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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纵观国内外的医院管理制度,我们很容易看到外国在医院管理制度上的先进之举和可取之处,相反的,也就不难发现我国医院管理制度方面存在许多不足。本文拟从政府对医院的监督和管理管、社会的医疗保险制度、和当前的医患关系三个方面简要介绍德国的医院管理制度,期望从中吸收借鉴,并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扬长避短,探索出完善我国医院管理制度的可行对策。
关键词:医院管理;医院管理制度;启示
一、德国医院管理制度的优点
(一)政府对医院监管到位
德国是资本主义联邦制国家,所以其医院管理实行的是分权管理决策,即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管理上分权决策。德国的医院主要有公立医院、特殊型医院、教学医院和其他医院四种类别。不同类型的医院所有权各有不同。如公立医院归属于各级地方政府,特殊类型医院归联邦政府,教学医院归州政府,其他医院则分属于市、县或镇等各级政府。德国政府及其政府部门各司其职,对医疗卫生事业进行监管和支持。
(二)健全的医疗保险制度
德国能够拥有高水平的医院管理,健全的医疗保险制度功不可没。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实施医疗保险的国家之一[1]。以法定医疗保险税款配置制度和私人医疗保险资本抵补制度同时存在为特点的健康保险制度是德国卫生保障体制的基础。在德国,所有的社会从业人员,如果你的工资收入低于国家法律规定的收入水平,你就必须选择法定医疗保险;当你的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国家法律规定的收入水平即保险义务范围时,你可以选择参加法定医疗保险或者私人医疗保险。
(三)和谐的医患关系
在我国,杀医砍医事件时有发生,医患矛盾日趋尖锐,这令众多立志成为医疗服务者的人望而却步。反观国外,在德国,这样的情况几乎从未有过。德国的医患关系非常和谐,很少发生医疗纠纷事件,即使有个别的投诉,也可通过医院管理层的协商得以妥善解决,除此之外,患者也可以向该国的医师协会投诉,这样也能很好的解决,基本上不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2]。
二、对我国的启示
(一)合理分配政府权力,强化地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作用
鉴于此,我国的各级地方政府应明确自身对公立医院的产权,将医院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纳入政府的财政加以管理,对于各公立医院的工作人员则应由各级地方政府按着本政府的雇员进行管理。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医疗卫生体制也要随之进行改革。
(二)转变政府职能,调整政府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角色和职能定位
德国医院在财政、人事等方面拥有较大的自主权,这是由于在德国,疾病基金会负责补偿医院的运营成本,且疾病基金会所出的资金主要应用于医院的自治甚至公司化管理。除此之外,因为德国政府在医疗服务市场中引入了竞争机制,所以德国的公立医院实际上是一个自负盈亏的实体。通过以上方式,大大加强了医院经营者及其雇员的责任感,这极大的促进了德国医院的发展。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德国,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国执政党的宗旨,因此我国的医院特别是公立医院应将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放在首位。所以我们应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来发展我国的卫生医疗事业,万不可完全照搬德国的公司化管理体制。
(三)结合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服务支付制度
目前,我国的医疗服务支付方式主要是按项目付费,按项目付费的缴费方式极易产生诱导需求,非常不利于医疗和卫生总费用的控制。我国卫生、社保等有关部门可借鉴德国2004年开始实施的以积极促进门诊治疗来减少患者住院天数从而抑制的 G- DRGs( Germany- Diagnosis Related Groups)改革的相关经验,改革医疗服务的支付方式。
(四)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建立良好的服务机制
虽然以病人为本的口号在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已提倡多年,但大多还停留在紧作为一种策略和宣传手段层面,尚未真正落到实处,“医院人性化服务”水平与国外医院相比较仍有一定的差距。德国的公立医院从医院环境、医院基础设施、诊疗服务质量等方面切实为患者全方位考虑,并且在不断的完善提高。只有这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以病人為中心”。我国医院也应该从以上各方面出发,树立应患者所需、为患者所想的“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探索并建立良好的服务机制,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参考文献:
[1] European Observatory on Health Care System.Health Care System in trranstion-Germany[M].Copenhagen,Denmark: European Observatory on Heahh Care System in 2000,2000: 81-89.
