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的矛盾是客观的,国有经济的价值目标、权力和动力外化、以及所要求的共同富裕和政企难分与其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是很不相称的;但是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又是可兼容的,国有经济可为发展市场经济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弥补“市场缺陷”起重要作用,同时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有效保证。社会主义国家应在研究和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采取一些有效的方针和政策,来缓解各种矛盾,并强化兼容,循序渐进地促进两者的结合更好地实现。