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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关于这次最新修订的课程标准[1],在“学科课程标准”的四项修订中,最亮眼的一项莫过于“凝练了学科核心素养”[2]。“学科核心素养”是这次新修订课标的核心内容,它贯穿始终,所有的修订都紧紧围绕学科核心素养展开。新课标的学科核心素养部分具有全面性与准确性的特点,四个维度的指標:语言、思维、审美、文化,几乎涵盖了语文教育所有的内容,十分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高中语文 课程标准 核心素养
一.关于四个维度的两种理解方法
按课标,高中语文学科核心素养一共包括四个方面:“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
笔者认为这四个维度有两种理解方法,一种是线性的、有层次的、程度和要求逐渐上升的递进式线性结构;另一种是“以一引三”的散射式发散结构。
这两种理解方式,其本质都是一样的,都要求将第一个维度“语言建构与运用”作为基础,由此线性地往下递进或是发散地引出其他三个层面。下面将具体谈谈笔者对于这四个维度的理解。
二.高中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具体内涵解读
(1)第一维度,“语言建构与运用”
第一个维度“语言建构与运用”,其最终所指应当落在“能力”二字上,这种能力是一种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包括掌握我国语言文字特点及其运用规律,同时能够正确合理地运用它进行交流沟通,无论是口头还是书写。说白了,这个层面可以简单理解为就“语文”本身而言,就是单纯的语言层面的构建与运用,是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不涉及抽象的思维与审美等层面。
可以说,这一层面是语文核心素养的主体,也是整个语文核心素养结构系统的基础。正如新课标所言,“语言建构与运用是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基础,在语文课程中,学生的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都是以语言的建构与运用为基础,并在学生个体言语经验发展过程中得以实现的。”[3]
语言是“思维发展”的工具,语言不仅仅是人类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重要的思维工具,语言的发展与思维的发展相互依存,相辅相成。没有语言是无逻辑的,凡是语言皆有其表达者背后的思维存在,这是区别动物的呻吟嚎叫的。思维能力的提升必将促进语言的表达、理解与运用,语言的运用能力提升,也促进了思维能力的发展与思维品质的提升。
语言是“文学审美”的客体,审美的对象正是语言作品。语言艺术的鉴赏、文学作品的评价、审美经验的表现都离不开语言。语言运用能力的形成和发展也促进了“文学审美”的发展,提高了“文学审美”的水平。
语言是“文化理解”的载体,学生是通过语言文字来了解民族文化的,在语言文字的学习过程中形成文化的积淀,也是通过语言文字来表达对民族文化的理解和认同的。学生语言运用能力的发展能够促进“文化理解”的形成和发展。
至此,足以见第一维度“语言建构与运用”其基础性的重要地位。
(2)第二维度,“思维发展与提升”
第二维度“思维发展与提升”,在语言构建与运用的基础上,提升思维发展与思维品质,这是对于学生生理成长的客观要求,任何学科都应具备这样的特点。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有学者认为“思维不是语文核心素养的构成要素”[4]。首先,语言与思维虽然“存在密切的关系,语言是思维的载体,是其物质外壳,人类的抽象思维都是在语言的基础上进行的。语文教学主要是语言教学,在这一过程中,不可能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但种种思维品质的提升“都是建立在语言载体之上的,是通过语言学习而获得的,不能脱离语言而存在”。“思维的培养已经蕴含在语言的发展之中了”。其次,“虽然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思维力有所发展与提升,但我们并没有以此作为目的来培养。”即使我们想要去培养学生的思维力,我们也没有确切的培养方法,无论是“把阅读教学上成思维训练课,还是把写作教学上成思维训练课”,显然都是不合适的。最后,“基础教育阶段的课程都在作用于学生思维的发展”,“而我们的语文学科对思维的贡献却很难界定的。”所以,我们的语文学科不要再“大包大揽”了,应卸掉自身的包袱。“语文能做好语文自己就已经达成自己的使命了。”
对于该观点,我认为是合理的,若让我写学科核心素养,我想我亦不会将其写入其中。确实,思维的提升已经蕴含在语言的发展中了,且我们的确是没有确切的语文培养方法去提升思维的,“大包大揽”地将思维写入核心素养,确实有点显得盲目性。正如上文所言,对于思维的提升,任何学科都应具备这样的特点,这是范式的,普遍的,而不是语言学科核心的、特有的。
(3)第三维度和第四维度,“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
至于第三维度和第四维度,“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这是应该写入学科核心素养当中的,也是语文学科非常具有代表性的特点。
在语文学习的过程中,学生通过阅读优秀的文学作品,品味其语言艺术,能够感受到语言美、形象美、情感美,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应该具备一定欣赏文学作品的能力。在这一过程中也蕴含着丰富的情感,学生能体会到祖国语言文字独特的美,激发学生对语言文字的热爱之情。鉴赏和评价文学作品,形成自己的审美体验,既能促进语言运用能力的形成,又是具有良好的语言运用能力的表现。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新课标对于“审美”的要求,不止停留于“审美鉴赏”,还提出了更高一层次的“创造”的要求,不光学生能发现美,鉴赏美,还要能将这些感悟和理解内化,从而去创造美,表达美。这便对“审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基础教育阶段的语文教育应该使学生具备这一素养。
