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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公司总经理王宪章向《财经》透露,人寿集团即将成立一家财产保险公司(下称“人寿财险”),注册资本金目前已经确定。
此举意味着,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去年底成功登陆海外资本市场后,其母公司中国人寿集团公司(下称人寿集团)规划中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步骤将在近期陆续实施。
成立“人寿财险”是人寿集团战略部署的第一步。按照时间表,“人寿财险”在经过半年的准备期后,最快将于年内开展业务。王宪章表示,“人寿财险”的发展会坚持谨慎的原则,起始规模不会很大。
“人寿财险”的胜算与忧虑
从事财险出身的王宪章对人寿集团进军财险领域信心十足。“人寿财险”的短期目标是当年打平,次年即实现盈利。王宪章还表示,实现了盈利的“人寿财险”不排除在未来注入上市公司的可能。
显然,这是一个相当高的目标。但人寿集团此举并非一时兴起,而是早有酝酿。早在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改制时,即已确定“集团控股型的‘一拖三’”方案——成立人寿集团,集团下设中国人寿、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和“人寿财险”三个控股公司。2003年8月28日,人寿集团和中国人寿宣告挂牌。当时,人寿集团即宣布,除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尚在筹建外,人寿集团还将申请一张财险牌照,兼营财险业务,此即“人寿财险”。
王宪章指出,人寿集团进入财险领域有着独特优势。总体而言,财产险业务可以和寿险业务互为补充,营销上亦可进行交叉销售。中国人寿拥有1亿寿险保户和1.5亿短期险(主要指意外伤害险等)保户,这其中的高端客户同时也具有财险投保的需求。例如,大量团体客户,如企事业单位正是财险公司集中争夺的对象,而这些团体客户可能正是人寿的寿险客户。
此外,由于历史原因,人寿集团在发展财险业务方面拥有一定的人才储备。早在1999年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一分为三时,就有一部分从事财险业务的专业人员进入了新组建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而在去年中国人寿筹备重组上市的同时,也曾专门组织一个班子研究财险业务的开展。接近人寿集团的人士介绍,这是一支相当规模的专业队伍。
但可以想见的是,尽管拥有一定的基础以及极大的决心,作为后来者的“人寿财险”一开始仍将面对诸多困难,特别是激烈的市场竞争。最大的考验首先来自原本一家的手足弟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作为中国财险领域最大的经营者,人保财险几乎在所有主要财险品种上都拥有极高的市场占有率。来自中国保监会的统计显示,2002年,人保财险在机动车辆险上拥有71%的市场份额,在企业财产险领域占据73.3%的份额,在家庭财产保险领域占据74.9%的份额,在责任保险上的份额更是超过80%。要和这样一个庞然大物过手,并分得一杯羹,对“人寿财险”来说显非易事。
忧虑不仅来自“人寿财险”在未来面临的激烈市场竞争,也来自人寿集团对“人寿财险”的投资能力。
经过重组,人寿集团承接了原中国人寿公司1999年6月10日以前签订的保单(又称老保单),上市公司中国人寿的巨额利差损由此得到剥离。根据招股说明书,人寿集团按香港会计准则合并报表,股东权益为-1764亿元。接近人寿集团的人士分析指出,由于背负巨额利差损,股东权益为负数的人寿集团理论上不具备发展其他业务的实力。他认为,人寿集团今后的资金来源——上市公司的分红,老保单的续期保费,老保单形成的保险资产的投资收益以及未来出售中国人寿股权的资金——应当全部用来给付老保单的赔偿责任。
根据人寿集团与中国人寿在上市前签订的协议,人寿集团将向上市公司为老保单的维护(包括续费和赔付等)支付管理费。王宪章表示,未来“人寿财险”如遇类似情况,将同样遵循。
显然,“人壽财险”的出现将使原本不得已而为之的关联交易进一步扩大范围。而随着人寿集团未来业务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其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如何演化将引人关注。
“金融集团”理想
进入财险只是人寿集团即将迈出的第一步。按照王宪章勾画的美好远景,人寿集团将向大型综合金融服务集团迈进。
一个月前,王宪章公布了人寿集团的中长期战略——逐步建立起拥有保险业、金融服务业和保险关联产业等三大产业集群的大型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王宪章表示,若人寿集团开展金融控股,则根据现有优势,发起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最有条件。
这一理想可谓由来已久。自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分拆为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及中国再保险三家后,这三大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改制上市过程中,无一例外采取了“集团控股型”模式,金融控股乃至金融集团的中长期目标已经凸显,并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认可和支持。
2月10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也指出:要“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保险企业集团。允许保险公司根据市场定位和业务发展需要,整合内部资源,设立各类保险专业子公司,成为主业突出、优势互补的企业集团。”
目前,中信集团和平安保险集团是国内仅有的两家集银行、保险、证券于一身的金融控股公司。其中,作为保险业内惟一一家混业经营的平安保险,旗下除拥有平安寿险和平安财险外,还包括平安信托、平安证券和平安银行,其非保险业务的利润贡献颇为可观。眼下,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将在香港整体上市。在混业经营呼声日高的今天,“平安模式”无疑让三大国有保险业巨头心有向往。
无独有偶。在人寿集团宣布即将进军财险的同时,人保财险董事长唐运祥也对外宣布将争取尽快拿到寿险经营牌照。目前人保财险正在与多家公司洽谈合资事宜。
