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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红楼梦》主旨的阐释中,陈其泰张扬“写情说”。他从“知己”、“真情”立论,充分肯定了《红楼梦》所表现的男女之情,认为抒写真情是《红楼梦》的全部之意,而这种真情又突出地表现在宝玉与黛玉、妙玉的关系上。又,陈其泰把“写情说”与“发愤著书”这一批评传统结合在一起,准确地把握了作者创作过程中情感运动的规律,深化了明末清初以来关于“发愤著书”的理论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