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和处理中的法律问题

来源 :劳动保护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hywhatyou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在一些私营企业、承包租赁企业和乡镇企业出现了一类“生死合同”。就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职工在工作中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致伤残,甚至死亡,企业概不负责。上海一女工不慎将胳膊卷进打包机,造成严重肌腱撕伤,一条胳膊从手腕至肩部裂开尺把长的口子。根据她与企业签订的合 In recent years, a number of “life and death contracts” have emerged in some private enterprises, contract leasing enterprises and township and village enterprises. It is agreed in the labor contract, the workers in the work due to violations of operating procedures caused disability, or even death, the company shall not be responsible. A woman worker in Shanghai accidentally rolled her arm into the baler, causing severe laceration of the tendon, an arm with a long slit in the ruler from her wrist to her shoulder. According to her and the business signed a joint
其他文献
<正> 据台湾《中国时报》、《联合报》等报道,6月15日台“立法院”三读通过被称为“阳光法案火车头”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以下简称“申报法”),经“总统”公布后,将于9月1日实施。台“立法院”同时还做成三项附带决议:一、公职人员如果申报不实,限期更正规定应在施行细则中明定;二、各委员会提案中如有程序规定,与条文不抵触而可在施行细则中规定者,应予采纳;三、“申报法”施行半年内,“行政院”应提出全套“阳光法案”送“立法院”审议,包括信托法、信托业法、行政程序法、利益团体游说法、政治献金法及公
我曾教过一个姓童的学生,三天两头犯错误,我一次次地和他谈心,教育他,却没有收到多大的成效。有一次他又打了同学,性质还有些恶劣。怎么才能打动他的心,让他知道老师都是为了
<正> 市场经济既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广泛的自由、自主权,也要求政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社会活动的行为进行管理。怎样才能既保障管理,又保障被管理者的自由、自主权,防止管理者滥用管理权力去侵犯被管理者的合法权益呢?行政程序法对此有不可忽视的作用。首先,行政程序法通过规定政府行政行为的民主、公开、听证等方式,可以约束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主观武断,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机会均等。
又是一个星期六,盈盈独自一人坐在寝室的床上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她已经记不起自己几个星期没回家了,自从和爸爸赌气跑到学校来住,她每个星期天都是孤孤单单地一个人度过。
<正> 所谓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确定在何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原则。它是一种法律责任原则,是行政赔偿立法的核心和基础。正确确立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利于充分体现我国行政赔偿法的立法宗旨和目的,有利于科学地确定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和范围,也有利于人民法院对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和行政诉讼目的的实现。因此,在当前的行政赔偿法的立法实践中,正确地确立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制定行政赔偿法所须解决的首要问题,也是行政法学界亟需进行研究的一个重要理论
本文指出: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监督法规,在整个地方性法规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这还远不能适应监督工作的需要。作者在综合考察了20多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监督法规的基础上,对监督法规的原则、指导思想;监督的对象、内容和范围;监督的方式和程序等问题提出了个人的看法。
一、制定《最低工资法》的必要性我国早在1952年和1956年工资改革中,在制定工资标准时,就慎重而恰当地确定了最低工资水平,这在当时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条件起了重大作
报纸上登了这样一则招聘启事:“本公司招聘一名处理琐碎敏感事物的高级职员……”这家公司知名度很高,因此很多人去应聘。所有应聘者在同一天早上来面试。在等待面试的时候,
建国以来,国家各级行政机关运用各种方法实现其对社会和国家的管理,其中就包括运用行政奖励这种方法。在国家制定的行政法律文件中,有着大量关于行政奖励的规定。但是,人们
<正> 《中国法学》1992年第3期发表了周伟同志的《地方性法规名称标准化与规范化论要》(以下简称《论要》)一文,提出,对于自主性地方性法规,应统一使用“条例”的名称;对于执行性地方性法规,其名称统一为“施行细则”。本文不同意这些观点,现就地方性法规的名称规范化问题提出以下拙见,与周伟同志商榷。一、关于自主性法规对自主性法规,《论要》主张一律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