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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责就是要对市场信息的质量做出评价,为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提供基础性的保障作用。证券市场信息质量的危机导致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信力下降,整个行业面临着有史以来最大的信任危机,会计诚信建设也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焦点话题之一。本文主要论述会计诚信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关系。
关键词:会计;诚信建设;市场经济
一、问题的提出
诚与信,是一对同等意义的范畴。《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诚,信也”,“信,诚也”。可见,诚信的本意就是诚实不欺,恪守信用。在我国传统儒家理论中,诚信是被视为治国平天下的条件和必须遵守的重要道德规范。《论语·为政》篇中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后来,诚信原则逐步上升为一种法律原则,如《瑞士民法典》总则中的第二条规定:“任何人都必须诚实地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义务。”从古到今,人们这么重视诚信原则,其原因就是诚信是立身处世之本,是自我修养的境界。由于会计工作是向国家、社会和企业的各个方面提供信息的工作,因此其“诚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2002年8月31日,“五大”之一的安达信在总部芝加哥发表声明,“今天,阿瑟·安达信美国公司自愿放弃、同意撤销其在所有州内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执照”,这意味着从事了89年之久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安达信美国公司彻底崩溃。几乎同时,我国的会计业也遭遇到了几十年来最严重的一次诚信危机。在“中天勤”事发,国家审计署公布“全国14家会计事务所出具严重失实审计报告,涉及41名注册会计师,造成财务会计信息虚假71.43亿元人民币”的调查结果后,又有沈阳华伦、深圳华鹏、湖北立华等一批国内注册会计业的中坚相继落马,2002年8月中旬,四川注册会计业再爆丑闻,7家会计师事务所、11名注册会计师被查。中注协在2000-2001年度的年检中,又有5家会计师事务所被吊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两家被限期整改。一时间,注册会计师成为投资者声讨的对象,呼吁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严厉整顿的声音日益高涨。
党的十六大明确要求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良好的社会信用是建立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力量,会计从业人员和会计中介机构在整顿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应有所作为。
二、诚信危机的成因
从琼民源、红光实业、东大锅炉到济南轻骑、大庆联谊、ST黎明,再到现在的银广夏、三九医药、麦科特,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频频卷入上市公司造假案,以致于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产生诚信危机,这显然不是偶然事件,而是有着深刻的根由。
1.委托代理关系是导致诚信危机的根本原因
审计会计师接受企业的委托,提供有偿的审计服务,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在委托代理关系中,要求代理人为委托人服务,而代理人为了获得继续代理,也会主动讨好委托人,追求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从而获得长期代理报酬。注册会计师会为了得到长期丰厚的审计费用而与企业串通或对企业的行为“视而不见”,也不可能站在独立的立场上做出公正的判断。“阿Q”式地幻想注册会计师的诚信和公正,就如同指望拿了原告钱的法官对被告还会公正判决一样地不现实。委托代理关系的影响,是理性看待会计行业诚信问题不能忽略的。
2.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的丧失
1999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发表了题为“将审计业务拓展成咨询服务”的指导性文章,鼓励会计公司进一步拓宽咨询服务。在此政策引导下,各大会计公司纷纷转型。据统计,到1999年,注册会计师行业51%的收入来自咨询服务。同一家事务所既从事财务审计,又进行咨询服务,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冲突。由于怕得罪这些大客户,事务所对弄虚作假,睁一眼、闭一眼,加上难以抵挡巨额咨询收入这颗“糖衣炮弹”的攻击,在财务审计方面自然是“网开一面”。
3.行政干预
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放弃诚信这一安身立命之根本,是与整个社会大环境密切相关的。经济学家盛洪认为,如果要进一步深究刨根政府没有信用是目前整个社会陷入信用危机非常重要的原因。由于现行体制的原因,上市公司的好坏往往涉及到部门或地区的利益,因此,上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与政府部门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些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时,还面临着来自行政部门的干预。这种干预或通过领导打招呼等方式,从而使上市公司能获得一份干净的报告。政府的这种不应有的介入往往使很多审计超出了经济范畴,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审计原则在这种绝对强势面前只能是一句空谈。
