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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对提高施工质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简要介绍了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动态控制,并分析了现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施工阶段成本动态控制的措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存在问题;动态控制
1、施工阶段动态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
建设项目的成本控制,是保证项目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建设,以实现效益最大化,节约人力和物力以及资源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目的。在建设项目动态成本控制过程中,在施工阶段实施成本的动态控制,建设阶段是建设工程的重要阶段也是建设项目的核心,因为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及物质,在加上施工阶段表现出复杂性的特点,所以,需要充分考虑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重点探讨施工阶段与其他阶段造价控制的关系,以便进行全面的研究。
2、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动态控制存在的问题
2.1完善工程造价控制体系
目前,建筑行业的工程造价控制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工程造价不能全面实现动态管理,比如,管理体系之间的矛盾将影响到项目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由于建筑业的营业面积不局限于一个特定的地区,部分大型建筑施工企业业务范围很广,但是,各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存在着许多差异和矛盾,如在不同地区的国家标准,不同地区的标准以及建筑行业本身的标准或多或少会有一些矛盾,但是,企业通常会以项目效益为主体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成本控制标准,从而出现了行业之间的沟通不畅,因此,对于建筑企业而言,迫切需要一个统一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2.2完善监督机制
施工阶段动态造价控制需要一个良好的监督管理机制来实施管理,这样才能保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动态效果,为了提高建筑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但目前建筑工程造价动态控制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部分企业通过不同的运行监督机制钻漏洞,进行暗箱操作,如建设项目招投标环节盲目报价,还影响工程施工质量。
2.3工程造价动态控制缺乏市场经济导向
有效实施工程造价动态控制,能更好地满足建筑市场的发展需要,满足市场发展的要求。通过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因此对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要求全面认识建筑市场环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较好地适应了建筑市场的动态需求,但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动态控制与市场环境还没有形成良好的结合。
3、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动态控制原则
3.1目标控制原则
在工程造价动态控制过程中,项目目标是其最基本的出发点,在相关管理目标的基础上,多层次、多级别细化和控制项目目标,实行“级别管理”细化目标,实施层层控制,最终达到控制总体目标的目的,使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3.2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要有效地运用科学技术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控制,管理工程造价的规范和方法、结合施工合同、不断优化组织设计,努力提高建筑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
3.3动态性原则
在建筑工程中,工程造价动态控制所处的变化状态,引入了动态控制的相关策略,在施工过程中不断优化施工方案,完善工程造价动态调整的科学性,在有效管理和控制动态使用的同时,提高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水平。
3.4时效性原则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动态收集建设项目动态控制所需的各种信息,在科学、动态地收集信息的基础上,不断调整和优化控制策略,及时控制与调整,避免延误造成的损失。
4、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动态控制策略
4.1选取合适的合同类型,严格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
在工程实践中,业主方应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工程设计工作的深度、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以及工程进度要求选取合适的合同计价方式,以便尽可能规避风险、控制造价。为避免合同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合同内容没有真正得到履行和实施,即工程施工合同变成所谓的“纸合同”,需要业主方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力度,以保证合同造价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使得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尽量减少,工程造价得以控制。
4.2建立造价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细化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4.2.1建立造价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在施工阶段业主方的工程造价管理中,由于各部门只分工、不协作的局面长期存在,工程造价失控也就成为必然。因此,当务之急是建立对应的管理制度及工程流程,细化并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职权与分工。使发生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事宜都能有專人负责、有章可循,从而达到运行有序、效率提高的目的。
