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创业投资,无论采取有限合伙制,还是公司制,就其本质而言,都是投资人出于对基金管理团队的专业水平、管理能力的信赖,将资金委托给管理团队管理。可以说,投资人对管理团队的信赖是创业投资行业安身立命的根本。从法律上看,管理团队对投资人负有信义义务,必须忠诚、谨慎地为投资人提供专业服务。如何赢得投资者的信赖?我们认为,基金管理团队必须建立以信义义务为标准的自律机制,处理好下列基金运营的三个关键环节。
一、资金募集依法合规
募集资金是所有创投基金的基础性工作,是基金得以设立运营的基本前提。这个过程既是资金募集、基金设立的过程,也是管理团队与投资者了解接触、深入沟通,取得投资者信任,并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教育的过程。但是,在近年基金发行火爆的形势下,有一些所谓的投资公司追求短期利益,通过虚假承诺、高息回报等手段设下圈钱骗局,欺诈投资者,不仅给广大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更严重损害了创业投资行业的声誉,给这个尚处于蹒跚学步阶段的新兴行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害。今年以来,原来的所谓“私募天堂”天津爆发了若干起非法募资引发的群体事件,值得每个创投人士深深警醒。特别在目前,当整个创投行业面临募资难的挑战时,我们更需要将依法合规作为自律的准绳,不能越非法集资的雷池一步。
二、项目投资控制风险
创业投资属于“高风险、高回报”行业,但是一旦风险失控、项目失败,所谓的“高回报”也就无从谈起。忽视风险的投资决策犹如在悬崖边漫步的盲人,后果不堪设想。
项目投资中的风险基本可以分为两方面。其一,投资团队知识短板和项目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其二,管理团队逆向选择。在投资压力下,管理团队有着作出过于乐观倾向的投资选择,甚至发生合谋的道德风险。如何防免这些风险?投资决策委员会为控制这些风险提供了重要进路。委员会制不仅能够集思广益,汇集多方面专业人士的智慧,克服知识短板,其集体决策机制也能抑制逆向选择问题及道德风险。可以说,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创投基金一个重要的自律机制和行之有效的风控机制措施。
就高达资本而言,永远把资金的安全性放在第一位,其次才是流动性和收益性。
三、基金运营避免利益冲突
创业投资基金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冲突是多维度的,不仅存在于管理团队与投资人之间,也存在于管理团队管理的多只基金之间,甚至存在于基金与被投资企业之间。
首先,管理团队可能不勤勉尽责管理基金或者多额度使用管理费用,损害投资人利益;其次,多只基金在面对同一个投资机会时,面临着如何分配投资机会和投资额度问题;再次,基金追求短期上市与被投资企业追求长期发展之间可能存在冲突。
化解这些利益冲突的关键是“基金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和“公开透明”原则。管理团队对投资人的信义义务是最首要的义务,一切问题的解决应以此为核心,管理团队的利益让位于投资人。在重要问题上,确保信息披露清楚、完整、公平,不产生误导。只有如此,才能确保创业投资基金值得信赖的专业地位。
项目成败只是一时得失,只有上述自律机制在整个行业中蔚然成风时,中国年轻又有生命力的创业投资业才能迎来真正发展的明天。
一、资金募集依法合规
募集资金是所有创投基金的基础性工作,是基金得以设立运营的基本前提。这个过程既是资金募集、基金设立的过程,也是管理团队与投资者了解接触、深入沟通,取得投资者信任,并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教育的过程。但是,在近年基金发行火爆的形势下,有一些所谓的投资公司追求短期利益,通过虚假承诺、高息回报等手段设下圈钱骗局,欺诈投资者,不仅给广大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更严重损害了创业投资行业的声誉,给这个尚处于蹒跚学步阶段的新兴行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害。今年以来,原来的所谓“私募天堂”天津爆发了若干起非法募资引发的群体事件,值得每个创投人士深深警醒。特别在目前,当整个创投行业面临募资难的挑战时,我们更需要将依法合规作为自律的准绳,不能越非法集资的雷池一步。
二、项目投资控制风险
创业投资属于“高风险、高回报”行业,但是一旦风险失控、项目失败,所谓的“高回报”也就无从谈起。忽视风险的投资决策犹如在悬崖边漫步的盲人,后果不堪设想。
项目投资中的风险基本可以分为两方面。其一,投资团队知识短板和项目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其二,管理团队逆向选择。在投资压力下,管理团队有着作出过于乐观倾向的投资选择,甚至发生合谋的道德风险。如何防免这些风险?投资决策委员会为控制这些风险提供了重要进路。委员会制不仅能够集思广益,汇集多方面专业人士的智慧,克服知识短板,其集体决策机制也能抑制逆向选择问题及道德风险。可以说,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创投基金一个重要的自律机制和行之有效的风控机制措施。
就高达资本而言,永远把资金的安全性放在第一位,其次才是流动性和收益性。
三、基金运营避免利益冲突
创业投资基金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冲突是多维度的,不仅存在于管理团队与投资人之间,也存在于管理团队管理的多只基金之间,甚至存在于基金与被投资企业之间。
首先,管理团队可能不勤勉尽责管理基金或者多额度使用管理费用,损害投资人利益;其次,多只基金在面对同一个投资机会时,面临着如何分配投资机会和投资额度问题;再次,基金追求短期上市与被投资企业追求长期发展之间可能存在冲突。
化解这些利益冲突的关键是“基金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和“公开透明”原则。管理团队对投资人的信义义务是最首要的义务,一切问题的解决应以此为核心,管理团队的利益让位于投资人。在重要问题上,确保信息披露清楚、完整、公平,不产生误导。只有如此,才能确保创业投资基金值得信赖的专业地位。
项目成败只是一时得失,只有上述自律机制在整个行业中蔚然成风时,中国年轻又有生命力的创业投资业才能迎来真正发展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