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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黔江区在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础上,2011年启动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用药处方规范试点工作。该项工作是以临床路径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工作方法为基础,对门诊诊疗活动的规范运行进行的一次创新探索。
一、基本做法
(一)出台规范文本。借鉴临床路径管理的做法,编制了50个病种的门诊处方用药规范文本。该规范对每一个病种从诊断要点、治疗要点、临床处方、警示等方面对如何诊断、如何治疗、出具什么样的处方、有哪些注意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50个病种包括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胃炎、慢性胃炎、急性肠炎、消化性溃疡等常见病、多发病,基本能够满足当地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同时,该文本对50个病种分别提供了2-6种处方用药方案供医生选择,处方药品均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本药物,价格相对低廉、相对安全有效且符合当地老百姓用药习惯。
(二)启动试点工作。一是确定试点单位。在对全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城东、正阳、冯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濯水、石会、阿蓬江卫生院等6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为首批门诊处方用药规范试点单位。二是开展动员培训。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及6个试点单位分别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共同学习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掌握试点病种的门诊处方用药规范,并于2011年8月23日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三是扩大推广范围。重新修订了去年50个病种的门诊处方用药规范文本,并根据疾病谱新增了10个病种的门诊处方用药规范文本,召开了推进会,在2012年将该项工作扩大到全区30个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实现100%。
(三)完善配套措施。一是开发配套软件。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支撑作用,按照门诊处方用药规范的需要,与软件公司合作开发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处方用药规范应用软件。二是增加基本药物。为满足我区开展门诊处方用药规范试点用药的需要,同时解决基层群众习惯用药与基本药物品种偏少、部分药物未纳入基药的矛盾,经区政府同意,新增了32种药物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通过市药交所统一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纳入医保报销。
(四)强化管理和考核。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和各试点单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试点工作的領导和组织。同时,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卫生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每月开展内部评价1次,每年开展外部评价2次,评价结果及时运用,并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将其作为考核指标之一丰富职工个人及岗位绩效考核内容,与医务人员绩效管理考核挂钩。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促进了诊疗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开展门诊处方用药规范,医务人员的处方选择权被限定在合理的范围,随意处方、大处方、滥开药、滥处方等不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成功推动了医务人员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用药,成为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降低医疗风险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2012年1至11月,6个试点单位接收按门诊处方用药规范治疗病人9.5万人次,使用协定处方率72.6%。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从2011年的95.68%提高到96.52%,静脉用药从2011年的12.5%下降到8.2%,抗菌药物使用率从2011年的38%下降到27%。单位实际发生的病种平均达42种,规范管理病种使用规范处方平均金额为29.24元,规范管理病种使用规范处方平均药品费用为20.03元,规范管理病种使用非规范处方平均金额为35.55元,规范管理病种使用非规范处方平均药品费用为29.09元,规范管理病种患者综合满意度为87.5%,使用门诊病种规范管理的医务人员综合满意度为87.77%。
(二)有效控制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门诊用药处方规范中涉及的药品,既充分考虑了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又兼顾了老百姓期待的“方便价廉”的特点;既符合卫生部门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客观要求,又与缓解基层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相适应。2012年,全区门诊处方次均药品费用由2011年的20.85元下降到19.49元,继续保持在全市较低水平。
(三)成为我区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的又一亮点。我区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被卫生部赞誉为“黔江经验”,2010年获得了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入围奖,是重庆市首次获得该荣誉的项目。门诊处方用药规范试点是黔江农村卫生改革即“黔江经验”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是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大胆创新和有益补充,对促进基层群众更快更有效地享受医改成果,感受医改成效产生了积极的作用。该做法受到市卫生局副局长傅仲学、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王世纯的充分肯定。2011年11月29日,重庆日报对该项工作作了报道;2012年5月17日,重庆日报再次作了报道,华龙网、人民网等网站纷纷转载,社会反响良好。
一、基本做法
(一)出台规范文本。借鉴临床路径管理的做法,编制了50个病种的门诊处方用药规范文本。该规范对每一个病种从诊断要点、治疗要点、临床处方、警示等方面对如何诊断、如何治疗、出具什么样的处方、有哪些注意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50个病种包括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胃炎、慢性胃炎、急性肠炎、消化性溃疡等常见病、多发病,基本能够满足当地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同时,该文本对50个病种分别提供了2-6种处方用药方案供医生选择,处方药品均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本药物,价格相对低廉、相对安全有效且符合当地老百姓用药习惯。
(二)启动试点工作。一是确定试点单位。在对全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城东、正阳、冯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濯水、石会、阿蓬江卫生院等6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为首批门诊处方用药规范试点单位。二是开展动员培训。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及6个试点单位分别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共同学习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掌握试点病种的门诊处方用药规范,并于2011年8月23日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三是扩大推广范围。重新修订了去年50个病种的门诊处方用药规范文本,并根据疾病谱新增了10个病种的门诊处方用药规范文本,召开了推进会,在2012年将该项工作扩大到全区30个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实现100%。
(三)完善配套措施。一是开发配套软件。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支撑作用,按照门诊处方用药规范的需要,与软件公司合作开发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处方用药规范应用软件。二是增加基本药物。为满足我区开展门诊处方用药规范试点用药的需要,同时解决基层群众习惯用药与基本药物品种偏少、部分药物未纳入基药的矛盾,经区政府同意,新增了32种药物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通过市药交所统一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纳入医保报销。
(四)强化管理和考核。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和各试点单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试点工作的領导和组织。同时,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卫生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每月开展内部评价1次,每年开展外部评价2次,评价结果及时运用,并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将其作为考核指标之一丰富职工个人及岗位绩效考核内容,与医务人员绩效管理考核挂钩。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促进了诊疗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开展门诊处方用药规范,医务人员的处方选择权被限定在合理的范围,随意处方、大处方、滥开药、滥处方等不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成功推动了医务人员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用药,成为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降低医疗风险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2012年1至11月,6个试点单位接收按门诊处方用药规范治疗病人9.5万人次,使用协定处方率72.6%。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从2011年的95.68%提高到96.52%,静脉用药从2011年的12.5%下降到8.2%,抗菌药物使用率从2011年的38%下降到27%。单位实际发生的病种平均达42种,规范管理病种使用规范处方平均金额为29.24元,规范管理病种使用规范处方平均药品费用为20.03元,规范管理病种使用非规范处方平均金额为35.55元,规范管理病种使用非规范处方平均药品费用为29.09元,规范管理病种患者综合满意度为87.5%,使用门诊病种规范管理的医务人员综合满意度为87.77%。
(二)有效控制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门诊用药处方规范中涉及的药品,既充分考虑了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又兼顾了老百姓期待的“方便价廉”的特点;既符合卫生部门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客观要求,又与缓解基层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相适应。2012年,全区门诊处方次均药品费用由2011年的20.85元下降到19.49元,继续保持在全市较低水平。
(三)成为我区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的又一亮点。我区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被卫生部赞誉为“黔江经验”,2010年获得了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入围奖,是重庆市首次获得该荣誉的项目。门诊处方用药规范试点是黔江农村卫生改革即“黔江经验”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是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大胆创新和有益补充,对促进基层群众更快更有效地享受医改成果,感受医改成效产生了积极的作用。该做法受到市卫生局副局长傅仲学、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王世纯的充分肯定。2011年11月29日,重庆日报对该项工作作了报道;2012年5月17日,重庆日报再次作了报道,华龙网、人民网等网站纷纷转载,社会反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