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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健康理念逐渐被广大人民群众重视起来,人们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之外,对体育消费等高层次需求比重有所上升,体育社团在这种大环境下逐渐发展起来,日益成为全民健身的主要载体,特别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召开,更是大大促进了体育事业的发展,体育社团逐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健身娱乐的主要选择之一,本文重点回顾了我国体育社团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我国;体育社团;发展历程
我国体育社团作为非政府组织的一员,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健康理念的逐渐提升,其作用和地位越来越受到重视,对发展我国体育事业、改善民众的身心健康、和谐社会关系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形势下,随着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学术界对体育社团的研究也进入了实质性的发展阶段,研究的视角除了对有关社团基本的概念、地位、功能和特征等基本问题研究外,对其现状和未来发展也进入深化阶段。长期以来,我国体育社团大部分是由政府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政府附属”的特点比较明显,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不可避免的带来一系列现实问题,现状怎么看,未来怎么改革等现实问题摆在广大体育学者面前。
一、体育社团的概念界定
学术界关于体育社团概念的界定,说法不一,多是以国家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基本依据。
1994年吴云峰在《关于发挥体育功能推进社团体育社会化的探讨》首先提出了体育社团这一名词,随后卢元镇在《论中国体育社团》对体育社团的研究起到开创性的作用,可谓是奠基之作。
1998年国家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公民自愿组织、非营利性、社会性是其鲜明的三大特点。
许多专家学者,如顾渊彦在《体育社会学》中认为“体育社团是以体育实践为主要目的而自发地或人为地组织起来的具有共同的行为规范和情感的人们的集合”;崔丽丽认为“体育社团是一种社会组织,即执行一定的体育职能、完成特定的体育目标、有计划地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群体”。卢元镇在他的著作《体育社会学》一书中将体育社团概括为:“社会团体,简称社团,就是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相聚而成的互益组织,体育社团就是以体育运动为目的或活动内容的社会组织。”等等,在民间也有很多不同的称呼,如“民间体育组织”、“非营利体育组织”、“非政府体育组织”等。
总之,笔者认为,体育社团是具有相同体育爱好的公民为实现共同的意愿,自愿发起的,按照一定的规章制度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我国体育社团的发展历程
我国体育社团发展的历史要追溯到封建社会末期,虽然当时没有专门称谓的体育社团出现,但是我们在电视上经常看到的精武门、拳术社、武术会等等,在某成程度上可以看作是我国体育社团发展的最初形态。因为他们有自己的规章制度、非营利性、具有特定体育爱好的会员等等,具备了体育社团所具有的基本属性和特点。体育社团真正意义上的起步与发展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
1.第一阶段(1949年-1978年):政府附属式的发展
1949年新中国成立,政府专门对体育社团进行了清理和整顿,将具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一批团体清理出去,净化了体育社团的队伍。由于新中国建设之初,我国实行高度的计划经济,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各种体育协会、体育联谊会、体育学术研究组织陆陆续续建立起来。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大背景下,政府对体育社团也实行高度集中的行政型体育管理。随着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中苏关系恶化、三年自然灾害、到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社团受到中国政治氛围的影响,陷入了停滞阶段。总之这一时期,体育社团的运行完全依附于政府,仅仅充当或扮演了其下属机构的角色。
2.第二阶段(1978年-1992年):依附领导式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决定,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转变,从开始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1984年提出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加强市场调节,到1992年提出社会主体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我们开始真正走向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在这一时期,民间的各种组织团体得到快速的发展,活动领域不断扩展,在市场调节的作用下,许多民间资本的涌入,启动了民间组织发展的经济动力,社团不再是严格意义上政府的附属品,社团严重依附于政府的隶属型领导关系被打破,一些社会团体开始从政府机构中分离出来,在社会公益体育事业中发挥着日益明显的作用。政府引领,社团自主运行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这种依附领导式的发展成为这一阶段的重要特征。
3.第三阶段(1992年至今)合作交流式的发展
随着民间资本的日益雄厚和体育社团运作的日益规范,民间体育社团自主运作的独立性越来越强。随着民众需求的日益提升,体育社团的种类越来越齐全,内容越来越丰富,运行原来越正规。随着中国公民健康意识的不断加强,民间组织承担社会责任的责任心逐渐强烈,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下,中国的体育社团等民间组织又掀起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在这种情况下,社团与政府需要建立新型的合作关系,一方面,社团需要政府的行政审批和法律保护,另一方面,政府需要社团对民众资源的掌握;两者之间合作交流式的发展将是目前和未来的主流。
