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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1日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四部委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外资非正常撤离进行严厉打击。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继续蔓延的情况下,出台《指引》不仅有重要现实意义,而且也对完善外资退出时的法律保障机制有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