4.制度原因
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邦安;法令弛,则国乱民殃。但我国现已发布的一些治假法规,有关惩治造假的规定未免过轻过宽。法律的不完善使得造假者不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更激化了问题的严重性。目前,在我国对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的处罚仅限于行政处罚,还没有注册会计师或事务所因参与造假或重大失职,向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作民事赔偿,从而造成了造假收益远远大于造假成本,必然使得部分会计师事务所铤而走险、肆无忌惮。
5.监管不到位,诚信压力不够
诚信的压力取决于失信后被发现的概率与发现后惩罚力度,而失信后被发现的概率与诉讼的范围成正比,与诉讼难度成反比。如果投诉者的范围被约定得越窄,监管的人越少,审计者就越容易屈从于委托者的压力并与之“合谋”,使失信的注册会计师的被诉压力就会越低。从现实看审计失败往往是由新闻界等非监管部门揭露出来的,这就说明监管工作还没有给失信者形成足够的压力。
三、重塑诚信的途径
1.审计和咨询业务分开
鉴于美国会计造假案件的启示,加上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管理咨询业务的时间还不长,借鉴美国的做法,在本次修订《注册会计师法》的过程中,似应对这一问题有明确的认识,并在有关条款中加以体现。
2.健全制度
①修订过宽的法律条文。例如,法国的刑法规定:“如果公司负责人故意毁灭或隐匿会计文档的,将被处三年监禁和三十万法郎罚款;如果伪造或滥用凭证,将被处一百五十万法郎罚款,并强制宣布其破产。”②建立民事赔偿制度,提高造假违规成本。造假并非我国特色,古今中外,莫不皆然。现在的问题是造假在我国愈演愈烈。为了解决会计界存在的这个问题,重要的是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加大对违规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处罚力度。③加大执法力度。制度的制定关键在于实施,只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弘扬正气、打击邪气,扭转社会的不良风气。④健全行业诚信档案制度。行业诚信档案不是摆设,我们要加强行业诚信监督和评价工作,克服资质管理中存在的重硬指标、轻软指标问题。
3.制订最低收费标准,限制会计市场的过度竞争
就我国目前国情而言,如果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进行优胜劣汰,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而且我们的审计市场机制还很不健全,存在着“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因此,现阶段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对审计收费制订一个最低标准,所有提供审计服务的事务所都必须按这一标准收费,否则,应视为无效的审计服务。
参考文献
[1]葛家澍、黄世忠,安然事件的反思,会计研究,2002年第2期
[2]杨雄胜,会计诚信的理性思考,会计研究,2002年第3期
[3]毛玉萍,会计诚信危机的原因及对策,黑龙江财会,2002年第10期
[4]邱义明,会计诚信问题的治理措施,四川会计,2003年第2期
关键词:会计;诚信建设;市场经济
一、问题的提出
诚与信,是一对同等意义的范畴。《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诚,信也”,“信,诚也”。可见,诚信的本意就是诚实不欺,恪守信用。在我国传统儒家理论中,诚信是被视为治国平天下的条件和必须遵守的重要道德规范。《论语·为政》篇中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后来,诚信原则逐步上升为一种法律原则,如《瑞士民法典》总则中的第二条规定:“任何人都必须诚实地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义务。”从古到今,人们这么重视诚信原则,其原因就是诚信是立身处世之本,是自我修养的境界。由于会计工作是向国家、社会和企业的各个方面提供信息的工作,因此其“诚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2002年8月31日,“五大”之一的安达信在总部芝加哥发表声明,“今天,阿瑟·安达信美国公司自愿放弃、同意撤销其在所有州内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执照”,这意味着从事了89年之久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安达信美国公司彻底崩溃。几乎同时,我国的会计业也遭遇到了几十年来最严重的一次诚信危机。在“中天勤”事发,国家审计署公布“全国14家会计事务所出具严重失实审计报告,涉及41名注册会计师,造成财务会计信息虚假71.43亿元人民币”的调查结果后,又有沈阳华伦、深圳华鹏、湖北立华等一批国内注册会计业的中坚相继落马,2002年8月中旬,四川注册会计业再爆丑闻,7家会计师事务所、11名注册会计师被查。中注协在2000-2001年度的年检中,又有5家会计师事务所被吊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两家被限期整改。一时间,注册会计师成为投资者声讨的对象,呼吁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严厉整顿的声音日益高涨。
党的十六大明确要求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良好的社会信用是建立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力量,会计从业人员和会计中介机构在整顿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应有所作为。
二、诚信危机的成因