但是,“审美”的内涵是丰富的,对这一指标要界定到语文学科具体的领域,才能突出语文学科的育人价值。且该维度的表述是存在逻辑问题的,“审美鉴赏与创造”,鉴赏本身就包含在审美范畴内了。当然,这一点自然是吹毛求疵了。
关键词:高中语文 课程标准 核心素养
一.关于四个维度的两种理解方法
按课标,高中语文学科核心素养一共包括四个方面:“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
笔者认为这四个维度有两种理解方法,一种是线性的、有层次的、程度和要求逐渐上升的递进式线性结构;另一种是“以一引三”的散射式发散结构。
这两种理解方式,其本质都是一样的,都要求将第一个维度“语言建构与运用”作为基础,由此线性地往下递进或是发散地引出其他三个层面。下面将具体谈谈笔者对于这四个维度的理解。
二.高中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具体内涵解读
(1)第一维度,“语言建构与运用”
第一个维度“语言建构与运用”,其最终所指应当落在“能力”二字上,这种能力是一种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包括掌握我国语言文字特点及其运用规律,同时能够正确合理地运用它进行交流沟通,无论是口头还是书写。说白了,这个层面可以简单理解为就“语文”本身而言,就是单纯的语言层面的构建与运用,是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不涉及抽象的思维与审美等层面。
可以说,这一层面是语文核心素养的主体,也是整个语文核心素养结构系统的基础。正如新课标所言,“语言建构与运用是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基础,在语文课程中,学生的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都是以语言的建构与运用为基础,并在学生个体言语经验发展过程中得以实现的。”[3]
语言是“思维发展”的工具,语言不仅仅是人类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重要的思维工具,语言的发展与思维的发展相互依存,相辅相成。没有语言是无逻辑的,凡是语言皆有其表达者背后的思维存在,这是区别动物的呻吟嚎叫的。思维能力的提升必将促进语言的表达、理解与运用,语言的运用能力提升,也促进了思维能力的发展与思维品质的提升。
语言是“文学审美”的客体,审美的对象正是语言作品。语言艺术的鉴赏、文学作品的评价、审美经验的表现都离不开语言。语言运用能力的形成和发展也促进了“文学审美”的发展,提高了“文学审美”的水平。
语言是“文化理解”的载体,学生是通过语言文字来了解民族文化的,在语言文字的学习过程中形成文化的积淀,也是通过语言文字来表达对民族文化的理解和认同的。学生语言运用能力的发展能够促进“文化理解”的形成和发展。
至此,足以见第一维度“语言建构与运用”其基础性的重要地位。
(2)第二维度,“思维发展与提升”
第二维度“思维发展与提升”,在语言构建与运用的基础上,提升思维发展与思维品质,这是对于学生生理成长的客观要求,任何学科都应具备这样的特点。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有学者认为“思维不是语文核心素养的构成要素”[4]。首先,语言与思维虽然“存在密切的关系,语言是思维的载体,是其物质外壳,人类的抽象思维都是在语言的基础上进行的。语文教学主要是语言教学,在这一过程中,不可能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但种种思维品质的提升“都是建立在语言载体之上的,是通过语言学习而获得的,不能脱离语言而存在”。“思维的培养已经蕴含在语言的发展之中了”。其次,“虽然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思维力有所发展与提升,但我们并没有以此作为目的来培养。”即使我们想要去培养学生的思维力,我们也没有确切的培养方法,无论是“把阅读教学上成思维训练课,还是把写作教学上成思维训练课”,显然都是不合适的。最后,“基础教育阶段的课程都在作用于学生思维的发展”,“而我们的语文学科对思维的贡献却很难界定的。”所以,我们的语文学科不要再“大包大揽”了,应卸掉自身的包袱。“语文能做好语文自己就已经达成自己的使命了。”
对于该观点,我认为是合理的,若让我写学科核心素养,我想我亦不会将其写入其中。确实,思维的提升已经蕴含在语言的发展中了,且我们的确是没有确切的语文培养方法去提升思维的,“大包大揽”地将思维写入核心素养,确实有点显得盲目性。正如上文所言,对于思维的提升,任何学科都应具备这样的特点,这是范式的,普遍的,而不是语言学科核心的、特有的。
(3)第三维度和第四维度,“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
至于第三维度和第四维度,“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这是应该写入学科核心素养当中的,也是语文学科非常具有代表性的特点。
在语文学习的过程中,学生通过阅读优秀的文学作品,品味其语言艺术,能够感受到语言美、形象美、情感美,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应该具备一定欣赏文学作品的能力。在这一过程中也蕴含着丰富的情感,学生能体会到祖国语言文字独特的美,激发学生对语言文字的热爱之情。鉴赏和评价文学作品,形成自己的审美体验,既能促进语言运用能力的形成,又是具有良好的语言运用能力的表现。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新课标对于“审美”的要求,不止停留于“审美鉴赏”,还提出了更高一层次的“创造”的要求,不光学生能发现美,鉴赏美,还要能将这些感悟和理解内化,从而去创造美,表达美。这便对“审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基础教育阶段的语文教育应该使学生具备这一素养。
但是,“审美”的内涵是丰富的,对这一指标要界定到语文学科具体的领域,才能突出语文学科的育人价值。且该维度的表述是存在逻辑问题的,“审美鉴赏与创造”,鉴赏本身就包含在审美范畴内了。当然,这一点自然是吹毛求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