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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前的研究而言,将幸福作为教育目的的观点,在形而上学的维度上缺乏前提的充分辩护,在经验的层面上缺乏事实的细致分析。幸福通常是一个人在目的或理想实现过程中的满足状态或愉悦体验,具有直接性、依存性、内生性的特点,因而与教育目的的抽象性、实体性、外在性存在某些龃龉。重要的不是为教育专设一个"幸福"的目的,而是要使学生真正在自我实现、自我调适、与人合作的教育过程中感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