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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学界及司法实务部门对偷税罪争论甚大,尤其是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的公布将此项讨论推向了极致。应通过整合刑法第201条、第203条和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第3条,将原有的偷税罪(逃避缴纳税款罪)和逃避追缴欠税罪合并,建议统一设置"逃税罪";并将扣缴义务人主体从偷税罪(逃避缴纳税款罪)分离出来,建议新设"不履行扣缴义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