从琼民源、红光实业、东大锅炉到济南轻骑、大庆联谊、ST黎明,再到现在的银广夏、三九医药、麦科特,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频频卷入上市公司造假案,以致于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产生诚信危机,这显然不是偶然事件,而是有着深刻的根由。
1.委托代理关系是导致诚信危机的根本原因
审计会计师接受企业的委托,提供有偿的审计服务,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在委托代理关系中,要求代理人为委托人服务,而代理人为了获得继续代理,也会主动讨好委托人,追求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从而获得长期代理报酬。注册会计师会为了得到长期丰厚的审计费用而与企业串通或对企业的行为“视而不见”,也不可能站在独立的立场上做出公正的判断。“阿Q”式地幻想注册会计师的诚信和公正,就如同指望拿了原告钱的法官对被告还会公正判决一样地不现实。委托代理关系的影响,是理性看待会计行业诚信问题不能忽略的。
2.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的丧失
1999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发表了题为“将审计业务拓展成咨询服务”的指导性文章,鼓励会计公司进一步拓宽咨询服务。在此政策引导下,各大会计公司纷纷转型。据统计,到1999年,注册会计师行业51%的收入来自咨询服务。同一家事务所既从事财务审计,又进行咨询服务,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冲突。由于怕得罪这些大客户,事务所对弄虚作假,睁一眼、闭一眼,加上难以抵挡巨额咨询收入这颗“糖衣炮弹”的攻击,在财务审计方面自然是“网开一面”。
3.行政干预
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放弃诚信这一安身立命之根本,是与整个社会大环境密切相关的。经济学家盛洪认为,如果要进一步深究刨根政府没有信用是目前整个社会陷入信用危机非常重要的原因。由于现行体制的原因,上市公司的好坏往往涉及到部门或地区的利益,因此,上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与政府部门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些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时,还面临着来自行政部门的干预。这种干预或通过领导打招呼等方式,从而使上市公司能获得一份干净的报告。政府的这种不应有的介入往往使很多审计超出了经济范畴,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审计原则在这种绝对强势面前只能是一句空谈。
4.制度原因
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邦安;法令弛,则国乱民殃。但我国现已发布的一些治假法规,有关惩治造假的规定未免过轻过宽。法律的不完善使得造假者不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更激化了问题的严重性。目前,在我国对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的处罚仅限于行政处罚,还没有注册会计师或事务所因参与造假或重大失职,向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作民事赔偿,从而造成了造假收益远远大于造假成本,必然使得部分会计师事务所铤而走险、肆无忌惮。
5.监管不到位,诚信压力不够
诚信的压力取决于失信后被发现的概率与发现后惩罚力度,而失信后被发现的概率与诉讼的范围成正比,与诉讼难度成反比。如果投诉者的范围被约定得越窄,监管的人越少,审计者就越容易屈从于委托者的压力并与之“合谋”,使失信的注册会计师的被诉压力就会越低。从现实看审计失败往往是由新闻界等非监管部门揭露出来的,这就说明监管工作还没有给失信者形成足够的压力。
三、重塑诚信的途径
1.审计和咨询业务分开
鉴于美国会计造假案件的启示,加上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管理咨询业务的时间还不长,借鉴美国的做法,在本次修订《注册会计师法》的过程中,似应对这一问题有明确的认识,并在有关条款中加以体现。
2.健全制度
①修订过宽的法律条文。例如,法国的刑法规定:“如果公司负责人故意毁灭或隐匿会计文档的,将被处三年监禁和三十万法郎罚款;如果伪造或滥用凭证,将被处一百五十万法郎罚款,并强制宣布其破产。”②建立民事赔偿制度,提高造假违规成本。造假并非我国特色,古今中外,莫不皆然。现在的问题是造假在我国愈演愈烈。为了解决会计界存在的这个问题,重要的是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加大对违规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处罚力度。③加大执法力度。制度的制定关键在于实施,只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弘扬正气、打击邪气,扭转社会的不良风气。④健全行业诚信档案制度。行业诚信档案不是摆设,我们要加强行业诚信监督和评价工作,克服资质管理中存在的重硬指标、轻软指标问题。
3.制订最低收费标准,限制会计市场的过度竞争
就我国目前国情而言,如果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进行优胜劣汰,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而且我们的审计市场机制还很不健全,存在着“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因此,现阶段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对审计收费制订一个最低标准,所有提供审计服务的事务所都必须按这一标准收费,否则,应视为无效的审计服务。
参考文献
[1]葛家澍、黄世忠,安然事件的反思,会计研究,2002年第2期
[2]杨雄胜,会计诚信的理性思考,会计研究,2002年第3期
[3]毛玉萍,会计诚信危机的原因及对策,黑龙江财会,2002年第10期
[4]邱义明,会计诚信问题的治理措施,四川会计,200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