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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经济二元化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学龄前儿童沦为了留守儿童,尤其在某些贫困地区。加上自身特点和所处社会地位的劣势性,其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学校等有关部门和制度的切实保护。又因历史局限性等因素,立法思维有很强的私法局限性。鉴于此种情形,本文旨在从健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必要性出发,通过剖析与借鉴国际通行的监护模式,试图对我国未成年人监护权制度的构建提出合理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