4.2.2严格换算或新增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
在工程施工阶段,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换算或新增工程清单项目,对于此两类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业主方应把握好原则,并在施工合同中以条款的形式加以确定,使综合单价既合理、公平、合同双方均可接受,又能使工程造价在业主方的控制之中,具体总结如下。
第一,换算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须以原有类似清单项目作基础,将两者的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作一一对比,分析并确定该换算的地方。而对于换算清单项目中人、材、机的单价取价原则,可根据以下情况选取:①原投标材料表中出现的,按原投标时单价计取;②原投标材料清单中未出现的,可在合同条款中规定采用发生时的前一季度当地指导价。
如工程,原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对于混凝土柱只有一清单项目:“C30混凝土柱”,承包方也对应报出综合单价。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该工程首层混凝土柱为C35,因此合同双方将首层混凝土柱确定为换算清单项目,将原“C30混凝土柱”综合单价中的C30混凝土材料单价换算为C35混凝土材料单价,而且因原投标时曾出现C35基础混凝土,故可直接套用C35混凝土材料单价,其他均不变,最终换算出清单项目“C35混凝土柱”的综合单价。 第二,新增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要在合同条款中明确采用何时何地的综合定额,且套用定额要准确、不重复,特别是对于补充定额,造价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了解、试验,从而确定最切合实际的人、材、机消耗量。
而对于人、材、机单价的确定,可采用与换算清单项目同一方法。如某工程,施工过程中增加了“植筋”这一清单项目,对此综合单价的确定,双方均同意认定须作补充定额。因此在了解施工现场和相关技术规范的基础上,通过试验,双方确定植筋的工作内容为“植筋定位、钻孔、清孔、擦孔、钢筋出锈、钢筋擦洗、注胶、插筋以及植筋完成后的场地清洁”,并经试验测算出不同直径的每10根植筋的人、材、机消耗量,最终确定了此新增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4.2.3严格现场签证进行管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大部分的现场签证均涉及工程造价的增加,因此,业主方确保现场签证的质量,杜绝不实及虚假签证的发生。为此,笔者认为必须做到如下四点:①强调办理工程现场签证的及时性,一道工序施工完,时间久了一些细节容易忘记,又或者第二道工序已将其覆盖,客观的数据资料就难以甚至无法证实;②对现场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隐蔽工程现场签证要以施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的工程量在施工图上不能确定,还要附上简图、标明几何尺寸;③对于施工图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等原始数据,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④加强预见性,尽量减少签证发生。
4.2.4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从原因上可分为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两种情况:①对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如施工图设计粗糙以致混凝土梁板尺寸错误,又如地质勘察资料不实造成不利地质条件的出现等,对于此类工程变更,应在确定最优施工方案后尽快确定变更造价并实施变更,防止因拖延造成施工进度的延误;②对于主观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如业主方要求更换楼地面装修材料,又如承包方建议增加墙裙上的金属装饰线等,对于此类工程变更,业主方应先估算,后确定是否变更。
即是说,须要求承包方对可能变更项目变更前与变更后的造价作出预算,经业主方确认后作出衡量;如果涉及到施工工艺、施工方案的变更,则还应要求承包方作出2~3个施工方案,并对应作出报价,以经业主方选择并最终确定是否需要变更。
业主方对于工程变更管理,还应注意两个方面,一是鼓励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工程变更建议,对采用合理化建议而节约的利润双方分摊;二是应警惕承包方造价人员故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待工程变更的做法。总之,一旦发生变更,就要及时计算出增减费用,并记录好各项事宜,特别是对隐蔽工程的签证和记录,尽量防止结算时双方出现扯皮。
4.2.5重视工程造价委托单位的选择
在工程实践中,由于某些方面的原因,业主方会将工程的造價控制一系列业务委托给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但笔者认为,应重视工程造价委托单位的选择,须选择资质高、内部管理完善、信用好的咨询单位,特别要避免以下两种情况的发生:①在招投标阶段,为了节约一点造价咨询费而委托一些不够资质或资质较低的中介公司编制工程量清单,造成工程清单中的工程量严重失实或漏项严重,以致被投标方利用运用不平衡报价中标,甚而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索赔,造成实际工程造价的严重超标;②在工程结算阶段,由于业主方与咨询公司就咨询费的计算是以承包方第一次申报结算与最终结算之间的差额作为基数,然后再乘以一定比例计取,这样容易造成承包方与咨询单位互相勾结,使工程造价得不到有效控制。
4.3严格管理结算,控制审核工作
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阶段的最后一个关卡,业主方须着重做好结算的审核工作,具体如下:①熟悉合同、图纸、招标书等工程技术资料,且应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完成情况;②依照施工合同中的具体要求审核工程量,对多算、错算、重复算的工程量能够查出;③审核各项单价,特别对补充定额应严格审核;④对未能完善手续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一律不能申报费用;⑤重点审核各种税费的计算基础和比率。
5、结语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涉及内容多,涉及面广,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动态控制运行方案,为施工企业自身的发展提供一定的保证。
参考文献:
[1]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动态控制问题探讨[J].韩津成.建材与装饰.2016(16)
[2]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动态控制研究及应用[J].金芳.建筑技术开发.2017(12)
