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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广西高等职业教育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不断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还存在政策缺失、机制有待健全、范围及层次有限、双向交流不平衡、质量亟待提升、信息平台缺乏、社会参与度不高等问题,需要通盘考虑,以整体性治理的理念,用行政协调手段,通过法规和政策、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子系统、内涵与范畴、信息系统、社会组织、文化等方面的协调,促进广西高职教育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更好、更快地发展。
关键词:行政协调;高职;东盟国家;交流与合作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23006002
1 广西高职教育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概况
国家和广西地方历来重视与东盟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签署有《中泰教育合作协议》、《中越学位互认协议》等多边合作协议。《2012—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将我国对东盟国家教育服务输出年增长目标设为15%,力争到2020年实现双十万计划,中国与东盟双向交流10万留学生。《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指出,支持广西发挥区域优势,以东南亚为重点,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广西地方政府也仅仅依托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一带一路”,积极把握钻石十年,制定了《广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等文件,明确到2020年建成东盟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高地。从2011年起,广西每年给予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超过1000万元,吸引东盟国家留学生到广西学习,力争使广西成为东盟青年学生出国留学的首选目的地之一。目前这一奖学金每年已超过1500万,广西与东盟国家双向留学生人数已超过5000,其中东盟国家来桂留学占来桂留学生总数90%以上。
与此同时,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在广西高等教育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各高职院校也紧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不断重视与东盟国家的交流合作,探索出了“跨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等多种合作方式,培养了众多复合型国际化人才,有效地服务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国际交流与合作。
2 广西高职教育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存在问题
第一,政策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以国家层面的政策为主,缺乏地方和高校自身的配套政策或管理制度,对留学生奖助学金支持不足、高职院校奖学金分配名额过少,对学生就业关注不够,留学过程中的勤工助学、毕业后居留以及就业政策支持缺失。
第二,运行机构和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二是办学条件不足,配套设施相对薄弱。三是监管问题有待解决,评估和认证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三,整体协调不足。一是自治区层面对高职院校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的整体协调有待加强。二是高职院校内部国际交流工作尚未理顺,还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三是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师资、实习实训、科研项目等方面未能很好地协同发展。
第四,办学层次偏低,面向还不够宽。一是合作范围有限,主要是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家。二是专业面窄,主要倾向于语言和文科类专业。三是高等职业技能教育未能凸显,主要还是以文化交流为主。
第五,缺乏信息平台,信息交流不畅。国家间、行政主管部门与高校间、高职院校之间缺乏信息整合机制,信息共享存在困难,高职院校难以寻找到合适合作对象,学生难以有效地了解目标学习或交流地。
第六,社会参与度还不够高。目前更多为高校之间交流,还缺乏与社会各方的互动,资源主要还是来源于政府和高校本身,还没能很好地吸引行业企业等社会组织参与,缺乏社会资本和力量的注入。
第七,交流合作质量参差不齐、有待提升。一是各高职院校间发展不平衡。二是生源数量不足,生源质量不高。三是专科生来桂留学所占比例太小,双向交流不够平衡。
第八,知名度不高、缺乏品牌效应。广西高职院校整体知名度还不够高,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还没有树立较好的品牌,相对于国外其它地区、国内临近省份以及区内本科院校,自身竞争力不足。
只有尽快解决以上问题,广西高职与东盟国家交流与合作事业才能再上新台阶。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则需要有效的行政协调手段,通过行政协调推进广西高职与东盟国家交流与合作。
3 用行政协调手段推进广西高职教育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的策略
行政协调是指“调整行政系统内各机构之间、人员之间、行政运行各环节之间的关系,以及行政系统与行政环境之间的关系,以提高行政效能,实现行政目标的行为”。其本质在于协调组织、人员及组织与人员之间的目标,调整目标关系,减少内耗,提高组织及人员相互协同与配合,更加高效地达成共同愿景。要促进广西高职教育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更好、更快地发展,须以整体性治理的理念,运用行政协调手段,通过法规和政策、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子系统、内涵与范畴、信息系统、社会组织、文化等方面进行有效协调。
3.1 法规和政策协调
