育督导和教学督导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存在一定的联系。教学督导可以说是教育督导衍生出的概念,教学督导是包括教育督导的。与此同时,教学督导和教育督导两者之间的根本目的都是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两者作为两个不同的概念,其中存在一定的联系。
(二)教育督导有两种理解:狭义的教育督导是指按照一定的目的和要求,进而更加有效地监督、指导教育决策者和教育执行者,使其更加高质量地实现预定的教育目标。从广义的范围来讲,教育督导制度是一种国家教育政策,通过对教育决策者和教育执行者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进而进行教育管理的一门科学。
(三)教学督导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教育督导中的督学,是深入学校教学工作内部,进而充分挖掘出影响教学活动的一系列因素,并根据存在的问题给予相应的评估指导。二是指高等学校的教学督导,这一制度是高校在实际教学过程当中自行引进的一种教学督导制度,并经过学校直接授权,进而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地实现对整个教学过程的监督、指导、检查,针对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及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有效解决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教学质量,切实满足人才培养发展所需。教学督导工作以“教学质量”为中心,强调以督为本、以导为重。督导工作则侧重于对整个教学过程的监督、指导,促使其向着预定的目标前进。
二、公安院校教育督导制度基本职能
(一)公安院校教育督导制度的根本职能,简单来说就是教育督导制度具备的作用,同时指教育督导机关及相应的工作人员更好地完成需要完成的职务活动。教育督导制度职能的概括方面的研究包括很多方面,例如,在普通教育行政轮当中,主编刘问就将教育督导制度的职能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包括预防性、补救性、完善性、评价性功能等。再如,教育行政概论就将教育视导的职能概括为溝通评价、检查督促、指导推广职能等。由此不难发现,虽然都是从不同角度加以分析概括职能的,但是其中都存在一个共同点,旨在促进教育督导活动有序进行。但是,教育督导的根本职能就是为了更加有效地进行监督指导。对于其他方面,都可将其看作职能活动的有效延伸。例如,检查活动的有效延伸就是进行良好的反馈、评价,而监督活动的延伸就是预防、完善,监督及指导的活动手段就是进行有效的沟通及协调。由此可以看出,监督和指导从根本来说就是两个基本职能活动。
(二)从任何一个角度都可以对公安院校教育督导的职能活动进行有效的考察,也可充分结合相应的理论参照体系进行更加有效的分析。信息的产地及交换可以说是控制活动的核心,在考察信息系统的情况下,控制难以充分发挥出自身对于信息的传递及咨询、服务等方面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应从根本上重视对上及对下的信息的有效反馈。与此同时,公安院校教育督导制度的职能活动作为管理过程要素的控制行为,管理理论对于管理活动的动态研究可以说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并且这一过程是利用多种不同要素构成的。通过对控制活动的内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发现,通过控制活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组织及组织成员的行为始终处于正常发展过程。对于督导活动的重视中,应重视对以获取反馈信息为根本目的的检查、调查职务活动。这种情况下进行教育督导活动时,应重视起对职能活动内容的指导,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指导活动的启发及激励功能。
三、公安院校教学督导工作基本方法
(一)督教,就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当中对整个教学过程进行相应的督导。教师作为教学的重要支撑力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教学质量,这样一来就成为教学督导的重点。在督导过程当中,主要就是对教师在课堂、实验教学等各个环节进行相应的检查和评议。通过有效的督教,能够有效帮助更多教师总结教学经验,进而促进师资力量队伍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的提高。教学是一项非常复杂又系统的工程,涉及的方面非常广泛。例如:办学方向及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进而更加掌握到教师的教学水平及学习状况等方面的信息内容。现阶段,教学督导内容的概括主要方面就是对教学进行有效的监督及管理。与此同时,还包括对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及教学方法等各个方面的应用是否合理。
(二)督学,就是对学生整个学习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指导。学生作为教学主体,是教学督导的最重要对象。督学的主要目的就是同学们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规范及德智体美等各个方面的素质进行检查和评议。通过有效的督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激发出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进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同时更加全方位地对学生整个学习活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学生作为教学主体,同样是教学督导的重要对象。在这一过程中,对于学生的督导主要包括检查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责任心、法律意识、学习效果等各个方面。通过科学、合理的督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激发出学生学习积极性,进而在潜移默化当中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 (三)督管,就是有效的督导对育人环境的管理。每一所高校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都是相同的,那就是切实提高学校的育人质量。督管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育人管理工作质量的检查,并充分结合督教、督学等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管理工作质量,进而促使学校育人管理工作朝着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在所有学校管理工作内容当中,最重要的就是对教学方面的管理。科学、合理地对教学进行管理,能够有效确保整个教学活动有序进行,也是对育人环境进行更加有效的监督指导。通过督管,分析总结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不断提高管理工作质量,促进公安院校教育教学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教学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更好地保障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当中更加合格地完成相应的目标及任务。
四、公安院校教学督导制度的意义和目的
公安院校的职能主要包括对整个公安教学、警务实战的研究、社会服务及公安特色文化传承等。公安院校不仅为社会培养一批又一批预备警官,还担负着对公安科技进行创新等职责。贯彻落实教学督导制度,可以说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育人为根本理念,进而培养更多有理想、有抱负、有文化的人才,使得培养出的优秀人才有着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及科学文化素质。教学督导和贯穿教育整个过程。
现如今,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对公安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有效应用教学督导提高公安教學效率及教学质量成为当前面临的重点。教学督导工作的最主要职责就是监督和指导,通过监督整个教学过程,并进行深入的检查,最大限度地确保教学活动正常进行,进而促进教学质量提高。与此同时,通过教学督导,还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所在,并总结经验教训,使得广大教育工作者能够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并以生为本,获得最大的教学效果,进而全面促进公安院校育人质量的提高,更好地服务于公安实战。
参考文献:
[1]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61.
[2]刘爱莲.高职教育教学督导的探索与实践[J].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6):21.
[3]李建壮.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实践与探索[J].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4):30.
[4]陈利荣.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的探索与思考[J].求实,2003(11):16.
[5]赵虹.高职教育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构建[J].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0):15.
[6]王晓江,祝西莹,张普礼,等.高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研究与实践[J].职业技术教育:教科版,2003(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