[2]张友定,金玲.谈德国医院的管理体制[J].卫生经济研究,2003(7):29-29.
[3]郝敏,王璞,唐锦辉.德国医院管理体制对我国医院管理的启示[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11,18(8):798-800.
关键词:医院管理;医院管理制度;启示
一、德国医院管理制度的优点
(一)政府对医院监管到位
德国是资本主义联邦制国家,所以其医院管理实行的是分权管理决策,即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管理上分权决策。德国的医院主要有公立医院、特殊型医院、教学医院和其他医院四种类别。不同类型的医院所有权各有不同。如公立医院归属于各级地方政府,特殊类型医院归联邦政府,教学医院归州政府,其他医院则分属于市、县或镇等各级政府。德国政府及其政府部门各司其职,对医疗卫生事业进行监管和支持。
(二)健全的医疗保险制度
德国能够拥有高水平的医院管理,健全的医疗保险制度功不可没。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实施医疗保险的国家之一[1]。以法定医疗保险税款配置制度和私人医疗保险资本抵补制度同时存在为特点的健康保险制度是德国卫生保障体制的基础。在德国,所有的社会从业人员,如果你的工资收入低于国家法律规定的收入水平,你就必须选择法定医疗保险;当你的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国家法律规定的收入水平即保险义务范围时,你可以选择参加法定医疗保险或者私人医疗保险。
(三)和谐的医患关系
在我国,杀医砍医事件时有发生,医患矛盾日趋尖锐,这令众多立志成为医疗服务者的人望而却步。反观国外,在德国,这样的情况几乎从未有过。德国的医患关系非常和谐,很少发生医疗纠纷事件,即使有个别的投诉,也可通过医院管理层的协商得以妥善解决,除此之外,患者也可以向该国的医师协会投诉,这样也能很好的解决,基本上不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2]。
二、对我国的启示
(一)合理分配政府权力,强化地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作用
鉴于此,我国的各级地方政府应明确自身对公立医院的产权,将医院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纳入政府的财政加以管理,对于各公立医院的工作人员则应由各级地方政府按着本政府的雇员进行管理。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医疗卫生体制也要随之进行改革。
(二)转变政府职能,调整政府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角色和职能定位
德国医院在财政、人事等方面拥有较大的自主权,这是由于在德国,疾病基金会负责补偿医院的运营成本,且疾病基金会所出的资金主要应用于医院的自治甚至公司化管理。除此之外,因为德国政府在医疗服务市场中引入了竞争机制,所以德国的公立医院实际上是一个自负盈亏的实体。通过以上方式,大大加强了医院经营者及其雇员的责任感,这极大的促进了德国医院的发展。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德国,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国执政党的宗旨,因此我国的医院特别是公立医院应将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放在首位。所以我们应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来发展我国的卫生医疗事业,万不可完全照搬德国的公司化管理体制。
(三)结合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服务支付制度
目前,我国的医疗服务支付方式主要是按项目付费,按项目付费的缴费方式极易产生诱导需求,非常不利于医疗和卫生总费用的控制。我国卫生、社保等有关部门可借鉴德国2004年开始实施的以积极促进门诊治疗来减少患者住院天数从而抑制的 G- DRGs( Germany- Diagnosis Related Groups)改革的相关经验,改革医疗服务的支付方式。
(四)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建立良好的服务机制
虽然以病人为本的口号在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已提倡多年,但大多还停留在紧作为一种策略和宣传手段层面,尚未真正落到实处,“医院人性化服务”水平与国外医院相比较仍有一定的差距。德国的公立医院从医院环境、医院基础设施、诊疗服务质量等方面切实为患者全方位考虑,并且在不断的完善提高。只有这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以病人為中心”。我国医院也应该从以上各方面出发,树立应患者所需、为患者所想的“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探索并建立良好的服务机制,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参考文献:
[1] European Observatory on Health Care System.Health Care System in trranstion-Germany[M].Copenhagen,Denmark: European Observatory on Heahh Care System in 2000,2000: 81-89.
[2]张友定,金玲.谈德国医院的管理体制[J].卫生经济研究,2003(7):29-29.
[3]郝敏,王璞,唐锦辉.德国医院管理体制对我国医院管理的启示[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11,18(8):79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