作者简介:
马小平(1958~ ),女,北京人,中央财经大学体育经濟与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体育管理与教学工作。
关键词:我国;体育社团;发展历程
我国体育社团作为非政府组织的一员,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健康理念的逐渐提升,其作用和地位越来越受到重视,对发展我国体育事业、改善民众的身心健康、和谐社会关系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形势下,随着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学术界对体育社团的研究也进入了实质性的发展阶段,研究的视角除了对有关社团基本的概念、地位、功能和特征等基本问题研究外,对其现状和未来发展也进入深化阶段。长期以来,我国体育社团大部分是由政府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政府附属”的特点比较明显,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不可避免的带来一系列现实问题,现状怎么看,未来怎么改革等现实问题摆在广大体育学者面前。
一、体育社团的概念界定
学术界关于体育社团概念的界定,说法不一,多是以国家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基本依据。
1994年吴云峰在《关于发挥体育功能推进社团体育社会化的探讨》首先提出了体育社团这一名词,随后卢元镇在《论中国体育社团》对体育社团的研究起到开创性的作用,可谓是奠基之作。
1998年国家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公民自愿组织、非营利性、社会性是其鲜明的三大特点。
许多专家学者,如顾渊彦在《体育社会学》中认为“体育社团是以体育实践为主要目的而自发地或人为地组织起来的具有共同的行为规范和情感的人们的集合”;崔丽丽认为“体育社团是一种社会组织,即执行一定的体育职能、完成特定的体育目标、有计划地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群体”。卢元镇在他的著作《体育社会学》一书中将体育社团概括为:“社会团体,简称社团,就是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相聚而成的互益组织,体育社团就是以体育运动为目的或活动内容的社会组织。”等等,在民间也有很多不同的称呼,如“民间体育组织”、“非营利体育组织”、“非政府体育组织”等。
总之,笔者认为,体育社团是具有相同体育爱好的公民为实现共同的意愿,自愿发起的,按照一定的规章制度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我国体育社团的发展历程
我国体育社团发展的历史要追溯到封建社会末期,虽然当时没有专门称谓的体育社团出现,但是我们在电视上经常看到的精武门、拳术社、武术会等等,在某成程度上可以看作是我国体育社团发展的最初形态。因为他们有自己的规章制度、非营利性、具有特定体育爱好的会员等等,具备了体育社团所具有的基本属性和特点。体育社团真正意义上的起步与发展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
1.第一阶段(1949年-1978年):政府附属式的发展
1949年新中国成立,政府专门对体育社团进行了清理和整顿,将具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一批团体清理出去,净化了体育社团的队伍。由于新中国建设之初,我国实行高度的计划经济,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各种体育协会、体育联谊会、体育学术研究组织陆陆续续建立起来。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大背景下,政府对体育社团也实行高度集中的行政型体育管理。随着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中苏关系恶化、三年自然灾害、到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社团受到中国政治氛围的影响,陷入了停滞阶段。总之这一时期,体育社团的运行完全依附于政府,仅仅充当或扮演了其下属机构的角色。
2.第二阶段(1978年-1992年):依附领导式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决定,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转变,从开始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1984年提出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加强市场调节,到1992年提出社会主体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我们开始真正走向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在这一时期,民间的各种组织团体得到快速的发展,活动领域不断扩展,在市场调节的作用下,许多民间资本的涌入,启动了民间组织发展的经济动力,社团不再是严格意义上政府的附属品,社团严重依附于政府的隶属型领导关系被打破,一些社会团体开始从政府机构中分离出来,在社会公益体育事业中发挥着日益明显的作用。政府引领,社团自主运行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这种依附领导式的发展成为这一阶段的重要特征。
3.第三阶段(1992年至今)合作交流式的发展
随着民间资本的日益雄厚和体育社团运作的日益规范,民间体育社团自主运作的独立性越来越强。随着民众需求的日益提升,体育社团的种类越来越齐全,内容越来越丰富,运行原来越正规。随着中国公民健康意识的不断加强,民间组织承担社会责任的责任心逐渐强烈,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下,中国的体育社团等民间组织又掀起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在这种情况下,社团与政府需要建立新型的合作关系,一方面,社团需要政府的行政审批和法律保护,另一方面,政府需要社团对民众资源的掌握;两者之间合作交流式的发展将是目前和未来的主流。
作者简介:
马小平(1958~ ),女,北京人,中央财经大学体育经濟与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体育管理与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