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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先生 34岁 商人
【诉说】我是通过相亲认识她的,有过一段热恋,但非常短暂。两个月时,她怀孕了,当然,错都在我,我必须担责,便跟她说,有两项可选,一是做掉,二是结婚生下来。她不表态,只是哭,让我又烦又觉得不可理喻。
折腾了一个多月,胚胎竟然停止发育,不堕胎都不行了。入院后,女友妈妈一见我就不停地唠叨,“男人都不是好东西”“都是你干的好事”,还恶狠狠地说:“我女儿康复后,不许你再碰她,就算结婚,半年内也不许碰。否则,就告你强奸!”
本来,我是满怀愧疚的,24小时照顾女友,花了两万多元也没嫌贵,还想跟她处上仨俩月就结婚。可听女友妈妈这么一说,愧疚中平添一丝疑惑,感觉这个女人是个事事不吃亏的主,绝非善茬儿。
女友身体无大碍后出院了。临走时,医生说她患有轻度宫颈糜烂,过段时间,最好回来做一下激光治疗。医生还说,成年后,女人差不多都有这种情况,不要有心理负担。可女友妈妈一听就炸了,当着那么多的人,又把我损一顿,说趁是轻度,必须回来治。你出的两万元已经花光了,再治疗,还得出3000元。
我二话没说,立马往她卡里打了1万元,她收到后在电话里说:“这是不注意个人卫生才导致她受这个罪,你可得娶她呀,她在你手里掉价了,你得管她一辈子。”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没了退路。没谈几天像样的恋爱,更没来得及做必经的性格磨合,女友就跟我登记了。没出我的意料,当初那个朴素干净的女孩,说变脸就变脸,把登记视为一把刀,要么她自杀,要么她杀我。
那天晚上,她妈妈在电话里说:“登完记就得张罗建小家了。我们可没钱,女儿一个大闺女给了你,就是最大的聘礼了。我相中一套房,在地铁边,虽然是二手的,但90平,还带个阁楼,装修成两个朝阳的卧室,白给的,加起来有120平,才要价53万。你买下吧,一下拿不出这么多现金,就贷款呗。你收入不错,一个月扣点也不算什么。”
我无言以对,短短三个月,就这么定了终身?当然,如果是非常满意的姑娘,别说三个月,就是三天我也不打奔儿。可眼前这位,或者说,是身后那个讲话刻薄,事事算计不吃亏的妈,我真的十分犹豫。不同意吧,这个女人真能干出告我强奸这样的事。出院那天,她面朝女儿,其实是跟我在说:“把诊断、发票什么的都保管好,这可是证据,一个女孩子为男人受罪的证据。”
我倒不怕被起诉,若真那样,相信法官也不会那么昏庸。只是,这脸我丢不起,精神头更是陪不起。所以,妥协吧,毕竟我有错,谁让自己那么没脸、不自控,把一个女孩弄到这份儿上,不娶也太缺德了。
思来想去我决定贷款买下这套房。付完首付,背上20万的债。我刚想静一静,女友妈妈又来电了,她说办房产证时,必须加上女儿的名字。我说首付是我家出的钱,还贷还是我在做,我们已经登记,是合法夫妻了,这房属婚后购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何必加上她的名呢?
这女人反问:既然都是共同财产了,为啥不共同署名?我倒抽一口气,得,继续让步吧。就这样,我跟女友是她进一步,我就让一步。在装修、购物,甚至婚典礼金的分配上,她和她妈妈简直算到了骨头里,根本没把我当成是共度一生的丈夫,而是把我视作买家,或者摇钱树,尽可能地多摇钱、多讲价。
我是明知是坑也得往里跳了。但强扭的瓜不甜,经济上处处被压榨,精神上时时要挨恶言冷语。这样的婚姻,从开始就决定了分手结局,维持不足一年半就散了。我一共损失了62万,真是花钱买劫呀。
【诉说】我是通过相亲认识她的,有过一段热恋,但非常短暂。两个月时,她怀孕了,当然,错都在我,我必须担责,便跟她说,有两项可选,一是做掉,二是结婚生下来。她不表态,只是哭,让我又烦又觉得不可理喻。
折腾了一个多月,胚胎竟然停止发育,不堕胎都不行了。入院后,女友妈妈一见我就不停地唠叨,“男人都不是好东西”“都是你干的好事”,还恶狠狠地说:“我女儿康复后,不许你再碰她,就算结婚,半年内也不许碰。否则,就告你强奸!”
本来,我是满怀愧疚的,24小时照顾女友,花了两万多元也没嫌贵,还想跟她处上仨俩月就结婚。可听女友妈妈这么一说,愧疚中平添一丝疑惑,感觉这个女人是个事事不吃亏的主,绝非善茬儿。
女友身体无大碍后出院了。临走时,医生说她患有轻度宫颈糜烂,过段时间,最好回来做一下激光治疗。医生还说,成年后,女人差不多都有这种情况,不要有心理负担。可女友妈妈一听就炸了,当着那么多的人,又把我损一顿,说趁是轻度,必须回来治。你出的两万元已经花光了,再治疗,还得出3000元。
我二话没说,立马往她卡里打了1万元,她收到后在电话里说:“这是不注意个人卫生才导致她受这个罪,你可得娶她呀,她在你手里掉价了,你得管她一辈子。”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没了退路。没谈几天像样的恋爱,更没来得及做必经的性格磨合,女友就跟我登记了。没出我的意料,当初那个朴素干净的女孩,说变脸就变脸,把登记视为一把刀,要么她自杀,要么她杀我。
那天晚上,她妈妈在电话里说:“登完记就得张罗建小家了。我们可没钱,女儿一个大闺女给了你,就是最大的聘礼了。我相中一套房,在地铁边,虽然是二手的,但90平,还带个阁楼,装修成两个朝阳的卧室,白给的,加起来有120平,才要价53万。你买下吧,一下拿不出这么多现金,就贷款呗。你收入不错,一个月扣点也不算什么。”
我无言以对,短短三个月,就这么定了终身?当然,如果是非常满意的姑娘,别说三个月,就是三天我也不打奔儿。可眼前这位,或者说,是身后那个讲话刻薄,事事算计不吃亏的妈,我真的十分犹豫。不同意吧,这个女人真能干出告我强奸这样的事。出院那天,她面朝女儿,其实是跟我在说:“把诊断、发票什么的都保管好,这可是证据,一个女孩子为男人受罪的证据。”
我倒不怕被起诉,若真那样,相信法官也不会那么昏庸。只是,这脸我丢不起,精神头更是陪不起。所以,妥协吧,毕竟我有错,谁让自己那么没脸、不自控,把一个女孩弄到这份儿上,不娶也太缺德了。
思来想去我决定贷款买下这套房。付完首付,背上20万的债。我刚想静一静,女友妈妈又来电了,她说办房产证时,必须加上女儿的名字。我说首付是我家出的钱,还贷还是我在做,我们已经登记,是合法夫妻了,这房属婚后购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何必加上她的名呢?
这女人反问:既然都是共同财产了,为啥不共同署名?我倒抽一口气,得,继续让步吧。就这样,我跟女友是她进一步,我就让一步。在装修、购物,甚至婚典礼金的分配上,她和她妈妈简直算到了骨头里,根本没把我当成是共度一生的丈夫,而是把我视作买家,或者摇钱树,尽可能地多摇钱、多讲价。
我是明知是坑也得往里跳了。但强扭的瓜不甜,经济上处处被压榨,精神上时时要挨恶言冷语。这样的婚姻,从开始就决定了分手结局,维持不足一年半就散了。我一共损失了62万,真是花钱买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