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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社会的重大热点话题,成为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元素。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大力开发保障性住房,更是将其作为十二五规划中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实际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保障房建设,并且在发展保障性住房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逐渐形成了完善的体系和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中,新加坡“居者有其屋”计划下的公共组屋制度,以其历史久远、机制成熟、制度完备、执行严格成为众多世界城市竞相模仿的对象。
在新加坡,住房供应主要分为公共组屋和私人住宅两大部分。公共组屋是政府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而兴建的廉价公共住房。上个世纪20至50年代,新加坡住房短缺现象十分严重,1960年新加坡成立了建屋发展局,为低收入人民提供廉价房屋,并在1964年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在全新加坡推广开来。
新加坡建屋发展局负责公共租屋的建设,该局通过动用中央公积金储蓄、政府津贴、抵押贷款等多种渠道用于组屋的建设,同时,政府可以用低廉价格征收土地,再将土地免费提供给组屋建设。
与人们的传统观念不同,新加坡的公共组屋并不是狭小低档房屋的代名词。除了象征性地去掉了小区围墙、减少小区游泳馆等一些高档配套娱乐设施建设,在房屋本身建设的品质上并不低档。在全部房型中,以4房室的比例最高,接近总量的40%。这些房屋的建设以交通为导向,各组屋小区紧邻地铁或公交枢纽,分布在全岛各处。
在新加坡,只要是新加坡公民或者永久居民、家庭收入不超过限额标准,就能够购买公共组屋,家庭收入超过限额标准的不能申请购买公共组屋。其中公民可申请新建租屋,永久居民可以在二手市场上购买租屋,并通过一定程度的准入资格限制,将二手组屋的价格控制在低廉合理的位置。
在限制公共组房交易方面,新加坡政府是采取了严格的管理政策。比如居民在购买组屋后,获得的并不是完整的产权,不能在市场上公开出售,需要购买者居住五年以上方可入市交易,且政府会收取一部分不菲的附加费。每户家庭可享受两次购买组屋的权利,在已购组屋住满5年后,可以再一次申请购买更大更好的组屋,但必须在6个月之内出售原有组屋。一旦用完了两次申购组屋的资格,仍想更换住房时,只能在商品房市场上购买私房,或在二级组屋市场上按照市场价购买二手组屋。如果购买组屋后又购买了商品房,则必须住在组屋内。并对隐瞒收入来获得购买组屋的人进行严肃处罚。
经过50年的发展,新加坡的公共组屋计划解决了大部分新加坡民众的住房问题。截至目前,已经有超过85%的居民居住在公共组屋中,且其中大部分人拥有组屋的产权。新加坡国民居者有其屋,而新加坡的公共组屋项目也成为世界许多国家和城市学习的典范。
目前,中国政府已将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放在了十二五规划中极为重要的位置。通过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使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新加坡的公共组屋给了我们许多启示,从管理机构、到房屋建设质量标准、再到市场交易原则等多方面都值得我们借鉴。比如,在现有户籍政策下,可以区别对待外来需求。就北京而言,可以充分考虑那些来京工作时间较长、对北京建设发展做出贡献的外地个人。此外,由于我国保障房体系中的公租房项目发展态势良好,我们也可以适当将那些工作时间长,但收入水平不高的外地人以及来京创业的年轻大学生,都可以纳入到公租房项目中去。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门科学,需要多方携起手来共同参与,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状态。
此外,作为住宅项目的开发主体,住宅开发商也更是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投入到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和建设中去,打造让民众满意的经济、优质的住宅产品,履行企业公民的崇高责任。
实际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保障房建设,并且在发展保障性住房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逐渐形成了完善的体系和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中,新加坡“居者有其屋”计划下的公共组屋制度,以其历史久远、机制成熟、制度完备、执行严格成为众多世界城市竞相模仿的对象。
在新加坡,住房供应主要分为公共组屋和私人住宅两大部分。公共组屋是政府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而兴建的廉价公共住房。上个世纪20至50年代,新加坡住房短缺现象十分严重,1960年新加坡成立了建屋发展局,为低收入人民提供廉价房屋,并在1964年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在全新加坡推广开来。
新加坡建屋发展局负责公共租屋的建设,该局通过动用中央公积金储蓄、政府津贴、抵押贷款等多种渠道用于组屋的建设,同时,政府可以用低廉价格征收土地,再将土地免费提供给组屋建设。
与人们的传统观念不同,新加坡的公共组屋并不是狭小低档房屋的代名词。除了象征性地去掉了小区围墙、减少小区游泳馆等一些高档配套娱乐设施建设,在房屋本身建设的品质上并不低档。在全部房型中,以4房室的比例最高,接近总量的40%。这些房屋的建设以交通为导向,各组屋小区紧邻地铁或公交枢纽,分布在全岛各处。
在新加坡,只要是新加坡公民或者永久居民、家庭收入不超过限额标准,就能够购买公共组屋,家庭收入超过限额标准的不能申请购买公共组屋。其中公民可申请新建租屋,永久居民可以在二手市场上购买租屋,并通过一定程度的准入资格限制,将二手组屋的价格控制在低廉合理的位置。
在限制公共组房交易方面,新加坡政府是采取了严格的管理政策。比如居民在购买组屋后,获得的并不是完整的产权,不能在市场上公开出售,需要购买者居住五年以上方可入市交易,且政府会收取一部分不菲的附加费。每户家庭可享受两次购买组屋的权利,在已购组屋住满5年后,可以再一次申请购买更大更好的组屋,但必须在6个月之内出售原有组屋。一旦用完了两次申购组屋的资格,仍想更换住房时,只能在商品房市场上购买私房,或在二级组屋市场上按照市场价购买二手组屋。如果购买组屋后又购买了商品房,则必须住在组屋内。并对隐瞒收入来获得购买组屋的人进行严肃处罚。
经过50年的发展,新加坡的公共组屋计划解决了大部分新加坡民众的住房问题。截至目前,已经有超过85%的居民居住在公共组屋中,且其中大部分人拥有组屋的产权。新加坡国民居者有其屋,而新加坡的公共组屋项目也成为世界许多国家和城市学习的典范。
目前,中国政府已将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放在了十二五规划中极为重要的位置。通过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使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新加坡的公共组屋给了我们许多启示,从管理机构、到房屋建设质量标准、再到市场交易原则等多方面都值得我们借鉴。比如,在现有户籍政策下,可以区别对待外来需求。就北京而言,可以充分考虑那些来京工作时间较长、对北京建设发展做出贡献的外地个人。此外,由于我国保障房体系中的公租房项目发展态势良好,我们也可以适当将那些工作时间长,但收入水平不高的外地人以及来京创业的年轻大学生,都可以纳入到公租房项目中去。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门科学,需要多方携起手来共同参与,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状态。
此外,作为住宅项目的开发主体,住宅开发商也更是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投入到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和建设中去,打造让民众满意的经济、优质的住宅产品,履行企业公民的崇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