制度协调是行政协调的根本,而法规和政策又是制度的核心。从国家层面讲,我国已有《中泰教育合作协议》、《中越学位互认协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以及教育部与保险公司关于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业务的合作协议,但相关政策和法规仍需要进一步细化,以解决国家和地方奖助学金向高职高专倾向的问题,自费来华留学生医疗保险问题,留学过程中的勤工助学以及毕业后在华居留、就业和发展问题,国内高校大学生赴东盟国家留学时要先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等问题。只有不断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和法规,才能提高广西高职教育的吸引力和实力,吸引更多人才参与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当中来,防止人才流失。
3.2 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协调 组织机构及其运行机制是行政协调的基础。广西高职院校在与东盟国家进行交流合作时还普遍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起步较晚的问题,目前不少高职院校还存在国际交流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因此,自治区层面应与我国相关部门及东盟国家有关机构更多对接,简政放权,扩大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解决权利与责任不对称的问题,改变传统条条、块块的限制,进一步推进集团化办学。同时,高职院校层面要更加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完善机构设置,健全运行机制,引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专人推进,不断提高国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加大经费支持和后勤保障工作,建设专用办公和教学场所,改善办学条件,为留学生提供更好的后勤服务。
3.3 子系统协调
国际交流与合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若管理出现碎片化,不同组织间便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协调,无法进行沟通与合作,难以达成个体和整体的政策目标。所以,首先地方对高职院校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要有通盘考虑,统一管理,在不同高职院校在合作地域、专业领域上各有侧重性引导,设立不同的交流合作中心或人才培养基地(如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中国—东盟农业培训中心”)。其次,打通交流学生的输入和输出壁垒,解决学分、学历、学位互认及签证难题,解决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问题,解决专科升本科、毕业生就业和发展问题。再次,加强对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的监控、评估和认证工作,杜绝考核标准普遍偏低的现象。最后,高职院校本身要着力解决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师资、实习实训、科研项目等方面的协同发展问题,改变各部门各自为政、各自交流的做法。
3.4 内涵与范畴协调
当前,在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中,广西高职院校整体上办学水平、层次偏低,内容上目前还是以短期文化交流项目、语言生以及人员培训项目为主,专业上以旅游、酒店、营销、国际贸易等文科性质较为明显的专业为主,机电、制造、医药卫生、信息技术、建筑、交通等理工科极少,整体上自身吸引力不足,难以与目前作为交流合作主体的本科院校竞争。因此,第一要不断深化交流合作内涵,逐步由浅层次的文化交流到专业和职业教育合作,凸显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利用优势专业,培养高等职业技能人才。第二,要改变课程教材和师资国际化水平低的问题,多用英语或合作国家语言推进教材开发、课程建设、师资培养等。
3.5 信息系统协调
信息系统是行政协调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当前,广西高职在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中极缺信息平台,国家间、行政主管部门与高校间、高职院校之间缺乏信息整合机制,难以做到信息共享,且宣传手段单一,交流学生多以亲友和合作办学等方式了解目标学校。因此,要紧紧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以需求为导向,加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库建设,加强信息平台构建与信息共享,不断推进网络课程、学生信息数据库、就业服务数据库等建设,推进中国—东盟职业教育网建设。
3.6 与社会组织协调
社会组织在高职教育及其国际交流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倡导着“小政府、大社会”社会治理理念的今天,我们应更加重视协调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利用社会组织的优势弥补政府和高校自身的不足,在社会资本、校企合作、奖助学金、学生就业创业等各个方面更好地服务广西高职教育与东盟国家的交流合作。因此,一是要紧紧依托中国—东盟中心等政府间国际组织平台,二是要充分利用好广西在各国商会、海归协会、校友会等资源,三是有效利用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和国际教育组织。
3.7 文化协调
文化是人类间交流普遍认可的一种可以传承的意识形态。广西与东盟国家在文化上一衣带水、源远流长。而文化协调是行政协调的灵魂,其可以让我们在国际交流合作中找到更多共同的目标、信仰、价值观、态度、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等。因此,一要努力构建互信、包容、融通、相互依存、共赢共荣的文化理念、态度和氛围。二要利用好汉字文化、儒家文化、佛教文化等文化圈的辐射力,并不断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三是继续打造各相关语种网站和窗口,继续办好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和校长论坛、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等活动,增进相互了解和文化互信。四是继续办好各东盟小语种专业,营造良好外语氛围,强化小语种学习基础和技能,突破语言障碍,通过语言载体推动文化交流。
参考文献
[1]杨林.东盟教育[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2]曾凡军.基于整体性治理的政府组织协调机制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
[3]中国—东盟中心.东盟国家教育体制及现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4.
[4]范莉莎.广西高职院校留学生教育的现状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2,(05).
[5]刘卫,钟莉.广西—东盟高职教育区域合作的SWOT分析[J].商业会计,2014,(15).
[6]毛京一,周晴,林惟竹.广西高职院校与东盟国家合作办学策略探讨[J].才智,2014,(14).
