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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4年卫生部、教育部颁发的《我国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和2005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通知精神,卫生类职业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办学条件,面向医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开设药学专业。在办学过程中如何体现药学专业特色、确保办学质量,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是当前卫生类职业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