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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八部委联合印发通知,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