[7]潘颖.面向东盟的广西高职教育发展研究——以三所样本校为例[D].南宁:广西大学,2011,(06).
作者简介:
刘杰(1991-),男,河南焦作人,中原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郭庭伟(1987-),男,河南新乡人,中原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学术型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关键词:行政协调;高职;东盟国家;交流与合作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23006002
1 广西高职教育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概况
国家和广西地方历来重视与东盟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签署有《中泰教育合作协议》、《中越学位互认协议》等多边合作协议。《2012—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将我国对东盟国家教育服务输出年增长目标设为15%,力争到2020年实现双十万计划,中国与东盟双向交流10万留学生。《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指出,支持广西发挥区域优势,以东南亚为重点,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广西地方政府也仅仅依托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一带一路”,积极把握钻石十年,制定了《广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等文件,明确到2020年建成东盟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高地。从2011年起,广西每年给予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超过1000万元,吸引东盟国家留学生到广西学习,力争使广西成为东盟青年学生出国留学的首选目的地之一。目前这一奖学金每年已超过1500万,广西与东盟国家双向留学生人数已超过5000,其中东盟国家来桂留学占来桂留学生总数90%以上。
与此同时,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在广西高等教育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各高职院校也紧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不断重视与东盟国家的交流合作,探索出了“跨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等多种合作方式,培养了众多复合型国际化人才,有效地服务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国际交流与合作。
2 广西高职教育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存在问题
第一,政策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以国家层面的政策为主,缺乏地方和高校自身的配套政策或管理制度,对留学生奖助学金支持不足、高职院校奖学金分配名额过少,对学生就业关注不够,留学过程中的勤工助学、毕业后居留以及就业政策支持缺失。
第二,运行机构和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二是办学条件不足,配套设施相对薄弱。三是监管问题有待解决,评估和认证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三,整体协调不足。一是自治区层面对高职院校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的整体协调有待加强。二是高职院校内部国际交流工作尚未理顺,还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三是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师资、实习实训、科研项目等方面未能很好地协同发展。
第四,办学层次偏低,面向还不够宽。一是合作范围有限,主要是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家。二是专业面窄,主要倾向于语言和文科类专业。三是高等职业技能教育未能凸显,主要还是以文化交流为主。
第五,缺乏信息平台,信息交流不畅。国家间、行政主管部门与高校间、高职院校之间缺乏信息整合机制,信息共享存在困难,高职院校难以寻找到合适合作对象,学生难以有效地了解目标学习或交流地。
第六,社会参与度还不够高。目前更多为高校之间交流,还缺乏与社会各方的互动,资源主要还是来源于政府和高校本身,还没能很好地吸引行业企业等社会组织参与,缺乏社会资本和力量的注入。
第七,交流合作质量参差不齐、有待提升。一是各高职院校间发展不平衡。二是生源数量不足,生源质量不高。三是专科生来桂留学所占比例太小,双向交流不够平衡。
第八,知名度不高、缺乏品牌效应。广西高职院校整体知名度还不够高,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还没有树立较好的品牌,相对于国外其它地区、国内临近省份以及区内本科院校,自身竞争力不足。
只有尽快解决以上问题,广西高职与东盟国家交流与合作事业才能再上新台阶。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则需要有效的行政协调手段,通过行政协调推进广西高职与东盟国家交流与合作。
3 用行政协调手段推进广西高职教育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的策略
行政协调是指“调整行政系统内各机构之间、人员之间、行政运行各环节之间的关系,以及行政系统与行政环境之间的关系,以提高行政效能,实现行政目标的行为”。其本质在于协调组织、人员及组织与人员之间的目标,调整目标关系,减少内耗,提高组织及人员相互协同与配合,更加高效地达成共同愿景。要促进广西高职教育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更好、更快地发展,须以整体性治理的理念,运用行政协调手段,通过法规和政策、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子系统、内涵与范畴、信息系统、社会组织、文化等方面进行有效协调。
3.1 法规和政策协调
制度协调是行政协调的根本,而法规和政策又是制度的核心。从国家层面讲,我国已有《中泰教育合作协议》、《中越学位互认协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以及教育部与保险公司关于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业务的合作协议,但相关政策和法规仍需要进一步细化,以解决国家和地方奖助学金向高职高专倾向的问题,自费来华留学生医疗保险问题,留学过程中的勤工助学以及毕业后在华居留、就业和发展问题,国内高校大学生赴东盟国家留学时要先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等问题。只有不断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和法规,才能提高广西高职教育的吸引力和实力,吸引更多人才参与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当中来,防止人才流失。