[3]基于全过程造价管理下的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动态控制[J].宋丽霞,伍晓华,柳金英,王俊杰.施工技术.2016(S1)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存在问题;动态控制
1、施工阶段动态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
建设项目的成本控制,是保证项目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建设,以实现效益最大化,节约人力和物力以及资源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目的。在建设项目动态成本控制过程中,在施工阶段实施成本的动态控制,建设阶段是建设工程的重要阶段也是建设项目的核心,因为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及物质,在加上施工阶段表现出复杂性的特点,所以,需要充分考虑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重点探讨施工阶段与其他阶段造价控制的关系,以便进行全面的研究。
2、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动态控制存在的问题
2.1完善工程造价控制体系
目前,建筑行业的工程造价控制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工程造价不能全面实现动态管理,比如,管理体系之间的矛盾将影响到项目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由于建筑业的营业面积不局限于一个特定的地区,部分大型建筑施工企业业务范围很广,但是,各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存在着许多差异和矛盾,如在不同地区的国家标准,不同地区的标准以及建筑行业本身的标准或多或少会有一些矛盾,但是,企业通常会以项目效益为主体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成本控制标准,从而出现了行业之间的沟通不畅,因此,对于建筑企业而言,迫切需要一个统一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2.2完善监督机制
施工阶段动态造价控制需要一个良好的监督管理机制来实施管理,这样才能保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动态效果,为了提高建筑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但目前建筑工程造价动态控制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部分企业通过不同的运行监督机制钻漏洞,进行暗箱操作,如建设项目招投标环节盲目报价,还影响工程施工质量。
2.3工程造价动态控制缺乏市场经济导向
有效实施工程造价动态控制,能更好地满足建筑市场的发展需要,满足市场发展的要求。通过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因此对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要求全面认识建筑市场环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较好地适应了建筑市场的动态需求,但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动态控制与市场环境还没有形成良好的结合。
3、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动态控制原则
3.1目标控制原则
在工程造价动态控制过程中,项目目标是其最基本的出发点,在相关管理目标的基础上,多层次、多级别细化和控制项目目标,实行“级别管理”细化目标,实施层层控制,最终达到控制总体目标的目的,使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3.2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要有效地运用科学技术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控制,管理工程造价的规范和方法、结合施工合同、不断优化组织设计,努力提高建筑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
3.3动态性原则
在建筑工程中,工程造价动态控制所处的变化状态,引入了动态控制的相关策略,在施工过程中不断优化施工方案,完善工程造价动态调整的科学性,在有效管理和控制动态使用的同时,提高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水平。
3.4时效性原则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动态收集建设项目动态控制所需的各种信息,在科学、动态地收集信息的基础上,不断调整和优化控制策略,及时控制与调整,避免延误造成的损失。
4、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动态控制策略
4.1选取合适的合同类型,严格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
在工程实践中,业主方应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工程设计工作的深度、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以及工程进度要求选取合适的合同计价方式,以便尽可能规避风险、控制造价。为避免合同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合同内容没有真正得到履行和实施,即工程施工合同变成所谓的“纸合同”,需要业主方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力度,以保证合同造价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使得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尽量减少,工程造价得以控制。
4.2建立造价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细化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4.2.1建立造价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在施工阶段业主方的工程造价管理中,由于各部门只分工、不协作的局面长期存在,工程造价失控也就成为必然。因此,当务之急是建立对应的管理制度及工程流程,细化并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职权与分工。使发生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事宜都能有專人负责、有章可循,从而达到运行有序、效率提高的目的。
4.2.2严格换算或新增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
