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法课教学中的“五步法”

来源 :课程教育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ane11th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环境法学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在教学过程中,笔者能够取长补短,于“理论”之前,“实践”之后作以延伸,总结出了“五步法”教学法,即:理念、理论、规范、事实和结论,经过几年的教学实践,教学效果非常显著。但值得一提的是,每一个老师都有自己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运用这套方法,需要老师积累大量的知识、广泛的社会实践和深度的理性分析。应该说,该法是一种“无法之法”。
  【关键词】理念 理论 规范 事实 结论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07-0165-01
  环境法学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有的老师认为法学是一门理性很强的学科,应按教科书的概念、特点、原则、规范、责任体系去教授自己的每一次课;有的认为环境法是一门实践法,应该立足于具体发生的案情,倾向于案例教学。这是两种不同的逻辑方法(演绎与归纳)在教学中的具体运用。
  笔者得益于两种不同的逻辑,认为我们在整体上倾向于大陆法系,更习惯于演绎思维,但归纳方法在实践中又非常直观、具体,最符合人类的认识规律,于是本人在教学中,经过取长补短,在“理论”之前,“实践”之后作以延伸,总结出了“五步法”教学法,即:理念、理论、规范、事实和结论,经过近五年的教学实践,教学效果非常显著,专家评估,打出了90分的好成绩,学生也给予了优秀评价。鉴于此,笔者想借貴刊一角,推荐此法,以与同仁分享。
  一、理念
  环境法有诸多思考理路,理念即为其一。因其高度抽象,故必须选择视角考察。笔者归纳如下:其一,理念是个人利益的内在想法;其二,从法律角度,法的理念,即法的概念及其现实化、“法的理念是自由”[1],将理念与法律真正结合起来;其三,从人性看,一切科学总是或多或少地和人性有些联系,任何科学不论似乎与人性离得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上述分别从“经济人”、“法律人”和“道德人”视角接触到了环境法的理念。因此,笔者依据该理论,紧紧抓住作为每次课教学的逻辑起点:或者从“经济人”开始、或者从“法律人” 开始、或者从“道德人” 开始。既然是经济人,商人就是以营利为目的商事主体,因此,经济人在环境法理念中具有营利性;既然是法律人,在现代社会,要紧紧抓住商人的权利本位及其平等观念;既然是道德人,商人应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公法控制。
  环境法价值是环境法研究的基本范畴之一,是指环境法这种规范体系(客体)有哪些为人(主体)所重视、珍视的性质、属性或作用。当环境法符合或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时,在人与法之间就形成了价值关系,环境法就具有了价值(有用性),其中平等、自由、安全、效率和秩序是其基本价值。
  二、理论
  由理念进一步过渡到环境法理论。这一步是我们诸多同仁最津津乐道的,但也是我们最感到困惑的,就是我们苦心经营的理论却招致学生的漠视,于是我们老师在课堂上成了一个“寂寞人”。其原因之一,我想,第一,老师为讲理论而讲理论,缺少理论的渊源——理念作以铺垫;第二,老师随意进行理论延伸,缺少理论本身结构性和开放性的明示。为此,笔者在教学中,从环境法理念中归纳出环境法的特性范畴:平等性、自愿性、利益性[2]和管理性。我们无论讲到哪里,都要回头看看这“四性”,或者是该 “四性” 的表现,或者是该“四性”的延伸,从而形成了环境法特有的“理论模块”。
  三、规范
  理论探讨之结果导出合理之规范。但老师对环境法规范的讲解最为困难,因为,我们知道,环境法基本法外,还有《环境影响评价法》与《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法条就有几千个,但我们课时只有70-90学时,所以,逐条讲解,既不必要,也不可能。于是,笔者在教学过程中,摸索出规范讲解的“二性”规律:实然性与应然性。环境法是行为法,同样依据“三人”、“四性”,考察行为及其控制。应然性是指规范应该达到的一种理想状态。这种理想,通常以法律的宗旨、目的等去表达。“二性”是一个矛盾统一体。规范是一种实然,但却已经远远落后于社会现实;促进则表示一种应然[3],意思是说,规范应该促进实践的发展,但,实际上却遭到规范的阻碍。环境法就是要在“规范”和“促进”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环境法就是在“规范”和“促进”之间来回穿梭,所以,我们在教学过程中要反复从实然性和应然性出发,关注环境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四、事实
