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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从大局着眼,从体系建设入手,全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由政府部门、社会服务机构及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共同组成的技术创新体系。
一、把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作为一个体系,加强体系内容要素的沟通交流
一是加强政府各技术创新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使我省有限的资金、国家的政策都能在企业技术创新中发挥最大作用。例如,国家早在2000年就下发了关于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的政策,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是一项对企业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我们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在新闻媒体、网站、会议上多次向技术中心及相关企业宣讲国家政策的主要内容,对企业的作用及其意义;另一方面,积极与我省的税务部门沟通,编制了《国家有关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财务税收政策文件汇编》。同时,会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及自主创新有关政策的通知》,对有关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条件、程序、办理时限、材料要求等做了全面的详细的规定,尽最大可能第一次使这项政策具体化。可操作化,通过一年的努力,省的技术中心企业已基本掌握了这项政策的内容和操作程序,90%以上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享受了这项政策。据不完全统计,仅我省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06年一年就可增加抵扣技术开发费1.5亿元以上,为企业多增加技术创新投入约5000万元。
二是加强省内企业间及省内企业与外省企业间的技术、信息交流。我们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这些行业排头兵和龙头企业,加强他们之间的信息交流、技术交流、人才交流及经济技术合作,为其创造沟通交流的机会,提供创新合作的平台。我们结合工作需要,不定期地组织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座谈会以及机电、煤炭、化工等各个行业技术中心的技术和工作交流,并与相关省市进行定向的技术交流及技术座谈,增进了各技术中心间及与其它省市同行间的学习机会。
二、把行业及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作为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来抓,切实增强我省行业及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十五”期间,我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一直遵循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以行业、区域技术中心为两翼,产学研合作相结合,和谐发展的原则,着力建设符合技术创新内在规律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努力形成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有效发挥企业技术创新对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及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推动作用。
一是大力加强作为技术创新体系核心的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首先是政策引导。我委会同山西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太原海关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的意见》、《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山西省省级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等。这些政策、办法的发布,使我省技术中心建设工作有规章可依,有制度可循,有程序可操作。使技术中心的管理、认定、评价等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规范管理。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年度评价是技术中心管理中最重要的两个环节,也是保证省级技术中心整体水平的两道有效闸门。2001年我们通过招标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参与省级技术中心的评价,不仅体现了政府在此项工作上的公开、公平、公正,也为这几年的优胜劣汰提供了真实有效的依据。几年来,我省共有11户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因为评价不合格被取消省级技术中心资格,20余户省级企业、行业技术中心受到黄牌警告。严格的认定及评价制度,使省级技术中心保持了一个较高的水平。
三是积极探索行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的方式和内容。目前,已建立了山西省钕铁硼磁性材料行业技术中心、山西省化工产业技术中心等6户省级行业技术中心。这些行业技术中心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有的依托行业龙头企业组建,有的为产学研三方共建,有的为行业内企业合建。具体工作内容上,有的为针对某一项产品的某项特定技术,有的为针对某一个小的行业的共性技术。方式不同,内容不同,但针对行业的共性关键技术开展工作是相同的。几年来,这些行业技术中心的技术服务及扩散功能正日益发挥,在技术创新体系内的作用正在显现。
在“十一五”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规划中,我们提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是以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行业和区域技术中心为重要组成部分,技术人才和技术管理队伍为基础,技术创新投入为保证,产学研合作为主要方式,由政策、法律、社会服务体系为保障,以提升区域产业技术水平,增强企业核心技术竞争力,并最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标的有机整体。
一、把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作为一个体系,加强体系内容要素的沟通交流
一是加强政府各技术创新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使我省有限的资金、国家的政策都能在企业技术创新中发挥最大作用。例如,国家早在2000年就下发了关于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的政策,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是一项对企业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我们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在新闻媒体、网站、会议上多次向技术中心及相关企业宣讲国家政策的主要内容,对企业的作用及其意义;另一方面,积极与我省的税务部门沟通,编制了《国家有关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财务税收政策文件汇编》。同时,会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及自主创新有关政策的通知》,对有关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条件、程序、办理时限、材料要求等做了全面的详细的规定,尽最大可能第一次使这项政策具体化。可操作化,通过一年的努力,省的技术中心企业已基本掌握了这项政策的内容和操作程序,90%以上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享受了这项政策。据不完全统计,仅我省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06年一年就可增加抵扣技术开发费1.5亿元以上,为企业多增加技术创新投入约5000万元。
二是加强省内企业间及省内企业与外省企业间的技术、信息交流。我们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这些行业排头兵和龙头企业,加强他们之间的信息交流、技术交流、人才交流及经济技术合作,为其创造沟通交流的机会,提供创新合作的平台。我们结合工作需要,不定期地组织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座谈会以及机电、煤炭、化工等各个行业技术中心的技术和工作交流,并与相关省市进行定向的技术交流及技术座谈,增进了各技术中心间及与其它省市同行间的学习机会。
二、把行业及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作为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来抓,切实增强我省行业及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十五”期间,我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一直遵循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以行业、区域技术中心为两翼,产学研合作相结合,和谐发展的原则,着力建设符合技术创新内在规律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努力形成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有效发挥企业技术创新对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及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推动作用。
一是大力加强作为技术创新体系核心的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首先是政策引导。我委会同山西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太原海关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的意见》、《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山西省省级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等。这些政策、办法的发布,使我省技术中心建设工作有规章可依,有制度可循,有程序可操作。使技术中心的管理、认定、评价等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规范管理。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年度评价是技术中心管理中最重要的两个环节,也是保证省级技术中心整体水平的两道有效闸门。2001年我们通过招标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参与省级技术中心的评价,不仅体现了政府在此项工作上的公开、公平、公正,也为这几年的优胜劣汰提供了真实有效的依据。几年来,我省共有11户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因为评价不合格被取消省级技术中心资格,20余户省级企业、行业技术中心受到黄牌警告。严格的认定及评价制度,使省级技术中心保持了一个较高的水平。
三是积极探索行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的方式和内容。目前,已建立了山西省钕铁硼磁性材料行业技术中心、山西省化工产业技术中心等6户省级行业技术中心。这些行业技术中心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有的依托行业龙头企业组建,有的为产学研三方共建,有的为行业内企业合建。具体工作内容上,有的为针对某一项产品的某项特定技术,有的为针对某一个小的行业的共性技术。方式不同,内容不同,但针对行业的共性关键技术开展工作是相同的。几年来,这些行业技术中心的技术服务及扩散功能正日益发挥,在技术创新体系内的作用正在显现。
在“十一五”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规划中,我们提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是以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行业和区域技术中心为重要组成部分,技术人才和技术管理队伍为基础,技术创新投入为保证,产学研合作为主要方式,由政策、法律、社会服务体系为保障,以提升区域产业技术水平,增强企业核心技术竞争力,并最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标的有机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