3.2 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协调 组织机构及其运行机制是行政协调的基础。广西高职院校在与东盟国家进行交流合作时还普遍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起步较晚的问题,目前不少高职院校还存在国际交流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因此,自治区层面应与我国相关部门及东盟国家有关机构更多对接,简政放权,扩大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解决权利与责任不对称的问题,改变传统条条、块块的限制,进一步推进集团化办学。同时,高职院校层面要更加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完善机构设置,健全运行机制,引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专人推进,不断提高国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加大经费支持和后勤保障工作,建设专用办公和教学场所,改善办学条件,为留学生提供更好的后勤服务。
3.3 子系统协调
国际交流与合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若管理出现碎片化,不同组织间便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协调,无法进行沟通与合作,难以达成个体和整体的政策目标。所以,首先地方对高职院校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要有通盘考虑,统一管理,在不同高职院校在合作地域、专业领域上各有侧重性引导,设立不同的交流合作中心或人才培养基地(如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中国—东盟农业培训中心”)。其次,打通交流学生的输入和输出壁垒,解决学分、学历、学位互认及签证难题,解决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问题,解决专科升本科、毕业生就业和发展问题。再次,加强对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的监控、评估和认证工作,杜绝考核标准普遍偏低的现象。最后,高职院校本身要着力解决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师资、实习实训、科研项目等方面的协同发展问题,改变各部门各自为政、各自交流的做法。
3.4 内涵与范畴协调
当前,在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中,广西高职院校整体上办学水平、层次偏低,内容上目前还是以短期文化交流项目、语言生以及人员培训项目为主,专业上以旅游、酒店、营销、国际贸易等文科性质较为明显的专业为主,机电、制造、医药卫生、信息技术、建筑、交通等理工科极少,整体上自身吸引力不足,难以与目前作为交流合作主体的本科院校竞争。因此,第一要不断深化交流合作内涵,逐步由浅层次的文化交流到专业和职业教育合作,凸显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利用优势专业,培养高等职业技能人才。第二,要改变课程教材和师资国际化水平低的问题,多用英语或合作国家语言推进教材开发、课程建设、师资培养等。
3.5 信息系统协调
信息系统是行政协调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当前,广西高职在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中极缺信息平台,国家间、行政主管部门与高校间、高职院校之间缺乏信息整合机制,难以做到信息共享,且宣传手段单一,交流学生多以亲友和合作办学等方式了解目标学校。因此,要紧紧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以需求为导向,加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库建设,加强信息平台构建与信息共享,不断推进网络课程、学生信息数据库、就业服务数据库等建设,推进中国—东盟职业教育网建设。
3.6 与社会组织协调
社会组织在高职教育及其国际交流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倡导着“小政府、大社会”社会治理理念的今天,我们应更加重视协调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利用社会组织的优势弥补政府和高校自身的不足,在社会资本、校企合作、奖助学金、学生就业创业等各个方面更好地服务广西高职教育与东盟国家的交流合作。因此,一是要紧紧依托中国—东盟中心等政府间国际组织平台,二是要充分利用好广西在各国商会、海归协会、校友会等资源,三是有效利用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和国际教育组织。
3.7 文化协调
文化是人类间交流普遍认可的一种可以传承的意识形态。广西与东盟国家在文化上一衣带水、源远流长。而文化协调是行政协调的灵魂,其可以让我们在国际交流合作中找到更多共同的目标、信仰、价值观、态度、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等。因此,一要努力构建互信、包容、融通、相互依存、共赢共荣的文化理念、态度和氛围。二要利用好汉字文化、儒家文化、佛教文化等文化圈的辐射力,并不断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三是继续打造各相关语种网站和窗口,继续办好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和校长论坛、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等活动,增进相互了解和文化互信。四是继续办好各东盟小语种专业,营造良好外语氛围,强化小语种学习基础和技能,突破语言障碍,通过语言载体推动文化交流。
参考文献
[1]杨林.东盟教育[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2]曾凡军.基于整体性治理的政府组织协调机制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
[3]中国—东盟中心.东盟国家教育体制及现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4.
[4]范莉莎.广西高职院校留学生教育的现状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2,(05).
[5]刘卫,钟莉.广西—东盟高职教育区域合作的SWOT分析[J].商业会计,2014,(15).
[6]毛京一,周晴,林惟竹.广西高职院校与东盟国家合作办学策略探讨[J].才智,2014,(14).
[7]潘颖.面向东盟的广西高职教育发展研究——以三所样本校为例[D].南宁:广西大学,2011,(06).
作者简介:
刘杰(1991-),男,河南焦作人,中原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郭庭伟(1987-),男,河南新乡人,中原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学术型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