  环境是环境法研究的对象。由于我们的教学对象多为在校大学生,社会实践知识欠缺,即使有实践课,也是走马观花,因此,加强课堂事实认知非常重要。但怎样进行认知,确实是一门学问。笔者在实践中归纳出几点:(一)朴实性。老师阐述事实的语言要朴实,尽量减少学术化语言;(二)趣味性。尽量找一些带有趣味性的案例,如喜、怒、哀、乐方面的,技巧是要找到同学们的兴奋点即可。(三)简易性。一则,尽量简化事实称谓,如,用“地球公司、月亮公司”(我当时作此称呼,引起学生哄堂大笑)等,而避免使用怪癖、复杂称谓,这一点最简单,也最为老师所忽视;二则,尽量简化案例内容,能够表达清相应的商事法律关系即可,切勿人为制造复杂而延误时间,因为一节课只有45分钟。(四)影射性。课堂不能为讲事实而讲事实,事实要为教学服务。每一个事实都应影射到我们要讲的一个具体法律问题,如法律主体、客体、内容等,都要为曾经讲的、正在讲的或过去讲的环境法理念、理论和规范服务。
  简之,因为同学们对商事事实知识的欠缺,所以,老师在阐述与表达的时要做到朴实性、趣味性、简易性和影射性。
  五、结论
  有人说,法律一旦离开责任,无异于《红楼梦》里的情感故事,这话有一定的道理。法律区别于其他学科的关键是它由外在的强制力——法律责任的存在。因此,我们无论讲一门课还是一次课,都要有始终,其落脚点一定要在结论上。这种结论,就是指广义的责任。
  由于环境法除有自己的责任体系外,还要借助基本法律的责任规定,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三大类,每一类中又有具体的种类。笔者在上第一次课上,就把环境法规制的责任形式向同学们作以介绍,并比较他们的不同,以后在谈到责任时,总是从这个责任体系中去寻找,当然,个案会有不同,其背后原因是环境法异于其他法的理念、理论、规范和事实。
  总之,在排列上,理念、理论、规范、事实和结论是一个从前到后逐步显化的过程;在逻辑上,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这与我们崇尚和遵循大陆法系的演绎逻辑传统有关。该五步教学法不仅在形式上得到了师生的认可,更重要的是通过五步教学法的传授,学生较系统、全面、深刻地认知、理解和融会了专业知识内容。但值得一提的是,每一个老师都有自己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运用这套方法,需要从事大量的知识积累、广泛的社会实践和深度的理性分析。应该说,该法是一种“无法之法”。
  参考文献:
  [1]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杨 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2.
  [2]王保树.中国商事法[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23.
  [3]陸文彬,吴琳颖.规范与发展之契合[J]. 福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6.
其他文献
本刊讯:2009年12月17日,由重庆诗仙太白公司推出的盛世唐朝年份酒上市品鉴会隆重举行。据了解,盛世唐朝双重窖藏年份酒,历经岁月封藏,酒香浓郁,甜软绵长,可谓世间的琼浆玉液
主编:何周定价:65元出版时间:2017年6月本书是关于学生维权、教师聘用、学校经营管理法律问题的案例解析,汇集了百篇高品质的案例评析,囊括了教育领域内的各类纠纷。根据法律
期刊
本刊讯惠州福和纸业有限公司经不断努力,在2009年5月获得广东省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后,最近又获得FSC-COC(产销监管链体系)和PEFC(泛欧森林管理体系)两个认证。这两个认证是东亚
“一个真正负责任的企业,会首先把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办厂不会把废气污水随意排放,加工产品一定会严格把好质量关。”劲牌集团董事长吴少勋如此,他的企业亦如此。在环保、公
为了提高安全性能和实现轻量化要求,对某航空多支路分流传动系统进行了多目标优化设计。选取传动系统参数为设计变量,通过计算齿轮接触和弯曲疲劳强度来衡量系统的安全性,建
本文從討論盛、中唐之交的建中、貞元時代與劉宋、南齊時代的思想風氣不同入手,强調韋應物所謂“吏隱”是吏與隱二元關係之外的中道,是須經身心修養所企致之境界,其特别彰顯
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在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的关键地位在我国并未形成广泛的认同,环境影响评价一方面是开发者的自我约束手段,另一方面是行政机关进行建设项目管理和对开发活
尽管发展速度比较缓慢,但网络到印刷(W2P)仍然在英国市场上站稳了脚跟。虽然现在很多英国印刷印刷厂都没有引进这项技术,但来海外的竞争却使网络到印刷成为现代印刷业 Despi
近年来,建筑工人劳动权利保障状况持续受到媒体和研究机构的关注。许多事件和研究均反映,诸如包工制下的劳动合同缺失、工伤发生率居高不下、职业安全教育的覆盖率不高等长期
针对农电员工知识结构存在的一些问题,安徽固镇供电公司创新培训机制,努力提升农电队伍素质。创新培训方式科学定教。在确定年度培训计划时遵循“面向发展、结合实际、联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