专家指出,整体利润不高的中国保险业欲走多元化发展道路无可厚非。但对保险业中最具增长前景的寿险业来说,仍须在多元和专一的不同发展模式之间多加忖量,审慎决策。
本刊记者于宁对此文亦有贡献
此举意味着,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去年底成功登陆海外资本市场后,其母公司中国人寿集团公司(下称人寿集团)规划中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步骤将在近期陆续实施。
成立“人寿财险”是人寿集团战略部署的第一步。按照时间表,“人寿财险”在经过半年的准备期后,最快将于年内开展业务。王宪章表示,“人寿财险”的发展会坚持谨慎的原则,起始规模不会很大。
“人寿财险”的胜算与忧虑
从事财险出身的王宪章对人寿集团进军财险领域信心十足。“人寿财险”的短期目标是当年打平,次年即实现盈利。王宪章还表示,实现了盈利的“人寿财险”不排除在未来注入上市公司的可能。
显然,这是一个相当高的目标。但人寿集团此举并非一时兴起,而是早有酝酿。早在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改制时,即已确定“集团控股型的‘一拖三’”方案——成立人寿集团,集团下设中国人寿、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和“人寿财险”三个控股公司。2003年8月28日,人寿集团和中国人寿宣告挂牌。当时,人寿集团即宣布,除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尚在筹建外,人寿集团还将申请一张财险牌照,兼营财险业务,此即“人寿财险”。
王宪章指出,人寿集团进入财险领域有着独特优势。总体而言,财产险业务可以和寿险业务互为补充,营销上亦可进行交叉销售。中国人寿拥有1亿寿险保户和1.5亿短期险(主要指意外伤害险等)保户,这其中的高端客户同时也具有财险投保的需求。例如,大量团体客户,如企事业单位正是财险公司集中争夺的对象,而这些团体客户可能正是人寿的寿险客户。
此外,由于历史原因,人寿集团在发展财险业务方面拥有一定的人才储备。早在1999年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一分为三时,就有一部分从事财险业务的专业人员进入了新组建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而在去年中国人寿筹备重组上市的同时,也曾专门组织一个班子研究财险业务的开展。接近人寿集团的人士介绍,这是一支相当规模的专业队伍。
但可以想见的是,尽管拥有一定的基础以及极大的决心,作为后来者的“人寿财险”一开始仍将面对诸多困难,特别是激烈的市场竞争。最大的考验首先来自原本一家的手足弟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作为中国财险领域最大的经营者,人保财险几乎在所有主要财险品种上都拥有极高的市场占有率。来自中国保监会的统计显示,2002年,人保财险在机动车辆险上拥有71%的市场份额,在企业财产险领域占据73.3%的份额,在家庭财产保险领域占据74.9%的份额,在责任保险上的份额更是超过80%。要和这样一个庞然大物过手,并分得一杯羹,对“人寿财险”来说显非易事。
忧虑不仅来自“人寿财险”在未来面临的激烈市场竞争,也来自人寿集团对“人寿财险”的投资能力。
经过重组,人寿集团承接了原中国人寿公司1999年6月10日以前签订的保单(又称老保单),上市公司中国人寿的巨额利差损由此得到剥离。根据招股说明书,人寿集团按香港会计准则合并报表,股东权益为-1764亿元。接近人寿集团的人士分析指出,由于背负巨额利差损,股东权益为负数的人寿集团理论上不具备发展其他业务的实力。他认为,人寿集团今后的资金来源——上市公司的分红,老保单的续期保费,老保单形成的保险资产的投资收益以及未来出售中国人寿股权的资金——应当全部用来给付老保单的赔偿责任。
根据人寿集团与中国人寿在上市前签订的协议,人寿集团将向上市公司为老保单的维护(包括续费和赔付等)支付管理费。王宪章表示,未来“人寿财险”如遇类似情况,将同样遵循。
显然,“人壽财险”的出现将使原本不得已而为之的关联交易进一步扩大范围。而随着人寿集团未来业务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其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如何演化将引人关注。
“金融集团”理想
进入财险只是人寿集团即将迈出的第一步。按照王宪章勾画的美好远景,人寿集团将向大型综合金融服务集团迈进。
一个月前,王宪章公布了人寿集团的中长期战略——逐步建立起拥有保险业、金融服务业和保险关联产业等三大产业集群的大型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王宪章表示,若人寿集团开展金融控股,则根据现有优势,发起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最有条件。
这一理想可谓由来已久。自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分拆为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及中国再保险三家后,这三大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改制上市过程中,无一例外采取了“集团控股型”模式,金融控股乃至金融集团的中长期目标已经凸显,并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认可和支持。
2月10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也指出:要“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保险企业集团。允许保险公司根据市场定位和业务发展需要,整合内部资源,设立各类保险专业子公司,成为主业突出、优势互补的企业集团。”
目前,中信集团和平安保险集团是国内仅有的两家集银行、保险、证券于一身的金融控股公司。其中,作为保险业内惟一一家混业经营的平安保险,旗下除拥有平安寿险和平安财险外,还包括平安信托、平安证券和平安银行,其非保险业务的利润贡献颇为可观。眼下,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将在香港整体上市。在混业经营呼声日高的今天,“平安模式”无疑让三大国有保险业巨头心有向往。
无独有偶。在人寿集团宣布即将进军财险的同时,人保财险董事长唐运祥也对外宣布将争取尽快拿到寿险经营牌照。目前人保财险正在与多家公司洽谈合资事宜。
专家指出,整体利润不高的中国保险业欲走多元化发展道路无可厚非。但对保险业中最具增长前景的寿险业来说,仍须在多元和专一的不同发展模式之间多加忖量,审慎决策。
本刊记者于宁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