在工程施工阶段,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换算或新增工程清单项目,对于此两类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业主方应把握好原则,并在施工合同中以条款的形式加以确定,使综合单价既合理、公平、合同双方均可接受,又能使工程造价在业主方的控制之中,具体总结如下。
第一,换算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须以原有类似清单项目作基础,将两者的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作一一对比,分析并确定该换算的地方。而对于换算清单项目中人、材、机的单价取价原则,可根据以下情况选取:①原投标材料表中出现的,按原投标时单价计取;②原投标材料清单中未出现的,可在合同条款中规定采用发生时的前一季度当地指导价。
如工程,原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对于混凝土柱只有一清单项目:“C30混凝土柱”,承包方也对应报出综合单价。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该工程首层混凝土柱为C35,因此合同双方将首层混凝土柱确定为换算清单项目,将原“C30混凝土柱”综合单价中的C30混凝土材料单价换算为C35混凝土材料单价,而且因原投标时曾出现C35基础混凝土,故可直接套用C35混凝土材料单价,其他均不变,最终换算出清单项目“C35混凝土柱”的综合单价。 第二,新增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要在合同条款中明确采用何时何地的综合定额,且套用定额要准确、不重复,特别是对于补充定额,造价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了解、试验,从而确定最切合实际的人、材、机消耗量。
而对于人、材、机单价的确定,可采用与换算清单项目同一方法。如某工程,施工过程中增加了“植筋”这一清单项目,对此综合单价的确定,双方均同意认定须作补充定额。因此在了解施工现场和相关技术规范的基础上,通过试验,双方确定植筋的工作内容为“植筋定位、钻孔、清孔、擦孔、钢筋出锈、钢筋擦洗、注胶、插筋以及植筋完成后的场地清洁”,并经试验测算出不同直径的每10根植筋的人、材、机消耗量,最终确定了此新增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4.2.3严格现场签证进行管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大部分的现场签证均涉及工程造价的增加,因此,业主方确保现场签证的质量,杜绝不实及虚假签证的发生。为此,笔者认为必须做到如下四点:①强调办理工程现场签证的及时性,一道工序施工完,时间久了一些细节容易忘记,又或者第二道工序已将其覆盖,客观的数据资料就难以甚至无法证实;②对现场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隐蔽工程现场签证要以施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的工程量在施工图上不能确定,还要附上简图、标明几何尺寸;③对于施工图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等原始数据,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④加强预见性,尽量减少签证发生。
4.2.4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从原因上可分为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两种情况:①对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如施工图设计粗糙以致混凝土梁板尺寸错误,又如地质勘察资料不实造成不利地质条件的出现等,对于此类工程变更,应在确定最优施工方案后尽快确定变更造价并实施变更,防止因拖延造成施工进度的延误;②对于主观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如业主方要求更换楼地面装修材料,又如承包方建议增加墙裙上的金属装饰线等,对于此类工程变更,业主方应先估算,后确定是否变更。
即是说,须要求承包方对可能变更项目变更前与变更后的造价作出预算,经业主方确认后作出衡量;如果涉及到施工工艺、施工方案的变更,则还应要求承包方作出2~3个施工方案,并对应作出报价,以经业主方选择并最终确定是否需要变更。
业主方对于工程变更管理,还应注意两个方面,一是鼓励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工程变更建议,对采用合理化建议而节约的利润双方分摊;二是应警惕承包方造价人员故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待工程变更的做法。总之,一旦发生变更,就要及时计算出增减费用,并记录好各项事宜,特别是对隐蔽工程的签证和记录,尽量防止结算时双方出现扯皮。
4.2.5重视工程造价委托单位的选择
在工程实践中,由于某些方面的原因,业主方会将工程的造價控制一系列业务委托给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但笔者认为,应重视工程造价委托单位的选择,须选择资质高、内部管理完善、信用好的咨询单位,特别要避免以下两种情况的发生:①在招投标阶段,为了节约一点造价咨询费而委托一些不够资质或资质较低的中介公司编制工程量清单,造成工程清单中的工程量严重失实或漏项严重,以致被投标方利用运用不平衡报价中标,甚而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索赔,造成实际工程造价的严重超标;②在工程结算阶段,由于业主方与咨询公司就咨询费的计算是以承包方第一次申报结算与最终结算之间的差额作为基数,然后再乘以一定比例计取,这样容易造成承包方与咨询单位互相勾结,使工程造价得不到有效控制。
4.3严格管理结算,控制审核工作
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阶段的最后一个关卡,业主方须着重做好结算的审核工作,具体如下:①熟悉合同、图纸、招标书等工程技术资料,且应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完成情况;②依照施工合同中的具体要求审核工程量,对多算、错算、重复算的工程量能够查出;③审核各项单价,特别对补充定额应严格审核;④对未能完善手续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一律不能申报费用;⑤重点审核各种税费的计算基础和比率。
5、结语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涉及内容多,涉及面广,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动态控制运行方案,为施工企业自身的发展提供一定的保证。
参考文献:
[1]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动态控制问题探讨[J].韩津成.建材与装饰.2016(16)
[2]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动态控制研究及应用[J].金芳.建筑技术开发.2017(12)
[3]基于全过程造价管理下的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动态控制[J].宋丽霞,伍晓华,柳金英,王俊杰.施工技术.2016(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